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向往“自由”的女人,令人惊讶的已经不是她那一往无前的勇气了,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传奇”。
胡小玲,我前妻的闺蜜,她的老公是和我一样的煤矿工人,只不过不在一个单位,虽然没有什么交往,但都是一个煤矿的子弟,基本上还算了解。
小玲的老公很普通,老实巴交的一个人,不沾烟酒,不耍钱,没有什么不良习惯,就是按部就班的过日子这么一个人。按理说,每个月把工资交给小玲,完全可以解决吃饭穿衣的日常消费还略有盈余,在我们这里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男人了。
可小玲却总是不满足现状,来我家串门时,总是满嘴牢骚,言语之间都是她老公的不是,各种看不上,说到激动处,还会口吐芬芳。
男人在外面打拼,女人整天啥都不干,就知道东走西串地搬弄是非,这种女人我是看不上的,每次来我家,都会被我赶走,别人的家事咱不管,但从我家说三道四不行,这样的女人就不是个过日子的女人,早晚出事。
当一个女人对自己的男人无比嫌弃的时候,就离出轨不远了。果然如此,小玲还真的出轨了,一番折腾,终于跟老公离了婚,过上她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主要看这个“坏”字,她出轨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坏,是我们那里有名的小混混,坑绷拐骗偷无所不干,经常跑出去一段时间,回来后大把地花钱。不用说,他这是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
这样的人偏偏适合小玲的胃口,跟着他走南闯北,有吃有穿的,看起来蛮不错的。两个人混在一起后,不办酒席,也不领证,只管过着神仙的日子,动不动就消失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两个人去了哪里。
后来小玲的前夫又找了一个带着儿子的寡妇,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感觉很久没有小玲和那个混混的消息了。有一天跟同事小老弟闲聊,小老弟突然蹦出一句,小玲和那个小混混出事了。
“那还不是早晚的事儿,说说,出了什么事?”
“混混把小玲卖了!”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拐卖人口的,净瞎说。”
“真事儿,开始小玲还以为跟着混混能过上她认为自由自在的生活,整天游山玩水东游西逛的,有吃有穿有钱花,谁知道一切都在混混的计算中……”
原来,小混混是在骗小玲,对她很好,让她失去了警惕,然后瞅准机会,带她去了草原深处,把她卖给了一个鳏夫牧民,拿着从牧民手里得来的一大笔钱,远走高飞了。
只不过那个牧民是个酒鬼,自从小玲留在蒙古包,就像踏进了地狱之门,牧民把小玲当做奴隶,每天放牧喂羊等所有的活都要小玲干,他自己只管呼来唤去,然后喝酒,喝醉了就拿小玲当玩物,打骂都是轻的。
内蒙古大草原深处,方圆百里都不见人烟,过了草原,就是戈壁沙漠,小玲就是想逃都没有机会,手机被牧民没收藏起来,消息闭塞,也没有人路过,非人的日子过了好几年。
慢慢地那个牧民放松了警惕,小玲才有机会拿到手机,被帽子叔叔从草原深处解救回来。据说,后来小混混跑到云南边界胡闹,被人干掉在荒郊野外,发现时都烂成一堆了,也算得到了报应。
“美丽的大草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多好呀,小玲不是过上了她想要的日子了,怎么还……”
“还开什么玩笑呀,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那得需要付出代价的,能活着回来已经算不错了。”
唉!有些人,眼里只能看见金钱和物质,挖空心思去追求,岂不知道这貌似被人羡慕的奢华,背后也藏着危险。
就算追求物质享受无可指责,也要擦亮双眼,辨别是非,切不可一头扎进去,到头来落得一场空,还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说到底,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硬道理,追求物质,得有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