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谓加班当休矣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然而,在部分基层单位,一种披着“勤政”“尽责”外衣的形式主义新变种——无谓加班正在悄然滋生蔓延,严重背离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侵蚀着治理效能,透支着干部热情。

这些无谓加班的场景并不陌生:是细雨霏霏便“全员戒备”,干部枯坐办公室;是临近下班前的“紧急任务”,变相占用休息时间;是周末一声令下“全体下村”,耗时间、拍照“留痕”便算交差;是村委会干部无奈“陪绑”,人人怨气暗生。

这些“无谓加班”,既无实质内容,更无紧迫必要,不过是用形式主义的忙碌掩盖实际工作的空转,其本质是用“时间投入的假象”伪装“工作态度的到位”,以“全员在场的痕迹”替代“实际问题的解决”,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深刻的懒政逻辑:用“宁可过度,不可疏漏”的铠甲,包裹履职尽责的疏漏与怠惰;“过度留痕、人海战术”的盾牌,遮挡工作实效的低效和无能;用“责任捆绑、集体决策”的幌子,向下倾泻压力的重担与风险。宝贵的时间与精力,在空洞的“仪式感”中虚掷。

无谓加班之害,远甚于不加班:既让干部身心俱疲,持续虚耗催生职业倦怠与“躺平”心态,挤压个人生活,瓦解队伍凝聚力;又让群众信任流失,基层干部的“表演”被群众贴上“造假”“花架子”的标签,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根基;更让实际治理效能麻痹,常态化“狼来了”消耗掉的是真正应急能力,当真实危机来临,这套疲惫机制恐难堪重任。

为何“无谓加班”的歪风难以抑制?其一,考核导向偏差,上级检查有时重“在岗记录”“留痕照片”,“是否加班”本身被异化为“态度”指标。其二,决策能力欠缺,部分领导不善研判、不分缓急,惯以“人海”“时间”战术掩饰能力短板。其三,问责机制错位,对于未安排加班而导致工作延误的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失职行为;而即便加班并未产生实际成效,只要形式上安排了加班,就会被视为已经履行责任。

要根治无谓加班的沉疴,须精准发力、直击病灶:规范加班管理制度。实行加班事项备案管理,严格管控加班规模、时限和工作目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行加班效能评估制度,组织参与人员对加班必要性进行匿名评价,将评估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将无实质工作内容的加班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对典型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义在于“务实”、“高效”、“为民”。“无谓加班”这股歪风,打着“勤政”的幌子,行的是懒政避责之实,耗的是民心士气,损的是政府公信。是时候撕下这件形式主义的“新马甲”,向“表演式加班”果断亮剑了!唯有真正树立起“实效为王”的导向,解放干部于无效消耗,方能让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深植,以实干赢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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