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朋友去那个大商场群,很高兴,也很好奇。四处打量着这繁华的商品街。逛商城,看电影。路上不停地跳出几个在本人看来比较漂亮的女生。如果不是遇到四,五个“聋哑人”持着不同的残疾证向我们募捐,那么那天就完美了。
下面我就开始吐槽了:
个人感觉自己还是比较理性的,所以在第一个“聋哑人”拿着本子向我募捐时,我很理性地拒绝了他(一个1米7左右的中年人),但是着实令我震惊的是他居然不依不饶的与我们僵持了几下,还想拉住我们不让走,我瞟了一眼他本子上的最低钱数,20元,执意要走,才摆脱了他。感觉:态度恶劣,死皮赖脸!
第二次遇见一个相貌清秀类似学姐的“聋哑人”。当时我们正坐在道路旁的长椅上吃着煎饼果子,喝着茉莉花茶(比我们学校里的好喝),朋友碰着我的胳膊,抬起头来,正迎着那清秀的面容,笑起来,真的很动人(好感度顿时上升,恕我花痴),一点也不尴尬(当时我正大口吃着煎饼果子),反而有种想和她聊天的感觉,但是她也是募捐的,谈到钱,刹那间理性又在我的脑海占据了控制地位。哈哈!我突然想到要和她说什么,但几次比划未果!用笔写下了“我是大学生,你怎么不去找成年人募捐”,想来问住她了,她错开话题问我什么时候开学,我说已经开学了。然后她微笑着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就离开了。(我却还有些意犹未尽)
接着遇到青年男子“聋哑人”向我们募捐,果断拒绝离开了(想想还是年长的脸皮厚呀!)最后,在等电影开始时,又碰见了一位青年“聋哑人”,比较棘手,像第一个人似的,无奈甩不开(坐在沙发上等电影的我们还能逃到哪去呢?)无奈,最终还是正面抗上了。我只用了一招便KO了他!还记得我当初遇到的那个女“聋哑人”吗,碰巧那天我带着笔和纸,我们谈话记录在我的本子上,我出示了它,他也竖起了大拇指走了,正巧另一个女生坐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未经世事的她不出一分钟便交上了钱,签上了名。
回到学校,越想越觉得心闷,郁结的很。
于是上网查了相关的很多问题,没有出乎我意料是这些聋哑人都是骗子,而出乎我意料的是有那么多人在这上头栽过跟头。在当中我找到些蛛丝马迹,就是那些骗子主攻的就是我们这些未经世事的大学生。有人问了,为什么我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一定是骗子呢?
法律方面:
根据我国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了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捐献。全国残联并没有临时向公众进行募捐的权利。
心理方面:
正常的聋哑人是享受用自己的劳动去赚取财富的,是不耻伸手向别人要资助的。
更深层次地是:所造成的更加恶劣的是这会大大降低那些因无助而向我们伸出手的人受到的援助数量;大大降低了我们原本就带着寒意伸出的手的次数。
讽刺的是:在那天,我遇到一个在烈日下身高一米五左右卖报纸的小女孩,我遇见她两次,在第二次的时候,我买下了她手中最后两份报纸中的一份。
这强烈的反差如此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