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超市购物出来的董女士两手提着购物袋,后边一个女子急匆匆要过去,女子说了一句话,边说边往前走,董女士给她让道,并在后面和她说起来。谁知那女子停下脚步,放下手中的东西,后头一个加速冲刺,抬脚踹到董女士腰部。
原来女子着急过去,催促董女士:“走快一点,挡着道了。”董女士听后,侧身让道并说:“你好好说话,离我那么近,嗷嗷一嗓子,吓我一跳。” 后来女子打了董女士,董女士报了警,女子跑到商场门口,二人又在商场门口大打出手。保安看到二人打架,在一旁观看,并没有出手制止。
随后,二人在警察的协调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可董女士觉得商场保安也有一定责任,自己和女子在商场管辖范围内争斗,保安并没有出面制止,造成自己二次伤害,要求商场保安和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在记者的协调下,商场物业经理向董女士道歉,并表示以后会加强管理。
不知道大家怎么认为?说说我的看法。
商场保安的职责是维护商场内及管辖范围内的秩序。虽然保安没有执法权,但事情发生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于情于理也该出面劝阻,制止她们的打斗行为。或是报警寻求帮助,而不应该无所作为。
可能保安觉得她们不在商场中争执,自己没必要理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是普通消费者也好理解,可他是工作人员。商场门口发生争执,虽和保安没有关系,但保安冷眼旁观,对整个商场的形象也会有负面影响。希望商场能够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消费者购物营造良好的环境。
假如保安及时劝阻或是制止了争斗,消费者会对商场留下良好的印象。保安很可能因为负责任的行为而受到领导的嘉奖。类似的例子不是没有。做大多数的看客是最容易的事情,难的是做少数的那部分。
再说说董女士和女子的事情,本来就是一件让路的小事,造成两人拳脚相向,实在不应该。
人都愿意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可即使这样,遇到事情语言和气一些,可能也好很多。
如果能多站到他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可能很多矛盾都能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