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作,是为了创建我需要的住所;
我写作,是因为写作的奇妙与滋力远比我强大;
我写作,是因为我认为谬误、堕落与不公道不应该是合理的;
我写作是为了活着;
我写作是为了存在;
我写作是因为我写作。
——维吉利奥•弗雪拉
(一)
人总是慢慢的长大,学越来越多的知识,认识越来越多有趣的东西。
那年,我上初中;那月,我要考试;那天,我去书店。偶然间,发现一物。被其精美所吸引,被其内涵所诱惑,从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你以为是文学吗?你以为是名著吗?
如果你真这么想,我会说你太天真。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祖上又不是书香门第,家里父母就一不爱看书的普通人。我怎么会看文学作品,世界名著呢!
那是一本描写世间男女情情爱爱的启蒙书,
那是带你领略都市正义战胜心机的导读书,
那是一册领你穿梭于时空之门的历史书。
简单来说,笼统来讲――――小说。
言情小说,都市小说,穿越小说。都是小说。就最近热播的《微微一笑很倾城》,《如果蜗牛有爱情》《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些我都看过,在学校里,在教室里,在课堂上。
直到今天,我都数不清自己看了多少本小说,知道了多少名作者。谦虚一点的说没有一万,至少也有五千了吧。也不在意是不是正版的,那时候也不懂,只要内容好看,也就无所谓了,但是现在,支持正版,从我做起。
那时候就很想写,每次看完一本,就很想写。因为有些内容不喜欢,有些结局太悲伤。我告诉自己说,我要写的话,肯定要让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永远在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而这,也只是在我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但是每次也只是想想,因为写一篇小说,太麻烦,太难!
(二)
我那时是一个话痨,喜欢不停的说,不停的说。但是总是说不清楚,久而久之,我的朋友都开始嫌弃我。因为说到最后,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再说什么,想表达什么意思。
但是却还是很喜欢插别人的话,总是想表现出自己什么都知道,你说的我都知道,你说的我都了解的样子。而结局往往很可笑,我却还不自知。
慢慢的,看别人脸色不对,冷场了,我也就自然懂了。久而久之,我也不愿意多讲话了。
可能因为小时候家穷,经常被别人嘲笑和欺辱,导致我小小年纪自尊心却很强。被别人嘲笑过一次,我就会记很久很久。
后来认识的朋友,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不喜欢热闹,人多的地方。喜欢安静,不喜欢多说话。
可是其实,是我怕了。我怕自己说出来的话,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怕自己说着说着,就冷场了,很尴尬。我怕自己说出来的话,别人不喜欢,跟我的意见不一样,然后和我争辩。我更怕别人听了我的话然后嘲笑我没见识,没文化。
是的,我越来越自卑。明明脑瓜子很灵光,明明有些小聪明,小点子,小主意,却不被别人采纳。还嫌我说话没有逻辑,不喜欢听我说话。
后来,我就想,既然没有人喜欢听我说,那么我可以写。在这个科技这么发达的时代,你写出来,还怕没有看嘛!就算没有人看,但是我想表达。
表达自己的观点,自己的意见,自己的主意。
你可能不知道,写作,其实是会上瘾的!
你写的越来越多,表达的就越来越好,逻辑也越来越清。
这还不算,你写了,就会有人看,或许还有人懂,然后就会跟你交流。
在这个世上,人真的太多太多了,人多也真的太好了。因为这么多人中,总有一个人会懂你!这叫知己。
(四)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以为写作有很多的稿费。所以为了钱去写作的人有很多。但是伟大的卢梭同志曾说过:
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
任何刚劲的东西,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
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
但是我却希望,你是因为想写而写!而你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就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