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部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很经典的推理小说改编,这不是一部多新或者多奇特的电影,但是结尾那句话:有的时候只有法律是不够的。
江歌案开庭了,与其说“贫穷限制我们的想象力”,不如说“善良让我们低估了人性之恶”。残害了江歌的陈世峰竟然冷静的为自己开脱罪名,按照现在这个节奏,一但正式刀是刘鑫给的,是给江歌用来防身的,那么,陈世峰就属于正当防卫过当错杀了江歌?
很显然,陈世峰的律师很“厉害”,钻了所有的空子,准备为这个杀人凶手开脱罪名,但是,陈世峰的恶洗的干净吗?脱得干净吗?绝对不!
很多人都说,为什么只抓着刘鑫不放,别忘了杀人凶手是陈世峰啊!不会忘的,恰恰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陈世峰是凶手,所有人的内心都已为他判处死刑,无论怎样的辩解都是狡辩,我们唯一等待就是看他受到法律的审判。
然而,法律却成了他脱罪的渠道?
即使在舆论道德方面,陈世峰已经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但是法律上他竟然还振振有词的为自己开脱,而且从日本律法来讲,还那么合理?究竟是法律太人性化,还是没有料到人性的险恶?
反过来说刘鑫,在法律范畴她只是个在场目击证人,可事实呢?为什么锁门?有没有递刀?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去救江歌?对,从法律来说,这些都不足以判处刘鑫罪名,她没杀人,她没害人...
可是真的没有么?所有的事情因她而起,没有她江歌怎么会卷入这场灾难送命!我们谴责的是她在场的不作为,是命案发生后的逃避,因为这些法律无法谴责她!她仍然可以在事后这一年里找工作,正常生活躲避江妈妈的求助信息,直到舆论的攻击才现身!
刘鑫,你做错了什么?你错在了你太自私!
你害怕所以你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切断了江歌的求救通道;你害怕自己过去的事情被公开,所以你选择了沉默,妄想与这件事情切得一干二净;可是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的一生怎么能做到内心安宁?
电影中的女传教士,小黛西的保姆,因为自己喝多了没有阻止绑匪偷走孩子,以至于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惨案,她中日惶惶不安,戒掉了酒信了教也无法寻得内心的安稳,我不知道她亲手将刀捅进凶手胸膛后,是否能够解开心结。
我想很难,她人性中的善良会让她永远记得,小黛西因为自己的疏忽被绑架撕票,她的父母听到噩耗后惨死自杀,无辜被拉去顶罪的女仆人...等等所有人的悲剧,终生让她的内心无法安宁,她的善良让她一生都不再有快乐。
这一切我们能理解,因为我们都是一样有良心的普通人,我们想象因为害怕承担医药费,狠心刺杀江歌11刀的陈世峰是怎样的险恶?我们无法想象,好友因自己而死是怎样能安然无事的正常生活?
法律无法制裁人性,毕竟,善良限制了我们对人性罪恶底线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