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律师手记 2020.12.15

庚子年冬月初一 周二

      两天来得到的准确信息,一是新豪无能力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二是税务机关有可能申报的联星公司拖欠税款远远超过预期,让人郁闷之极。辛辛苦苦奔波这一阵子,最终没有什么好的结果,有些瞎子点灯白费蜡。

      前段时间告诉全所员工,所有的案件都要正常进行,关于破产对于其他律师来说,只是捎带着学习和实践而已。由我和刘主任、梁晴来倾注精力就足够了。回过头来看,决策是正确的。即便是如此,仍然大失所望,这些付出与收获太不成正比。

      不能说商人们无耻,但至少可以评价为言而无信。许多说过的话,许多黑墨滴在白纸上的承诺竟无一如约兑现。这是完全没有料到的。不由在心里骂到:既然做不到,既然没有那个能力,你就不要张嘴大帮子的应承。没有人逼你呀,人怎么能信口开河,然后又找各种借口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呢!还有这税务部门,一个市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自从二0一三年正式注册到如今破产,七八年过去了,连个纳税申报的影影都没有,企业有责任是肯定的,难道税务部门不是失职吗?到了企业彻底完蛋的时候,变本加厉的想追回莫须有的税款不是图个省手,把一巷子娃捏死吗?难不成管理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就是给税务局做嫁衣裳?这给债权人如何交待?

      如果对拖欠税款的认定有异议,感觉非常不合理,难道还要同他们打官司不成?如果认这个账,于心不忍又该如何。势必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无法抉择。这样的纠结,如此辛苦的思索,债权人谁会知道,谁会体谅。顿时有些精疲力尽,闭一会眼睛,半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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