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久见人心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 信乐团《假如》

1

2014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前几日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街道上房顶上都铺着一层厚厚的积雪,整个小城都是银装素裹的样子。屋檐下挂着一排长短不一的冰凌,晶莹剔透,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漂亮。

都说下雪不冷消雪冷,太阳一出,雪花融化消散,天气也格外的冷。寒风刺骨,微弱的太阳光丝毫无法抵御寒冷,街上的行人裹得像个北极熊一样,行色匆匆。

我的家乡是在中原偏南一点的小城,冬天没有暖气,屋子里冷的像冰窖。我躺在床上裹了两床厚厚的棉被,被子底下还铺着电热毯,床前放着暖气片滋滋发散着热气。

尽管如此,我的手脚依然冰凉,似乎怎么捂都捂不热。我却丝毫感觉不到手脚的冰凉,因为此刻,我的心更冷。

我攥紧了手机,看着上面和沈超的聊天记录,心就像被撕开了个大口子,呼呼的灌着凉风,生疼生疼的。

2

我和沈超是高中同学,三年都是前后桌,也是一种缘分。我们俩关系很好,属于那种在食堂吃饭我可以把吃不完的米饭扒给他,他可以随意夹走我碗里的菜的那种朋友。好多人都误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其实没有,我们的关系怎么说呢,就像是S H E在歌里唱的一样:友情以上,恋人未满。

我能感觉得到,他对我是不同于其他人的,我也喜欢他,但是我们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三年时间都是以友情的名义暧昧着。

高中毕业前的最后一场聚会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他深情款款的唱了一首我最爱听的歌:“我可以陪你去看星星,不用再多说明,我就要和你在一起……”

一曲终了,他向我表白,表情温柔的快要溢出水来,他说从很早以前就喜欢我了,但是害怕我会拒绝,害怕会耽误我的学习,所以只能以朋友的名义陪在我身边,对我好。

我感动的痛哭流涕,抱着他的那一瞬间觉得幸福的拥有了全世界。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年少的爱情如海浪冲击人生,以势不可挡的姿态袭来,我躲不开,也不想躲。

3

我们爱的高调,爱的轰轰烈烈。

沈超和我在两所不同的城市上大学,我们异地恋谈了四年。

四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们所在的城市相隔千里,却丝毫阻挡不了我们的爱情。

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他,为了省钱,我舍不得买卧铺票,只能坐硬座,常常硌的屁股都没了知觉。有时候赶上人多,火车票不好买,我就买站票,在拥挤的人潮中咬牙坚持十几个小时,只为了见他一面。

沈超看到我狼狈万分的样子,总是很心疼的把我搂到怀里,骂我傻丫头。

他带我去吃饭,点了一大堆好吃的,自己却不吃,只是笑意盈盈的看着我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在学校旁边的小旅馆里,沈超端来一盆热水,小心翼翼的脱掉我的鞋袜,看着白皙的脚面上两个大水泡,他心疼的不得了,动情的将我的脚抱紧,说:“丫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声音不大,但是一字一句,说的很坚定。

那一刻,我觉得我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世界上谁都不会比我更幸福。

沈超也会偶尔到我的学校来看我,我们总是很珍惜这来之不易又很短暂的幸福时光,总是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一天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腻歪在一起,如同连体婴一样永远不分离。

四年异地恋下来,红的绿的火车票我攒了厚厚的一沓。我把它们精心的装帧好,收藏起来,因为我觉得这是我青春里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我们伟大爱情的最好见证。

4

大学毕业以后,我拒绝了父母在小城托关系给我找好的一份安稳平静的工作,冲破一切阻碍,毅然决然的跟着他来到上海闯荡。上海是个钢筋水泥灌溉的大都市,虽然繁华,但是也冷硬,自私,没有一丝温情。

这个城市人潮如织,最不缺的就是有文凭有才能的人,我和沈超只是一般的二流大学毕业,工作很难找。

刚来的那段时间,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了省钱,我们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黑黢黢的,没有一丝光亮。昏暗逼仄的小房间里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小型的布衣柜,空间所剩无几。

寒风刺骨的冬天,我和沈超抱着冰冷的如同砖头一样散发着霉味的被子,瑟瑟发抖,只能紧紧的依偎在一起取暖。这个时候我无比的怀念小城里温暖和煦的阳光,和家里温馨香甜充满阳光味道的棉被。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为了沈超,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小公司里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拿着不到四千的薪水。沈超也进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当一名销售。

尽管工资不是很高,但是最起码我们搬离了地下室,住进了温暖明亮的一居室小房子里,虽然依旧是租的,我却很满足。

我把房子里里外外都打扫的很干净整洁,客厅里是淘来的布艺沙发,不大不小,刚好坐得下我们两个人,电视是我从网上花了500块钱买的,很袖珍,但是并不影响我和沈超在一天的忙碌之后相拥着窝在沙发里看些肥皂剧。

我用心的装扮这个爱的小家,渐渐的,它竟有了温馨幸福的味道。

5

再后来,沈超升了职,成了经理,我也涨了工资,我们的条件慢慢好了起来。

可是大约是养成习惯了吧,我很少大手大脚的花钱。化妆品是在朋友店里买的,接近批发价。

逛街的时候,超过五百块钱的衣服无论再喜欢,我都舍不得买,相反,给沈超衣服,那些毫不起眼的衬衫领带动辄都要上千块,我却丝毫不手软,因为我觉得,男人在外面要穿的好才会有面子,我爱这个男人,我愿意为他花钱,为他委屈自己,为他付出一切。

沈超工资虽然高,但他很少会给我买东西,送礼物。他总说,他的钱是娶老婆本,要攒起来买房子,跟我结婚用的。于是我傻傻的感动了,每个月五千多的工资都花在我们两个的吃喝玩乐,给他买衣服上,一个月下来几乎所剩无几,有时候我甚至连88一支的眉笔都舍不得买……

就这样,我们在上海同居了四年,父母一个劲儿的打电话催我结婚。我又何尝不着急?我已经28岁了,青春的尾巴转瞬即逝,我经不起变数,也等不起了。

可沈超却一直在推脱,他总是说想先忙事业,等稳定下来再结婚。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安逸,没有什么不稳定的,我不知道他这么说是不是为了敷衍我的借口,我隐隐有些担心,和沈超的这一段感情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关系开始不对等,原本笔直水平的天平却慢慢的倾斜,他高高在上,我低到尘埃。

6

今年春节前,父母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让我必须把沈超带回去,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理解他们的苦心。

我和沈超说这件事的时候,他手指正夹着烟靠在沙发上吞云吐雾,一根烟都燃尽了,他还是沉默不语。

我没来由的心慌,哭着问他到底怎么想的?我说我等不起了,如果他不明确的给我一个答案,我们就分手。

过了好久,他才说,“那好吧,结婚吧。”说完后,他起身去卫生间,风中似乎有他的叹息声飘过,我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腊月二十二,我和沈超终于处理完了手头的所有工作,着急忙慌的赶回老家。

我和他的家在同一个小城,只不过一个在最南边一个在最北边,大概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我们先是各自回了家,在家里过了小年。

过完小年,我们两家人在一起吃了顿饭,饭桌上气氛很融洽,双方的父母都对彼此很满意。我的一颗心终于尘埃落定,我想,我的爱情终于可以开花结果了。

7

回到家我刚钻进温暖的被窝,沈超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他在那头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夏冉,我有事跟你说。”我的心里一个激灵,他从来都是叫我丫头,只有吵架的时候才会直呼其名,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什么事?”我攥紧了手机,声音很紧张。

“你能不能跟你爸妈说一下,彩礼钱别要了?”

“为什么?”我想不通,区区六万块钱,他会跟我计较。

“我们家没钱,再说了,我俩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跟结婚有什么区别?为什么非得要彩礼钱?非要办婚礼这么麻烦?”他有些不耐烦。

他一定不明白吧,女人并不是非得要所谓的形式,她们想要的只是安全感,想要自己的感情有归属,有保障,我也不例外。

“你真的没钱吗?你是不是压根就不想跟我结婚?”我反问他。

“你别扯远了,你就不能退一步吗?有那六万块钱能干什么?难道那些钱比我还重要?”

是啊,只是区区六万块钱你都舍不得掏,在你心里呢?我是不是连六万块钱都不如?我冷笑,同居四年,他每个月的工资我从来没见着,我的钱大部分都花在了他的身上,怎么也不止六万块钱吧?

在这件事情上,我绝不能妥协。

“你去外面打听打听,哪家的女孩结婚不要彩礼的?没房没车的六万块钱已经算是最少的了,人家都要十几二十万。”

“反正我们家没钱,你要是想要钱,就去找个有钱人嫁了吧。”沈超说完就挂了电话,再打死活都不接了。

我执拗的打了几十通电话后,他把我拉黑了,过了一会发短信给我。

“我说了我家没钱,你非得要钱,那就分手吧。我不耽误你去找个有钱人。”

“咱们好聚好散吧,别再打电话来了。我忙的很,没时间听你哭哭啼啼。”

“再见。”

窗户的缝隙有风吹进来,我从后背凉到了心里。

我盯着手机,上面那些无情的字眼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心,说不上有多恨他,我只觉得无尽的悲哀。

我把他当我的良人,挚爱,为他竭尽所能的付出,打死我没想到,到头来,他可以这么冷心绝情。

8

我不知道这个春节自己是怎么过的。正月初八返程的时候,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火车上,想着回来时我们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恩爱模样,眼泪又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我回了和沈超一起待了三年多的家,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原来我的东西这么少,一个行李箱就能装完。把钥匙交给房东,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那个家。

那段时间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我疯狂的想念沈超,想念他的一颦一笑,想念他对我的好。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常常会忍不住拿起手机给他打电话,哪怕只是听听他的声音我也很满足,可是电话那头的忙音声把我拉回了现实,我笑自己,怎么还不死心?

我甚至一度以为,沈超就是我的生命,离开他我会活不下去的,可事实证明,我还健康平安的活着,只是心痛的生不如死。

9

林洋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是我的同事,那段痛苦不堪的日子都是他陪着我一起度过的。

我加班,他买来热腾腾的饭菜陪我一起吃。我喝醉了撒酒疯,他耐心的送我回家,清理我的脏衣服。

时间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曾经说永远不会忘掉的人,居然就在不经意间渐渐淡忘了。

我很少会再想起沈超,有时候偶尔想起,也只不过是稍稍有些难过,没了当初撕心裂肺要死要活的那种痛。

我得了阑尾炎肚子疼的死去活来,最脆弱无助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林洋。我给他打电话,他急忙赶来抱起我就往医院跑……

我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阳光从窗外调皮的钻进病房抚摸熟睡的林洋,他趴在病床上,睡颜安静的像个孩子。

轻微的动静还是惊醒了他,他跳起来对我嘘寒问暖,又问我爱吃什么,他去给我买。他通红的双眼和脸上焦急认真的模样让我很感动,鼻子酸酸的对他说:“林洋,我们结婚吧!”

他吓了一跳,手里的杯子应声落地。

看着他惊喜万分的样子,我不由哑然失笑。转身看向窗外,姹紫嫣红,彩蝶飞舞,真是个美好又充满希望的季节。

10

我和林洋谈起了恋爱,他对我很好,跟他在一起后,我再也没买过地摊货,他总是尽他所能的给我买价格不菲的化妆品和衣服,他说他爱我,愿意为我付出一切,舍不得我受一点苦。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莫名想起了当初的自己,和他一样傻。只不过我不敢肯定,那时候的沈超是不是如现在的我一般,爱着为自己付出的那个人。

2016年春节,我把林洋带回来老家,他买了一大堆礼物送给我的亲戚朋友。对我的父母又尊敬又很礼貌,二老很喜欢他,他的父母也很有诚意的从大老远赶来,商量我们的婚事。

结婚前夕,为了还星爷的电影票,我拉着林洋去电影院看《美人鱼》。或许大家都欠了星爷电影票一起来还债了,电影院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林洋紧紧的牵着我的手不舍得松开。

等候的间隙,我和林洋去买爆米花,转身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身上,我慌忙说对不起,那人说没关系。

声音很熟悉,我抬头,原来是很久没见的沈超,他也看着我,我们有一瞬间的沉默。

直到他怀里拥着的女人提醒他要进场了,他才反应过来,冲我微笑:“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我也笑,笑得风轻云淡,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原来,爱情里没有谁离了谁活不了,我们都不是非彼此不可。再深的感情,再爱的人,时过境迁,都会忘掉。

林洋捧着爆米花像我走来,像极了我梦中白马王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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