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葛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婚后感情变得越来越淡,葛女士经常夜不归宿。后来葛女士向张先生坦白自己已经出轨,为了追求自由其承诺可净身出户。张先生得知后心灰意冷,两人从此正式分居。
几年后,张先生事业成功,身家过亿。在创业的过程中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女士,二人感情稳定并已同居,张先生赠予李女士多套房屋和车辆。可这时葛女士却现身,要求离婚并分割张先生的财产。
最后,法院支持了葛女士的主张,而且因张先生婚内出轨,故判决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案件结果是张先生只分得总财产的30%,并且还向葛女士支付了大笔的赔偿金,之前赠予李女士的财产也被葛女士取回。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梳理以下法律问题。
一、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张先生在得知自己的妻子出轨时,应该及时与葛女士办理离婚手续,而不是逃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并不会因双方处于长期分居状态就自动解除。虽然张先生与葛女士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仍然为夫妻关系。因此张先生与李女士的同居关系构成了婚内出轨,属于民法典中的“过错”,因此不仅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少分,而且还要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葛女士净身出户的承诺有用吗?有法律效力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如果离婚中对方有出轨等过错,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对方“净身出户”。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首先,出轨行为本身并不属于某种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所以出轨并不违法。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能要求补偿或赔偿,只能作为离婚时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之一。其次,我国法律目前也没有规定净身出户这个概念,这只是普通大众基于公序良俗而产生的一种期待。希望离婚中犯错的一方得到应有的惩罚。最后,净身出户的承诺是有效的。每个人都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这需要留有证据,一般是通过协议书来实现。口头承诺往往会因为缺乏证据证明而无效。
三、李女士能够取得恋爱中张先生赠与她的财产吗?因为张先生并未与葛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张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予行为,本质上属于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经其配偶的同意才生效的。所以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赠与方的配偶即葛女士均有权主张取消张先生的赠予,取回财产。而且在实践中往往还要考虑财产折价的问题,因此李女士不但要交出财产,可能还要补回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