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到北京工作没多久的时候。我租住在三元桥附近。我有个闺蜜,吉林人和我处的很好,人温柔漂亮。笑的很甜,见她第一面,我的感受竟然是“祸起萧墙”,她很像台湾女演员,肖蔷。真的好美,笑容像清晨挂着露珠的蔷薇花。
美丽有的时候,并是一定是好事。好多美女不好相处,很难融入平淡无味的生活中。她是个例外,和身边的人处的都很融洽。她对生活有尽善尽美追求。为了提高住宿条件,她一个人搬到,东四环的国美第一城住了。搬家是我帮她打包的,本人是个家族小能手。她的衣服有26个箱子,加4个拉杆箱。什么厨具,豆浆机就不提了。搬家公司的小哥都惊讶了。一个单身女孩,有这么多东西。小哥进门就惊讶的说“我的天呐!”我们只能回应的笑一笑,做出无奈的表情。
她的租的房子,原来是三室两厅,二卫的房子,被房东改成了两室一卫,两厅。和她收入相差无几的我,租住了个一室一厅。而且,我还是同事中,不会过日子的妹子。其他姑娘都选择,和租或群租。她美丽,好相处,不争,不强出头,但好事儿都围着她。
我们的友情,渐渐的越来越深。感情好到,她和男朋友吃饭,我和男朋友吃饭都带上对方。我经常住在她家,她也经常住在我家。她的舅舅从老家了来了,也喊我去吃饭。她舅舅是,中国驻法大使馆的主厨师。我们再厨房里,给舅舅打下手。也改变了,我对东坡肉,番茄丝瓜炒鸡蛋,啤酒鸭的认知。
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我还记得我和她的点点滴滴。可能我真的初老了,以前的事那么清楚,最近的事儿总忘记。那是一个有火烧云的傍晚,我有去她家找她,给她买了一大束红玫瑰。花店老板说:“姑娘这是,极品的红玫瑰,叫血色玫瑰?”我没太在意,就觉得好看,给她买了21朵,点缀了白色的漫天星。愉快得去找她。到了楼下,她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她买大果粒酸奶。我就去超市,买单的时候,收银台边上穿出一只大金毛,黑黑的眼睛很憨萌。我以前,养活狗,心里油然而生的喜欢它狗,问老板娘,“这是您家的毛孩子?太可爱了!”老板娘笑着说:“不是我养的,我天天忙死了,哪有空养它,这是楼上的。”她一边回答我,一边把一个装了,报纸和鱼片等生活物品的塑料袋递给了金毛。那金毛竟然,用嘴叼着走出了超市。我不禁惊讶,它如何开门,如何按电梯呀?于是我给了钱,跟在它后面,想一探究竟。
我跟着它,没多远就看见它用两只前爪按着感应器的墙上。感应器感应到,它脖子上挂的门禁卡。滴——一声门开了,他用前抓又推开了楼宇门,全程很熟练。我的心里顿时很激动,这毛孩子成精了。良久,我从惊讶中清醒过来。由于,闺蜜家和金毛主人家,不是一个单元,我便往反方向走去。到了闺蜜家,我和她认真描绘了刚才的见闻。她却,淡淡说:“我也见过哪条金毛。确实很聪明的,主人是个高达人帅哥。”我心里想,这么好看的毛孩子,主人应该很有爱心。正想着,她已经用水晶花瓶把玫瑰花插好了。
我们的话题也由哪条今年,谈到了它的主人。人对美都是向往的,我问他有没她男票帅。她笑着答:“健豪是好看,那个男的是书卷气。带个眼镜。”我听见了,就没再问了。然后,我们能决定了去兄弟川菜吃饭了。去了一定点了牛蛙配丝瓜,和凉拌桔梗粉,还有一份黄金馒头配炼乳,她还要点麻将绊凤尾。我问她:“你那点猫食的量,点点多了吃的完吗?”她幽幽的说:“宝儿,有你绝对不会剩的。”说完给我了个飞眼。无奈呀,她说的是事实。我确实能吃,所以大家吃饭,我都抢着买单,因为我吃的多呀。关系不好的人,我都不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