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202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不免好奇,迫不及待地加入书架,细细阅读。
开头营造出了一种孤独的、荒凉的、诡异的氛围感:“十月末的一个清晨,就在冷酷无情的漫长秋雨在村子西边干涸龟裂的盐碱地上落下第一粒雨滴前不久…… ”像是《百年孤独》里下了很久很久的雨的马孔多,同样的地处偏僻的角落,同样的荒凉,同样的阴冷潮湿。然而,这里原本不是这样的,这里有钟楼,有庄园,只是都在战争中被摧毁,只留下一片破败。
弗塔基被钟声惊醒,从他的视野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窗望出去,农庄依旧是暗哑的,安然不动,注意这个词“依旧”,还有彼此相隔甚远的邻居的房子,这个村子像一位迟暮的老人,苟延残喘,没了生气,邻里间看来关系冷漠。
在这片暗哑的色调里,唯独医生家的窗户里滤出了光亮,那也只是因为主人常年只能在光亮中入睡。
如果小说的开头以摄影角度拍摄,镜头应该是由远及近,先是一片幽蓝暗灰的村子远景,稀稀落落的农舍,被废弃的庄园,镜头慢慢推进,聚焦到唯一一处亮光,而那亮光被窗帘遮掩着,里面的人是不是也听到了那阵钟声,清脆悦耳,在这常年死寂般沉默的村庄里回荡,突然有些令人振奋,又有些诡异。
弗塔基侧耳倾听,想知道这钟声来自何处,他的耳朵在追逐着铿锵声响,直到钟声消失,依旧毫无头绪,周围又回归死寂般的沉静,他突然被这本已习惯的寂静惊愕住了,“这可怕的暗哑”。看着窗外的槐树,他意识到已经见证了它的春夏秋冬,而现在它可能活不久了,因为经历了蝗灾和苦夏的煎熬,已经是一副被烤焦的残景。弗塔基突然明白了,所有的一切,包括人类,都在岿然不动的永恒球体内,扮演着小丑的角色,这世界的本质是混乱无序,是被魔鬼操控着,为了生存,人类竟然将疯癫伪装成生活的必需,如此,仿佛就心安理得了。
弗塔基为什么会有这样深刻的感悟?一个村民却像个哲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