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开头“闹钟七点就响过了,现在已是八点半,朱方元还睁着两眼躺在床上。”他躺在床上想自己的人生,一直想到和妻子分居的那段,然后看了新闻专题。看到一个人为了一项改革抛妻离子几过家门而不入,他对此很是不屑,他不相信有人为了事业而不要家庭。由此可见,朱方元本质上是顾家的人,他对家庭任劳任怨的付出也是可圈可点的。新闻专题后广告席卷而来,朱方元艰难地坐了起来,等他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已经十点多了,看来起床拖延的不仅仅是年轻人,老年人也不例外!
朱方元犹豫好久决定冲泡一碗爆米花垫巴一下肚子,正吃着钟点工小秋拎着菜来了。小秋每天上午十一点给他做顿饭,他吃饭时小秋收拾房间,房间收拾好正好洗碗,这时间统筹得真好,难怪她一天能做六份工。小秋很健谈,聊着不同的话题,朱方元喜欢看她干活,也喜欢和她聊天,“从这个角度看,朱方元觉得小秋眉眼之间很像一个人”,这个人自然是小萍。通过小秋说的可以知道,朱方元是个宅男,生活很简单,他不爱旅游、逛街,对吃的也不讲究,衣服鞋袜都是妻子在世时给他买的。
在小秋的劝说下,朱方元决定去商场买羽绒服。出发前小秋借用了他家的卫生间,几分钟后简单收拾了一下的小秋出现在门口,“朱方元恍惚了一下,站在门口冲他笑的那个人,似乎是小秋,又似乎不是。”看着眼前的小秋,朱方元想起了多年前的小萍,所以他恍惚了一下。到了商场,小秋拿出女人逛街的疯狂劲头,在营业员和小秋的频频称赞下,朱方元买的可不止一件羽绒服,看来男人也经不起夸,不断地为新衣服买单。经过女装部时,小秋想去看看,以小秋的财力,她只是去看看而已。朱方元想着自己拎着大包小包,身边的女人却两手空空,便陪着进去了。小秋到了女装部,一改在男装部的热情,变得挑剔矜持,很简单,她根本买不起这儿的衣服,为了顾全那点自尊,她只能说没看上。
小秋好不容易试了两件,朱方元说一般,小秋趁机请眼光好的朱方元帮她挑一件。在小秋的恭维下,朱方元来了兴趣,他很快被一件红呢大衣吸引了,“他久久地看着它,如同望着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这故人是谁?小萍!不过这儿作者只是铺垫了一下,并没有更多的笔墨,给读者足够的想像空间。小秋试了这件衣服,仿佛量身定制一般,问朱方元效果怎样,“朱方元竟有点语无伦次:好,好好。”,此时朱方元应该很激动且兴奋,记忆中的人出现在他面前了,他抑制不住!可小秋买不了单,朱方元痛快地付了钱,小秋承诺明天还钱。
出了商场,正好顺路的两人一起走了一段路,一脸满足的小秋抱着新衣服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这衣服在朱方元眼里很普通,但在小秋那儿无论是品质还是价格,都是最贵的,是新娘子才能穿的。朱方元知道小秋家的日子比较拮据,便随口问了她爱人干什么,原来是给人擦鞋的,难怪呢!朱方元给生活苦哈哈的小秋买了一根糖葫芦,并接过小秋的购物袋慢悠悠地肩并肩走往前走。
没想到这一幕被正在开车的儿子看到了,儿子轻蔑的眼神让朱方元很不舒服,他匆匆回家了。晚上朱方元接到儿媳的电话,绕了半天后他知道儿子想让他辞了小秋,朱方元一口拒绝了,任儿媳说一堆理由也不改变主意。这一趟搅和下来,朱方元心情不好了,他很早就睡了,可他却一直睡不着。朱方元为什么失眠,被儿子蔑视?同情小秋?还是想起了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