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婚姻法》增加“离婚后女方无收入男方应付赡养费”条款】全国政协委员阿荔惠称,相对于国外,中国男性离婚成本太低。建议在《婚姻法》中增加“如女方未工作或没有收入来源,离婚后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赡养费”相关条款。
我认为,向长期从事家务劳动一方付赡养费,是消除婚姻中剩余价值剥削的必要措施,也是稳定家庭分工的重要措施。
一方面,婚姻法逼着广大女性独立,参与工作率全世界第一。另一方面,中国男性从事家务率全世界倒数第四。这意味女性白天工作,晚上做家务,还要生孩子,根本无法像男性那样随心所欲职场拼杀,女性遭到职场歧视是必然。
女性不工作,离婚无所依;女性工作,职场被歧视。
赚钱工具+生育机器+无偿保姆,就是中国女性的真实写照。
离婚赡养费制度,可以让想回归家庭的女性有保障,这个女性群体也不至于被迫走上职场,被两头压榨。
而想在职场上搏杀的女性,除了不婚不育,似乎没有太多机会。[笑c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