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颜渊》,《论语-卫灵公》。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最近微博一个话题吵的特别热闹,丈母娘将房子卖掉540万,分给大女儿和二女儿各50万,然后自己住养老院。但是被大女婿质疑不合理,要求重新分配,几番调解不成功最后诉诸法庭,择日宣判。
事件一出,评论区间仿佛炸雷一般,有说女婿不知道好歹的,有说丈母娘老无所依的,总之全是批评女婿的。直到一个自称女婿的微博出来澄清。大女婿自称是做生意的,丈母娘的房子是他九几年出了全部8.5万的首付,老两口自己支付月供买来的,这个情况也得到了丈母娘的认可。后来大女儿生了重病,他不得不放弃生意照顾妻子,家庭情况每况愈下。所以现在他觉得自己妻子和小姨子都得到50万分配十分不合理。
在标题党横行的网络世界,很多人都是一看一个爆炸性的标题和缩水严重的情况概述就开始各种批评指责,没有人去深入了解事件背后的真相,咱们撇开所有干扰因素就说房款的事情。540万属于老两口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完了丈母娘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再得四分之一,也就是丈母娘可以得到405万,剩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平摊,一人得到67.5万,然后考虑到大女婿付了全部首付和大女儿身患重病的情况,政策还有倾斜,反正无论如何不应该是一口价50万。如果家庭情况好,也就不计较了,但是大女儿需要特别的护理和昂贵的药品,那些批评大女婿的,试问如果你是大女婿本人,你会同意这么分配吗?
在这里回顾几年前《中国梦想秀》的一期节目。一位出生后,因为家贫便被亲生父母送人的女孩,这两天陪着刚相认的姐姐去参加节目的录制,看着姐姐表演才艺。
但她不知道,姐姐背着她和节目组私下安排,将女孩的亲生父母请到了节目现场!结果,在姐姐的才艺表演结束后,突然表示希望妹妹和亲生父母相认。
可妹妹选择了拒绝,因为在过去20多年里,亲生父母和她就生活在同一个镇子上,却一直没来看过她一眼。她说,她认定的父母,就是这过去20多年里,在她最需要亲情的时候,给了她亲情的养父母,而不是迟迟没有现身的亲生父母。
谁知,主持人周立波却指责她心胸狭隘,说她应该换位思考,想想当年父母的难处,应该学会原谅,否则“你永远不可能幸福”。
这和上面的故事是一个道理,同一个镇子生活了二十几年没有交流,突然在媒体面前没有一丝铺垫的就要求相认,女孩表示拒绝之后周立波就开始攻击,甚至断定这个女孩从此都不会幸福。试问周立波,你自己碰上这个事,你会当场认亲吗?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反正为这个女孩点赞,以后也许可以相认,但不是为了节目效果或者主持人的煽风点火就盲目跟从,幸好后来网友的评论基本和我想的一样,批评周立波这是道德绑架。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理都懂,但是付诸行动,困难重重。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别人。毕竟孔子都认识到了这点,我们谁能和孔子去一较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