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3楼0085列A面03架等你

1.靓女,你的钱掉了!

房东跟我商量说,想把租给我的房子的那个大客厅的周末的使用权给让出去。一开始我是铁定心,就算打死房东,我也是不会答应的。

可能是被逼无奈之下,房东使出了杀手锏:“老冯啊,你就答应我吧。我只是想让我的老父亲周末在大客厅里教他的老伙计们雕刻而已,他就这一个爱好。要不这样,我给你减300块钱的房租?”

原来是个大孝女。得知这一点后,我义气一上来,二话不说就应承了,重点是我很喜欢传统艺术,更重的重点是月租减300……

于是乎,一代宅神——我,从此以后,周日,即在一周里唯一一天的假期里,必须出去流浪。

第一个无宿舍可归前夕,我在想,以后周日都去哪里游荡好呢?一边想着一边翻着枕边书——蔡智恒先生的《爱尔兰咖啡》。突然,我灵光一闪:以后去图书馆待好了,以弥补学生时期不爱去图书馆的过失,顺便把蔡先生的所有书都看了!

想是这么想啦,可是我又不认路,如何找到图书馆?那我到底有多不认路?如果路痴也分等级的话,那我就是痴中痴呐!

思前想后,真的不知除了图书馆还能去哪,实属无奈,唯有硬闯了。

次日,我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我毕恭毕敬、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虔诚地拜了拜门口贴着的“福”字,祈求老天保佑我今天探路顺利。

探路过程虽然有点曲折,所幸结局还算是好的,可能是老天感受到了我的虔诚。

当站在自己戴着眼镜摸索了好一小会才找到的传说中广东省最大的图书馆——广州图书馆时,我的内心波涛汹涌,久久不能平复。这感觉就好像本来你只是想让妈妈给一毛钱买零食吃,不料妈妈却突然间母爱泛滥、大手一挥,破天荒给了你100块,还说不花完不准回家!

不要怀疑,我是真的完全是蹦蹦跳跳进的图书馆,差点就撞到了贴有篆体“广州图书馆”五个大字的玻璃门,难怪过安检时保安大叔一直盯着我。

因为害羞,我稍微收敛了些许,至少从安检处到电梯间的路程,我都保持着抬头微笑手放好。

凭着感觉,我没有迷路、顺畅地走到了北3楼,即中国小说区。好歹戴了眼镜,简单的指示牌还是看得懂的。

然而,毕竟是首次去那么大的地方,我不知该如何在电脑上查书籍所在的位置,也不好意思问工作人员,他们似乎挺忙的。嗯,很忙,你懂的。于是乎只好在各个书架间穿梭,美其名曰:与一本有缘的书,谈一场恋爱。

本来我是要找蔡先生的书的,无奈茫茫书海中,难呀!

当走到第10列时,三叔的《盗墓笔记》那带有独特韵味的封面颜色,撞入我眼帘。

“好吧,今天就重温你一遍。”从书架抽出《盗墓笔记》大结局,我对自己说。

拿着书,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不远处的沙发有空位,打算走过去坐下看书。其实我本可以站着看的,只是来时搭公交站了半个钟,转地铁时又立了30分钟,找路时又靠双脚走了¼个时辰,实在是有点脚不从心……

就在这时,背后传来一男生声音:“靓女,你的钱掉了!”他说的是带着些许广州口音的普通话。

我没有要回头的意思,一来这里这么多人,不可能是在叫我;二来我不是靓女。

快走到书架尽头之际,一个男生冲到我面前,伸出右手挡住我,说:“靓女,叫你怎么不应呢!”

我很淡定,还打了个哈欠:“我不是靓女,你看不出来吗?”那个,我是真的困才打的哈欠……

“那……好吧。”男生似乎在憋笑,“那……小姑娘,你的钱真的掉了。”说着,他伸出左拳,展开,一张折得平整的五块钱便出现在我面前。

我尴尬啊,这应该就是我的。依稀记得早上买早餐时,我把找回的钱折好塞到了裤子后面的袋子……哎呀,想不到它到这里才掉,了不起!

现在不是该夸奖它了不起的时候!回过神后,我羞答答地、小心翼翼地拿过那五块钱,还不忘礼貌一句:“谢谢你,靓仔。”

“不好意思,我不是靓仔,看不出来吗?”

他……他分明是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嘛!我这不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嘛……不过我可不甘示弱:“那……小伙子,谢谢。”

我俩相视一笑,随后还变成了哈哈大笑,仿佛已是多年的好友……


2.小姑娘,又见面啦!

庄子有云: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白驹过隙”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不,又到了那些老头老太太来大客厅雕刻的日子。

难得有机会睡个懒觉,我趴在床上装死。只装了一刻钟,我就毅然决然地把被子踢开,噌地坐了起来,自言自语:“还是去图书馆吧,房东那老父亲,嗓门太大了,又不是没领教过,何况还有那么多他的老伙计。”

而且,前几天特意请教了铛友,可算知道了如何在电脑上查书籍的位置。不去,岂不是辜负了铛友对我找书的大力支持?去吧去吧,我一边叠刚才给我踢得老远的被子一边想道。

第二次去,虽然路还不是太熟,但是,凭借我英明神武的大脑,再加上我那副意大利进口的眼镜,再再加上出门前我又虔诚地拜了拜“福”字,因此我算是比较顺利地摸索到了图书馆。

按照铛友的指示,我找到了蔡智恒先生的《暖暖》。

我这个人比较有毛病,因为第一次是坐在第10列旁边沙发看的书,所以第二次,我拿了书就直奔第10列去,即使这次离第10列稍微有点远。

蔡智恒的书,果然如大表姐所言,都是属于清粥小菜系列,而且其中充满着幽默,并且是能戳中我笑点的幽默。我真的是,看进去了。

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本,我长舒了一口气,接着便开始发起了呆。这是我的习惯。

在我看来,看完一本书,一定意义上就是看完了某些人的一生,或者说是某些人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作为读者的我,是该好好缓缓。何况这是一个结局并不算美好的故事,即使过程算美好。

等我回过神来,无意中抬头一看,糟糕!我蹭地站起来,天怎么就黑了?

正在懊恼之际,一阵似曾相识的人为的风从我背后袭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算好听的男声:“小姑娘,又见面啦!”这是在图书馆,音量当然不会大,不过也足够入我耳了。

叫我小姑娘的人不多,确切来说应该只有一个,该不会是……

我没让自己继续往下想,就拧过头去看个究竟。这一看,不由得佩服自己的料事如神起来,果然是上周那个帮我捡钱的小伙子。

“这也能碰上,诡异。”我自己在心里嘀咕一句。

我把身体完全转过去,音量尽量压低,带着疑问开的口:“只看到我背影,这都能认出来?而且,我们只有一面之缘吧?”

他笑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记忆力不错。而且,你书包上挂着的那个桃核小花篮很别致,所以我记住了。”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自己全程都背着个书包在看书,所幸不重……我抛开尴尬,瞥了一眼挂在书包拉链环上的“小花篮”,带着些成就感道:“当然,我自己刻的。”

“你自己刻的?”他表情有些吃惊,“刻得很好,你靠这手艺吃饭的吗?”

听到“吃饭”二字,我拍了一下脑袋:“我想起来了,我刚才之所以站起来,是因为居然忘了早点回去煮饭!现在天色已晚,路途又遥远,看来又只能在外面吃快餐了。”

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意思我猜是:见鬼了你还会煮饭?

尔后他嘴里吐出一句:“怕是你潜意识里根本不想煮饭,然后故意留到这么晚的吧?”

这也能让我猜对?神奇……

“哎呀,不要把人家的潜意识说出来嘛。”我跺跺脚,掏出手机摁亮屏幕看了看时间,“真的要回去了,要不然回到都没力气吃饭了。”

“这么夸张?吃饭的力气都没有?有那么远吗?”男生抬头,透过玻璃,望向图书馆外面。

“地铁转公交加走路加挤上地铁公交,能量就差不多耗完了嘛。你是知道的,广州人口那么多。”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因为我就住图书馆附近,平时也不用挤地铁公交什么的。”男生坏坏一笑。

“再见祝你们幸福!”我最见不得别人炫耀了,于是丢下这句话就跑了。

“哎!小姑娘,就走啦?那后会有期!”有人在背后喊我,音量超出了图书馆控制范围……


3.一见钟情的概率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样一句话:第一次是偶然,第二次是巧合,第三次是命中注定。

当我第三次踏进图书馆,也是第三次碰见他。难道,命中注定并不单单是专属于狗血的电视剧的?

一去到三楼中国小说区,我就看到他了。此时,他正在85列附近的沙发上看得入迷。

今天出门有点迟,我怕如果上前跟他瞎聊今天就看不完一本书了,于是便没过去打扰他,拿了一本《孔雀森林》就往第10列那方向走。

大概五点半,我合上书本,打算把它放回原处就回去。毕竟,路还不太熟。若再给我来个月黑风高,那就完蛋了。

“你觉得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大?”又是突然从背后冒出来的声音,这次我不用回头也确定是谁了。他不是在85列吗?怎么溜达到这儿了?

我没回头,略作思考,答道:“如果是像海莉和奥利弗那样的话,概率应该很大。”

他猛地跳到我面前,略显惊讶:“你看过《一见钟情的概率》这本书?我刚看完不久!”

我有点得意,不过也不至于忘形,还装作很谦虚的样子:“我借我大表姐的,本来是想拿它当几个月的睡前读物,不料它太过于精彩,几个晚上便给我看完了。”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他刚才那个问题有点问题,质问道:“欸,我看过很奇怪吗?看我不像是有文化的人是吧?我告诉你,我可是个没有文凭的文化人……”

“那我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他打断我,“那你有没有听过'第一次是偶然,第二次是巧合,第三次……'”

“是命中注定。”这次轮到我打断他,“我小学从《外来媳妇本地郎》上看来的。”

“为什么你说的话总会让我感到吃惊?”他突然用一只手掌捂住眼睛,像极了微信上“捂脸”那个表情,“我也是从《外来》看来的。”

“所以,”他把手放下,“你觉得,我们连续三次在图书馆偶遇,算不算命中注定?”

“这个问题嘛……”我眨眨眼睛,故作高深,“我能不能下次再告诉你?如果还有下次的话,我真的有点赶时间啊大哥!”

人有三急,你懂的。只是出于礼貌又不便与人明说,你懂的。

他反应超快,伸手拦住作势要走的我,“那你能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吗?”又没等我作出反应,他便自顾自发问了,“我可以买你书包上那个花篮吗?或者你送给我也是可以的。”

顺着他的目光,我才发现他盯着我的花篮看了许久。

他似乎很欣赏我刻的花篮。

容不得自己多思考,我白了他一眼:“抱歉,这花篮,我只会为对我重要的人而刻,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属于孤品。”说完,我半弯膝盖,从他的手臂下穿过,逃了。

跑出五六米开外,我放停脚步(我也不知自己为何突然停了下来),回过身来,用尽量小但保证他能听见的音量道:“若我们真的有缘,到时我会重新拿起刀,专门为你刻一个的。”末了,我还对他抱了个拳,“走了。”

“惶恐。那,小姑娘,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后会有期!”他也回了我一个抱拳。

我点点头,转身,直奔一楼的厕所。因为,三楼的厕所我不知在哪儿……


4.你是第二个觉得我可爱的人

上周他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然而今年的重阳节是在星期六,可怜的劳资我还得上班呢。

周日,即九月初十,重阳节的第二天,出了地铁口后,我便一直在想,这周还会不会再见到他呢?然后,悲剧发生了,我撞到某家大酒店门口的雕塑上了……而且是撞到“小女孩”的屁股上……

因为这只是第四次去图书馆,因为我以为自己戴了眼镜就不完全是路痴,又因为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记得如何走到图书馆了,敢边走路边想东西了。综上所述,得证:我迷路了……

急得我,上蹿下跳的,情急之下还骂了自己一句“智障”。这下智障真的惨了,别说图书馆了,我连来时那个地铁口都找不着了……

所幸,我只花了一个钟左右,就走回了正轨,可算摸着了带有一丝熟悉气味的路,“智障”我这才得以重返图书馆,虽然带着点狼狈啦。

开始看书前,我特意绕到85列去。我有预感,他可能在那儿。要我说原因,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果然,他真的在!

我故意蹑手蹑脚只走到84列,想隔着一列书与书架,吓他个几大跳。

“小姑娘,看你那乱糟糟的头发,刚到啊?今天怎么那么迟?”他突然凑近我在的书架的对面,透过缝隙,半弯着腰,对我道。

本来想吓他个几大跳,不曾想反被他吓了我几大跳……也不知他怎么先看到我的,要知道,他可是比我足足高了20cm呐!

我胡乱拨弄了一下刘海,叹了一口气:“不提了,我都不好意思讲,今天居然迷路了,第四次来了都……”

他笑了,他很不厚道地又当着我的面笑出了魔性的声音,只是仍然保持着弯腰的姿势,尽可能地面对我:“你真可爱。”

我愣了一下神,冒出一句:“你是第二个觉得我可爱的人。”

“第二个?”这下换他愣神了。他把腰直起来,“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大啊小姑娘,看来你是个有故事的小姑娘。”

“我们真的要一直这样说话吗?”我故意转移话题。图书馆要保持安静,我把双手做成喇叭状,冲他小声喊道。

他错愕,转而难为情起来,用手理了理头发,然后把我领到不远处的沙发。

那张沙发上有一个黑色的简约而又不失帅气的双肩包,他随手把书包拿起来,请我坐下。等我坐下,他也坐了下来,直接把书包放大腿上。

“你昨天有没有来?”刚坐下,他便问。

“我倒是想来着,”我深吸一口气,“只是劳资得上班啊,每周都只能是单休。”

“还好。”看这样他有点如释重负的意思,“我也是单休。上周我还以为重阳节是周日,所以才跟你说那句诗来着。昨天我还一直担心你会来这儿找我要菊花酒喝咧。”

“还好。”我是真的如释重负,“昨天我还想请假来着,可一想到要扣双倍工资,这个念头马上作罢。而且,我从来都是滴酒不沾。还好还好,不然就亏大了。”

我俩又是相视、微微一笑。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略显尴尬。注意,只是略显而已。

沉默了一会儿,我猛然想起我来这儿的正经目的是看书,便起身告辞:“那个,我要去看书啦,有缘再会!”

他皱了一下眉:“在这里看不可以吗?”

“你坐我旁边,我会分心的。再说了,我喜欢在老位置看书。”我用食指擦了擦鼻子。

他哑笑:“也是,我也一样,习惯在85列这儿看。那好吧,不送,小姑娘,有缘再会。”

我举起爪子,向他挥了挥手。正要转身之际,我突然好想在这个时候回答上次他问我的那个问题:“是命中注定。”

“今天一见到你,我就知道答案了。”他微笑着,站了起来。

…………

他的这句话,无疑会让我想很多,所幸蔡智恒的书对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不久我便栽进他的故事里去了。

回去的地铁上,一个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我怎么就觉得现在我和“小伙子”,有点像《爱尔兰咖啡》里面的男女主角呢?只是我们是在图书馆定期偶遇,而书中的则是女主角定期为男主角制作一杯爱尔兰咖啡……


5.因为我去见大冰了

以前我喜欢星期天,是因为只有在这一天我才能睡个安稳的懒觉。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我钟爱周日的理由,已悄然发生改变。

我喜欢它,因为可以去图书馆。或者说,并不只是去图书馆那样简单。

又迎来一个美妙的周日,睡了个饱觉后,趁着那些老头老太太杀到前,我仓皇“逃往”广州图书馆……

这次我没去85列找小伙子,取完书后便径直走去第10列。不曾想,那那那小伙子居然坐在我的“老位置”上!

我的目瞪口呆经过空气传播,似乎惊扰了正在书海里……(那两个字怎么说来着?反正跟游泳意思差不多)的少年。

好诡异,我还没走近,他就突然回过头来,然后用眼神锁定了我。

我能怎么办?只好举起双手,朝他摆了摆,算是打招呼了。

“你上周怎么没来?”他伸了个懒腰,“你不会又迷路了吧?”

我“切”了一声:“你才又迷路!你全家都又迷路!我告诉你,上周六我干大事情去了!即使被扣了双倍工资也不在怕的!因此导致周日累得很,所以没来图书馆,跟那些老头老太太混了一天。”

他是知道最初我为何周日来图书馆的,上次见面我有与他提过。

“大事?相亲啊?”

看他那一副欠揍的样子真的是,只是我懒得动手,学君子动起嘴来:“讨厌鬼……”

我还没说完呢,他便接着说了起来:“喝凉水……”

“喝了凉水变魔鬼!”我俩同时轻声嚷了这一句。

“哎呀,想不到你也会这一招。”我算是对他刮目相看了,“这我外甥女教我的,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啊哈哈哈!”他的笑声有点魔性,“这我从我小外甥那儿学来的,我要不愿意跟他玩,他就拿这句话压我。”

“来,握个手吧。”他伸出友谊之手,“纪念一下,第一次遇到一个跟我讲这句话的同龄人。”

出于礼貌,我伸出了咸……我伸出了纤纤玉……还是再换一个吧,我伸出了饱经风霜的老手,与他轻轻握了一下,颇有各国元首之间握手的风范。

“所以,你上周六哪去了?导致周日不来。我在第10列等了你一天,因为我觉得你一来肯定会来第10列,至于原因,我不知道你。”他顿了一下,“方便的话,两个问题串起来回答呗!我想你语文应该不错。”

别人一夸我我就骄傲,一骄傲我的才华就泛滥了:“我可以把三个问题串起来回答你,便宜你,买二送一。”

我故意卖了一下关子,先从书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拆开包装,把糖塞进嘴里含一口,拔出来:“上周六我去见大冰了,因为我觉得去跟大冰握一下手是送给自己最好的生日礼物。”我伸出右手欣赏,“刚才跟你握手的这只手,可是握过大冰的手的呢!”

我又尝了一口糖,接着讲解第二个问题:“我生辰是两个十,恰逢第一次来图书馆坐的也是第10列,所以我喜欢坐第10列咯。”

“对了,说起生日,”我干脆边吃糖边说话,“我发小提前送了我份大礼,一大箱全是好吃的好玩的,这糖果也是她给我买的。”我把棒棒糖拔出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原来如此,羡慕你们这些见过大冰的人。”他恍然大悟,“这么说,你生日在明天?”

“正是。”我又把手伸进书包,掏出一根香橙味的棒棒糖,递给他,“请你吃。”

“谢谢。”他一接过便熟练打开包装,一看就知道是个资深糖鬼,“边看书边吃糖是一种享受。”

“好啦!糖在嘴里了,就差看书了,所以……”我问他,“你要回85列吗?”

“不不不。”他含着棒棒糖道,“你一个女孩子家家就着棒棒糖看书多奇怪呀!这样,我陪你。两个人一起吃糖看书,应该不会显得太突兀。”

“呵呵哒。”我学着我家小六的口头禅,“你就怕你一个人吃丢脸,才拉着我垫背的吧?”

“哎呀!不说了啦!开始看书吧。”他应该是不知如何接下去了,我猜一定是这样的!其实我也觉得一个吃糖看书的人待在一堆只看书不吃糖的人中有点怪……

一起看书的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交谈,神情严肃、注意力集中得很。我不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他也不晓得我看的是哪本书。如此甚好,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对书本的尊重,只是吃糖了……如果抛开吃糖这一点的话。

我不太喜欢和认识的人坐一起看书,就感觉会有点不自在。他是个例外,跟他坐一起看书,我很放松。只是,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这又算什么认识呢?……


6.原来就是你

我极少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给别人看,原因有三:一,我喜欢看,而别人看了却说不咋滴,我会伤心的,而且我会想打那个“别人”;二,对于一本书,别人是不可能与我有同样感受的;三,对一本书的看法这种东西,不强求,没关系,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不一样才有意思。

坚持去了那么久的图书馆,蔡智恒的书也给我看得差不多了,可是有三本老是查不到具体位置。

直到看到倒数第四本《亦恕与珂雪》,在它的最后一页,居然夹着一张纸,上面写有蔡先生所有书的名称和具体位置!我苦苦寻找的那三本都在北3楼0085列A面03架上!

我如获至宝,赶紧掏出手机把它拍了下来。上一次启动手机的拍照功能已经是long long ago的事情了,加之激动至极,所以拍得很一般……我就认了吧,我不会拍照……但拍一张纸,足矣!

在那的第二个周末,我又蹦蹦跳跳地跳到了图书馆。就快要跳到85列之际,我突然停下来,85列怎么有点熟?

“啊……”我喊了出来,这这这不是小伙子经常待的地方吗?巧合吗?如此狗血的情节我都不想写了……

我这个人很容易紧张,刚想到85列与小伙子有关,心跳就自动加速了……我既想马上去到85列,又怕去到,那种矛盾心理,此时此刻在我这儿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由原来的跳切换成了挪,挪虽慢,也有抵达的时候。

嘿!他还真的就在85列,此时,他正半倚着书架看书,好鬼入迷的样子。

我小声叫了一句“小伙子”,他闻声回头,一看到我,便合上书本,冲我笑:“小姑娘。”

在我朝他走去之前,他已先一步走到我跟前。

“怎么?是来找书呢,还是特意来找我的?”他把书本抱在胸前。

我懒得应他这句话,直接把手机屏幕怼到他脸上。

“哎哎哎!”他惊叹,“给我照镜子吗?还别说,我长得还是可以的……”

“什么鬼?”我觉得不对劲,抽回手机一看,傻了,竟然忘了把屏幕摁亮……

我连忙摁亮手机,给他看我上周拍的那张纸的照片:“我一直在看蔡智恒的书,可有三本总是找不到。截至上周,我在他的一本书的最后一页,发现了这张纸。巧了,我要找的那三本书,都在85列。我想,这是蔡先生的一位忠实读者留给有缘的读者的吧。”

他拿过我手机,盯着屏幕看了有一小会,然后把眼神转向我:“那位忠实的读者的确是想把纸条留给与他有缘的读者,不曾想,与我有缘的那个读者原来就是你啊!”

“什么意思?”我懵了,“不要告诉我是你留的纸条?真那么狗血的话,我可就要学微博上那些网友,直播生吞10颗棒棒糖,连灌10瓶橙汁……”

“你就耍赖吧,人家网友是直播生吞洗发水、跪榴莲什么的。”他吹了吹刘海,猝不及防地把表情切换成了一本正经,“真的是我。”

“可是……可是你们男生不应该……”

“你是不是觉得很少有男生会看蔡先生的书?”看到我点头后,他继续道,“可你别忘了,蔡智恒是个男的,所以他的作品能引起我的共鸣,一点也不奇怪。”

他把手机还给我,“其实,我认为,在当今这个社会,有像蔡先生这样的作品的存在实在是太难得了,或者说真正的单纯太难寻。”他顿了顿,拍了拍书架,“这个书架放有蔡先生的最多作品,所以,即使我早已把他的作品拜读完毕,也坚持、也喜欢待在85列。我就想着离某些不可名状的东西近一些。”

此时,他离我很近,身体与心灵都极其的近。我已近距离看过他好几回,却第一次发现、第一次觉得,其实他真的很帅,像涵哥那种帅,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什么叫作深藏不露懂不懂?!

“好好好!”我已折服于他,眼睛放光:“原来真的是你!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说,对于同一本书,不会有人与我有一样的见解,知己难寻呐。我也认了,安慰自己说,没有就没有吧,没关系,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不一样才有意思。直到听了你刚才你番话,原来,发现别人与自己看同样的书,并且有同样的感受,是一件多么妙不可言的事情。”

“非常荣幸,”他也兴奋异常,“那个有缘人是你。”

“欸,你有没有看过《原来就是你》?就刘涛年轻时演的那个。”我又突然跳戏,谁让他老在我耳边叨叨叨原来就是你……

“当然当然!”他也跟着我跳了戏,“小学看的,算是一部极其经典的电视剧……”

接下来的时间,我俩就《原来就是你》这部电视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不过也没忘记干正经事——看书。要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咦~

上次他陪我在第10列看了一整天的书,这次,换我追随他了,也追随蔡先生的故事。

临别前,他对我说:“我们来玩一个蔡先生的游戏吧?接下来,我将会说几句话,你只需复述我每句话的第一个字即可。”

“好。”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是真的很可爱。”

“你。”

“喜欢吃棒棒糖很正常。”

“喜。”

“欢迎你走进我的世界。”

“欢。”

“我很荣幸能够认识你。”

“我。”

“好了,再见。”没等我细细品味,他却先走了一步,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听他说完那四句话后,我一直处于游离状态。你喜欢我?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他喜欢我”,是骗我说出“我喜欢他”?抑或,这只是一个游戏?


7.我失恋了

失恋的日子,与平常的日子,没有多少不同。区别也许仅仅在于:它正途径我,尚未到达你。

此话,应该出自于史铁生先生的某一本书里,不过我也不敢肯定。然而重点是,现在的我,领悟到了这话的精髓。

是的,我失恋了。

失恋归失恋,担图书馆还是要去的。我强忍着悲痛,虽跌跌撞撞的,好歹也撞到了图书馆。

我要看的书在85列,我的有缘人也会在85列,不过我还是想着拿完书,就回第10列看。我就是执念太深,否则也不至于失个恋就如此失魂落魄。

我看着地板走到的85列,凭着感觉,从书架上取下一本《鲸鱼女孩,池塘男孩》,刚要抬脚离去,耳边传来:“小姑娘,来了怎么不打声招呼?我就在你旁边而已,你竟敢无视我!”

“抱歉,我没看到。”我假笑都懒得装出来,实话实说,“刚刚顾着看地板了。是的,地板比你好看。再见,不祝你们幸福。”

我颓废地离开了85列。

可能是我那句“是的,地板比你好看”,或者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我看起来像想寻短见。于是乎,小伙子一路默默地跟在我背后。而我,心思如此缜密的一位奇女子,直到抵达第10列才发现他在我后面!

当时我吓了一大跳,全身都颤抖了一下:“欸我说大兄弟,你是故意买双好鞋来跟踪我的是吧?跟了我一路也没听见你鞋子发出声音。”

“有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鞋,“也没有多好啦,就是双不小心与江辰同款的鞋。”

“江辰……你也知道江辰……”我对这个名字过敏,“我的鞋也是江辰同款。”

他听我这么一说,我也听他这么一说,蓦然发现,我俩撞鞋了!

他哈哈一笑:“这是月老搞的鬼吗?”

我可笑不出,望了他一眼,道:“一点也不好笑,我失恋了。”

“啊?”他硬生生地把没笑出来的笑憋回去,用不可置信的语调,连问三遍:“你失恋了?你失恋了?你失恋了?”

“很,奇,怪,吗?”我一字一顿。

“当然奇怪!”他拼命点头,与我在数学课上打瞌睡点头的频率相差无几,“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没有男朋友……”他的眼神,似乎带着点黯然。

“谁说那种失恋了?!”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我指的是《小美好》大结局,然后我就失恋了!”

“WTF?”他可算被我吓了一大跳,“这也行?”

“对呵,《小美好》周四大结局了。其实我也有在追,这么说,我也失恋了?”

“啥?”他又一鸣惊了我这个人,“真想不到你也在看。我推荐给我弟看的时候,他是这么劝我的,'姐,你就不要看这种男主角如此优秀的青春剧了。见过了这么好的男生,现实中的男生肯定都入不了你的眼,以后你可怎么嫁人?'”我顿了一下,“我是这么回他的,'你错了老弟,现实中,是我入不了人家的狗眼,而非我的问题好不啦。'”

“好有意思的一对姐弟。”他爽朗的笑声又来了,“我看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就是把它当作自己的青春来看而已,顺便了解一下,”他看着我,“像你这样可爱的小姑娘,都是怎么想的。”

……又听了不该听的话……

我揉揉耳朵,装作没听到。就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一个烦恼。我想说出来,让他帮我分析一下,该如何应对。

奇怪,我以前从不愿意与别人诉说烦恼的……

“小伙子啊,”我拍拍他的肩膀,“我有个同事辞职了,她今晚请所有同事去KTV,也包括我,她还特意请我务必要去。可我对KTV有阴影,几年前被人拉去过一次,在那之后,我就发誓,从此再也不要再踏进KTV半步。你说,我该如何是好?”

他没有立刻回答,皱眉思考了一会儿,才开口:“你这个同事平日待你如何?”

我答:“她对我很好,经常请我吃好吃的。可以说,在认识她之前,从未有过这样一个人,请我吃过那么多好吃的。”

“很好。”他点头,“去呗!要对得起人家。人嘛,总要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这可是你的陈小希对江辰说过的。”他笑,“再说了,发誓算什么,你看吕子乔,发过那么多誓,他有哪一次做到的?还不是照样活得没心没肺的。大不了,跳着进KTV,这样就不算踏进KTV啦。”

末了,他补充说:“好了,说了那么多废话,听不听随你啦!其实我也好讨厌KTV,没错,是讨厌。所以,我非常清楚你的顾虑。要不,带些什么玩的东西去,打发时间?”

“这怎么会是废话呢?”我在心里对他说。

我发现,我很喜欢听他说话,他总能用我喜欢的人物,举我喜欢的例子。

所以,那天晚上,我还是去了KTV。如我想象中一样,无聊透顶。幸好我纳了小伙子的谏,事先下载了一个成语消除游戏,玩了一个晚上,还差点通了关……

哎!我还认识了一个高档的成语,叫“黼蔀黻纪”,想知道什么意思吗?你问我,我会告诉你的……


8.我请你吃瓜子吧

已经记不清去了多少次图书馆,反正,只要再去一次,我就可以把蔡先生的书都看完了。没错,只剩最后一本了。

开始在第10列,结束也在第10列。就是在第10列,我完成了三个月前自己交给自己的使命。不知下一次来,我会看哪一本书。

今天,小伙子也坐在第10列。看我抱着书发了那么久的呆,他大概知道什么事了。他了解我,知道我今天的使命,也知道我每看完一本书后的传统。

“看完了吧?”他用手上的书轻轻戳了戳我的左臂,“来,两个忠实读者谈一谈蔡先生的作品呗!”

“我先!”他清了清嗓子,“蔡智恒的书我都很喜欢,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爱尔兰咖啡》和……”

“《爱尔兰咖啡》?”我的心脏像被打火机那个起火的装置电了一下,“好巧不巧,我最喜欢《爱尔兰咖啡》与《回眸》。”

他瞪着我,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月老那老头又搞事情了!我也是这俩!”

“你不觉得《回眸》其实挺那啥的吗?他们高中的时候就认识,却要等到30岁才见面,才……”他问我。

“如果是我,我也会等。真的喜欢一个人,10年也不怕。爱情的可贵之处,莫过于此啊。过尽千帆皆不是,只为等得一人心。”

“哎呀!靠!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恶心的话?”我假扇了自己一巴掌。

他笑笑:“我也会这么说。”

如此重大的缘分,我俩以碰拳祝贺。我还当即掏出两根棒棒糖,递给他一根:“兄弟,来,走一个,我先吃为敬!”我用牙齿咬开了包装纸。

他把糖果举起来:“我干了,你随意。”话刚落音,我就听到了“咔咔”一声脆响,那是糖果被咬碎的声音。

“好糖量!好牙口!”我拍手称好。

“承让承让。”他作了个揖。

斋吃糖有点素,我不由得感叹:“欸,日常想吃瓜子。”

他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了我一番,转而恍然大悟,笑出声:“懂了懂了。走,我请你吃瓜子去,以报答你请我吃糖果之恩。”

我装作很意外的样子:“这怎么好意思呢?”下一秒马上变脸,“好吧,不过我可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哈!”

“没有没有。”他摊开双手,“是我迫不及待地想请你吃瓜子。”

“走吧走吧。”我推着他向图书馆外面的小卖部走去。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在图书馆外面,走着。这,是不是与传说中的约会差不多?不好意思没经验……

买完瓜子经过花城广场里的一个圆柱形状的万花筒邮局门口,我停下来,问他:“我注意这个邮局很久了,我想问,是不是只要在它这里买,就会帮我寄?”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推了推我,“走啦,去那边的长椅嗑瓜子去。下周我再陪你进去问一下。”

“吃才是正经事,好吧,那下周再进去看看。”我说。

然而,谁也不知道,“下周”会不会有……

我很喜欢吃瓜子,但很少嗑。原因是,我一嗑就停不下来。他似乎亦是如此。

因此,从嗑瓜子开始,我俩之间的对话是这样的:

“哎,天色已晚,别嗑了,快回去啦等一下你又得迷路了。”他边嗑瓜子边说。

“哎呀,再嗑一下嘛,难得今天高兴。”我加快嗑瓜子的速度。

不知过了多久……

“你刚才不是说还要回图书馆的吗?”我抽空问了他一句。

“算了,不回去了,嗑瓜子重要点。哎,呸……”他吃到一颗臭的了啊哈哈哈。

“咦,天真的要黑了。”

“要回去了?”

“差不多了,我再嗑一下下。”

我们就一直嗑,一直拖……直到,天真的完全黑了!

“好啦!嗑完了 。”我站起身,拍拍手,“可以安心回去了。”

“我送你到地铁口吧。”他拍拍手,也拍拍衣服,“就你这种顶级的路痴,我保证你在这么黑的环境下,找不到路,找得到也一身灰。”

“你说话就好好说话,干嘛非要攻击我真的是。”我踹了一脚椅子。

“那你要不要我送?”他依然淡定地坐在椅子上,还跷着个二郎腿。

“要……”月黑风高下,我怂了。

地铁口,昏黄的路灯下,他问我:“认识你这么久了也不知你的大名,这样真的好吗?”

“名字乃身外之物嘛,叫什么也无所谓啦!古时有什么莫逆之交、忘年之交……我们这叫无名之交。”我抬头望了望星空。

“言之有理。”他笑笑。

道了别后,在我转身下地铁口之际,他开口了。

“我喜欢你,叫我小伙子。”他故意说话大喘气。

“我也喜欢你,叫我小姑娘。”我学着他,说话大喘气。


9.我在北3楼0085列A面03架等你

总有一些东西,要用消失,来证明它的珍贵。

我以为,只要去图书馆,就可以一直见到小伙子,从来没想过他会消失……

不知是瓜子吃多了,还是年纪大了,回来之后的第二天,我就开始咳嗽流鼻涕,连续七日也不见好转。

这个周日,我是没办法也没力气历尽艰辛奔向图书馆的了,唯有留在宿舍,与老李头(房东的老父亲)他们玩玩雕刻。

其实与老人们待在一起玩也挺有意思的,当然前提是要像老李头他们那样开朗、好玩啦!加之,这些老家伙的雕刻手艺,还真不是盖的,看得我手痒痒的。

我走回房间,挖出一颗珍藏了好几年的上好的桃子核,还有一把小刀,打算重操旧业。

我想在下周,送小伙子一个“花篮”。

我拿着核与刀走回大客厅,特意向老李头请教了一些“专业知识”后,便蹲到一个角落,边咳嗽边刻了起来,想默默也不行。

即将完工之际,老李头戴着副老花镜凑过来,看了看我两指间那小花篮,连连称赞,“可以啊老冯!第一次刻吗?你是这方面的可造之材呐!真的好想收你这个小姑娘为徒呢!”

老李头他们一直都唤我“老冯”,说这样叫亲切。我也这么认为,就随他们叫了,反正我也是叫他们老李头、老林头、老陈头……

我连忙否认:“不不不,这是第N次刻了。而且,我也只会刻这一样,跟你们比起来差远了。”

老李头拿过我手中的“花篮”,又捏了捏在我边上的书包上挂着的“花篮”,仔细观察,“看得出来,就我刚才跟你讲的,你都听进去了。你原来就刻得很好,今天这颗尤其好。”

我想,现在我的脸应该红了,毕竟是第一次被长辈这样夸。

老李头坐下来:“给自己刻的,还是送人?”

“送人的,打算送给一个小伙子。想当年,我刻的第一颗也送人了,送给了我认为对我最重要的朋友。”我答。

“咳咳。”老李头清了清嗓子,慈祥地笑了笑,“第一颗送给了最好的朋友,那这一颗呢?目前为止你刻得最好的这一颗,送给他,又有什么深意呢?”

被老李头这么一问,我懵了。我不知所措,呆呆地望着他。

“哈哈。”老李头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年轻人就是有意思,你好好想想吧。”

他站起身,补充一句:“不逗你了,我指的是你好好想想做我徒弟的事情。”说完,就去看他老伙计们的作品去了。

在蔡智恒的某一本书上有这样一段话:

“一年的时间,对三岁小孩而言,是他人生中的三分之一。但对20岁青年而言,却是他人生中的二十分之一。如果你已是70岁的老人,那么一年的时间只不过是你人生中的七十分之一而已。所以,年纪越大,一年对他而言感觉越短,当然觉得时间过得越快。”

此时此刻,我就像是个三岁小孩,别说一年了,一周也好漫长啊。

好不容易盼来下一个周日,我顾不得咳嗽,把“花篮”收好,就踏上通往图书馆的车。到了图书馆,直奔85列。

然而,这一次,我没有偶遇到他。85列没看到他,第10列也没有。我把北3楼找了个遍,始终没能见到他的身影。

他没来……

下一周日,他也没来……

下下一个周日,他还是没来……

我在85列等了他许多个周日,他依然没出现。

他不是说要陪我进去万花筒邮局看看的吗,他不是说喜欢我刻的花篮的吗,他不是想知道我大名叫什么的吗,他……

我都准备好了,只是,他消失了。

又一个周末,我又一次倚在85列A面03架,拆开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然后伸手抽下一本蔡智恒的书,夹进两张纸条。

一张是他写的,我把它从那本书里拿了出来;另一张,是我写的,我写给他的。

上面写的是:

小伙子

我在北3楼0085列A面03架等你。

小姑娘

-The End-

图片发自简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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