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存在感,还是存在感

去除浮沙,会发现人类的一切活动好象都是为了证明一种存在感。


第一种是利益存在。这种存在是最底层的逻辑,其它诸种存在感,大多是为了赢得利益。

所谓“无利不起早”,正在于此。所以列宁的名言说:“那些在市场上叫喊的最凶的,正是想把最坏的货物推销出去的人。”我们看到拼命做广告、努力打品牌、挖空心思做营销,都是要把自己手中的东西销出去,争取利益最大化。

从创新角度看,有些组织挖掘传统文化积淀,高擎中华文明旗帜,给人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享受,倒是值得为之一呼的,比如故宫博物院的系列文创、古运河的节点保护与环境整治等;有一些商家为疫情、地震、洪涝、泥石流等灾害捐款捐物,组织救护的慈善之举,也得到全社会的拥护,比如鸿星尔克,善良的人们抢购之风,一度让鸿星尔克供不应求。


第二种是法律存在。夫妻结婚,小人物是为了家族兴盛,合力生活;一些己经完全经济自由的男女,结伴生活了几十年,老公老婆称呼了几十年,到头还是要领一个证,办一场婚礼。那是一种法律存在感的倾诉。

法律存在是一种保护。

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的存在,公告于众的就是合理、合规,所以我们要在任何情况下,都把合规依法放在首位,把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当做底线,决不越雷池。一些犯罪分子“有法子弄钱,无命去花”,是极大的悲哀。


第三种是实力(炫武)存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纹身,龙虎也好、花卉也好,炫武、炫美而已。更有甚者,动辄“老子已经三进局子啦,咋地吧”,这是一种以恶为强的“实力”展示,如果碰到四进宫的,他可能马上倒地叩头拜大哥——“谁敢惹我们”。

依法合规的实力展示如华为的科技研发、如海底捞的超级服务模式、如阿里系之类互联网商务的商业模式创新等等,都给世人以正能量的启迪,也有效推动了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第四种是舆论存在。发一文,出一刊,搞一活动,弄一噱头,作一冠名,搞一仪式,不一而足,舆论存在而已。常言名利双收中的“名”即是此类;再有古代江湖人士的“面子事大”,也是一种舆论存在的诉求。

舆论存在有多重要,可以看一看当下一些星呀、咖呀,不惜自曝家丑、绯闻也要上头条、挤热搜,即可告诉我们,某些人的舆论存在感的畸形需求,到底有多么旺盛。但这些不足取,他们有扰乱正常秩序、败坏社会风尚的嫌疑。

第五种是组织存在。这是一种归属感的存在,穿身制服,挂一徽章,尤其是那颗大红印章,无不向人昭示,组织→我→权力→威严。

在另一种领域里,比如书法、绘画、武林、曲艺等等特别讲究师出有名,无门无派而去讲自己的成就,很难,或者多方打压、或者多方邀请归属,不然这方舞台没有你位置。

组织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常态,组织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依托,也是一份事业得以创造和彰显社会价值的堡垒。走进公司、加入企业、服务协会,就是融入社会的一个切口,也是人们创造价值的一个载体。

请珍惜我们的这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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