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感到很震惊,很痛心。真心心疼那位受害的小学生,那么小的孩子,学习成绩是班里的前三名,却遭到老师的伤害性体罚,不得不住院忍受各种治疗的痛苦。真痛恨那位下狠手的小学老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河南平顶山的一位小学老师,因小学生上课时跟同桌讲话,便揪住小孩头发拎到讲台罚站,事后造成孩子头皮与头骨分离,构成轻伤二级。
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而且是独生子女,是在家长百般呵护下长大的。看到自己孩子受到如此伤害,家长怎能不痛心!怎能不憎恨那位下狠手的老师!
学校用人应该首先重师德,并且进行师德教育,应该有一些规章规范,而不应该平时不抓,出了事推卸责任,说是老师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家长把孩子送到了学校上学,并非送给某个老师管理,所以学校应该担责。用人不淑,管理稀松,出事是迟早的事。
钱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是,钱不是万能的。想用钱私了,家长不会接受。因为那样对不起孩子,孩子遭罪,而伤人者轻易逃脱。不足以平民心,卸民愤,不会让伤人者受到应有的教训。
前世之事,后事之师。愿学校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有德之人方可用,无德之人弃之,让学校成为一方净土,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场所,让家长放心,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不受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