12月5日,重庆发展改革委发布《主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文件针对商住楼、企业等用水,对广大市民用水无影响。为保证人性化、合理化,发改委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新规主要用于提高非居民用户节水意识。
据悉,重庆主城区非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这条制度势在必行,只是具体文案还未敲定,高耗水行业将率先实施该制度,如钢铁、水泥、电解铝、化工、造纸、食品、印染、平板玻璃等,2020年1月1日将在上述行业实施,从事这些行业的网友,建议持续关注。2020年12月1日将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全面实施。
这条制度不久就将实行,大家肯定关心用水额累进加价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方案,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分三档。第一档为额定内用水,只要按照价格主管公布的标准来实施(未超额),不加价。第二档为超定额30%以内的用水,超出额定用水的部分,除了正常交水费外,按照基准供水价的0.5倍加收水费(假如额定用水为A,超出为B,基准水价为C,A*C+B*C+B*0.5C=水费),第三档为超定额30%以上的用水,除正常缴费外,按照基准供水价的1倍加收水费([A*C+2(B*C)]=水费)。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定要节约用水,毕竟超出用水额度,收费也是比较高的。
对于更特别的“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整治用水力度更大,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直接加到1倍,第三档1.5倍。
另外,上述收费价格,均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其他附加费用,考核标准按年度计量,并不是按月度和季度。
该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由相关部门联合草拟,为了完善出一套利民利企的方案,相关部门公开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希望市民们积极建言,共同制定一套完善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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