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窗户边,我刚好可以看到落山的夕阳。
那一抹斜晖突然让我想起了学校的时光,十七岁那年的我都有哪些年轻记忆,心里又装下哪些莫名情愫,又做过哪些傻事。
我努力在脑海里寻找有关十七岁的痕迹,但我已经不太记得了。
我十七岁那年,你才十三岁。
在那一年,我们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各自生活,毫无瓜葛,从未想过多年以后我们会被连在一起。
大概,有多幸运,就有多美好。
要是有时光机器,我想回到十七岁那年,出现在你面前,送你一束花,看着你笑就足够。
七岁那一年抓住那只蝉给你看,以为能抓住整个夏天。
十七的那年吻过她的脸就以为和她能永远。
二十七岁的我们有缘能坐在一起喝酒看月。
足够幸福就有多幸运,对嘛?
像孙燕姿的《遇见》里,这样唱道:“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凡所遇见,都是注定。
我希望,出现在你面前的我,是值得你付出一切去爱的人。
我幻想,我们相遇时,又会有怎样的对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包括我来看你也是如此,匆匆而来,又匆匆别离。
我也记不清看你有多少次呢,但我记得每一次来看你我都是跑着来见你。
我总爱开玩笑地和你说,我俩没在一起天气便是雨天,我俩出现在一块便是晴天。
我对你说过好多好多话,要带你去吃好多好吃的东西,要带你去好多好玩的地方。
十七岁没能送你花,希望二七岁能和你一起,喝酒赏月。
甚至在喜欢你这件事,把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变成情话,说给你听。
就像我喜欢走在你的左边,因为这样离你的心会更近。
我喜欢看见你哈哈大笑的样子,因为这样我也会被你的笑声感染,然后自己也会超级开心。
我喜欢午睡时你趴在课桌上,脸朝向我睡觉的样子,因为这样我一睁眼就可以看见你。
我喜欢你下雨不带伞,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和你躲在同一把伞下避雨。
我喜欢你是个迷糊的路痴,因为这样你就可以心甘情愿的跟在我身后,踩着我走过的步子慢慢走。
我喜欢你每次看见珍珠奶茶时发光的眼睛,因为这样我就知道,在你不高兴的时候,我可以买一杯热乎乎的珍珠奶茶哄你开心。
我喜欢你大笑时的样子,喜欢你生气时的样子,喜欢你流泪的样子,喜欢你偷乐时的样子。
简单来说,我喜欢你所有的,因为我才有的样子。
又肯定地来说,“你值得所有美好的修辞 ”。
漫步山河日落八千里,不及乍见之欢藏余生青睐,这整个世界的温柔归宿都醉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