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唱歌;她不喜欢甜食,但对糖却有着狂热的喜爱;她喜欢芒果,她喜欢吃小学生喜欢吃的零食
初相见,她呆萌可爱,脸上永远是贱贱的笑,很吸引人,在人群中她永远是发光体,仿佛没有什么能让她难过,单纯而快乐,是大家的欢乐豆,是朋友的逗逼,所以都叫她逗逗
深入了解,才发现这个女孩比谁都成熟,比谁都经历的事多,比谁都坚强,比谁都令人心疼,比谁都冷漠,她有黑历史,她吸烟,她逃学……
这样矛盾的她,我喜欢上了,深深的,第一次喜欢上,不顾一切的,没有自尊的,和她认识一年多了,却像认识了一辈子,因为发生的事情真的好像过了一生才可以陆续发生的事情,就在这一年发生了,我一刚把这些事情记录下来,人的记忆太过渺小,无论曾经有多喜欢,到最后只能记得,哦,我曾经喜欢过这个人,那些最值得记住的事情却早就迷失了,我喜欢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