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作品我还没看过的已然不多,这本书和以往一样,就像他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脑海贫瘠,我想说的并不是余华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而是余华给过我小小的失望,但没有让我大大地失望过。我想过把小小的失望概括成失落,但是又觉得那只是小小的失望,和失落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大约从初中二年级开始,我养成了每次看一本书都先把书封和前言仔细看很久的习惯,余华的前沿和附录一直是最具故事性的,对打动我的。到今天,看过他那么多本书以后,我看他在前言中描写自己写作经历的文字,就像在抚摸陪伴了我数年的手表的表盘。我拧动发条的时候那声响的频率都可以让我知道他说了什么,往往这种时候,我和余华的距离就很近。
和《活着》还有《许三观》不同的是,余华的这本书真实得那么真实,就像是现实。他没有那么着重于他以前一直在刻画的历史线上的故事痕迹,这本书并不按照时间来讲,有时候按照人来讲,有时候又不按照人来讲。
看这本书时,我就想起以前还想要写下一整部长篇小说的经历,和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丰满得像是主人公的剧情线比起来,我的小说就算是主角都看起来是二维的贴纸那样单薄。
余华的父亲是医生,余华当过牙医。初中看《活着》,前言里他写这些事,我只能在脑海里想象出一幅模糊的画面,想象白大褂和白大褂上的血迹斑斑,觉得不那么真实,和我隔了一层膜,我心安理得地将之理解为我没有一个当医生的父亲,也没有在医院长大的经历,当然不理解。
再后来,我开始郑重其事地写书评,想象到在余华面前的病人张开嘴露出的牙齿,没刷干净,带着黄黄釉质的光泽,我觉得我看余华看得更干净了一些。
现在,我好像就站在少年余华的角度,我伸手就可以触碰到他眼中太平间里冰冷的尸体,虽然是尸体但是并不狰狞,在白床单下面露出的手,指甲的两侧有肉丁,有薄薄的茧,还有指甲泛起一阵青白的光,但又不是纯粹的青白,是那种带着我们皮肤颜色的肉色的青白。
每一次想象,我都毫不害臊地觉得自己离余华又近了不少,觉得自己没有在原地驻足。
写到余华的时候总是有很多话想写,如果你有耐心听,我可以讲我为什么喜欢余华讲上几个小时,滔滔不绝,不需要停下来喝水。发现这世界上还有余华的文字是这样的惊喜。
想象一下,如果要我描述温柔的阳光,我会写:阳光就像是在摩挲着那些有散光的人的眼镜镜片,余华说:阳光就像是涂抹在人身上,你根本不用看第二遍文字就能想象,阳光就像果酱是可以用来涂抹的,而果酱是那么温柔的存在啊,你这时候就不会用甜,会用温柔来形容果酱。
就是这样一种每天都在感激的惊喜。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到的不是余华那种冰冷坚硬牙齿般的文字,是涂抹在刚烤好的吐司上果酱的香味,黏腻但那么讨人喜欢。网上说反差之所以萌是因为反差,余华的文字美丽是因为那有时候不像余华。
余华在这本书中描写父亲的眼泪,“浑浊的眼泪使我父亲的脸像一只蝴蝶一样花里胡哨,青黄的鼻涕挂在嘴唇上,不停地抖动”,描写喝醉的父亲,余华又写“由于酒的鼓励,我父亲像一个少年看到恋人飘散的头发一样神采飞扬。”我想象中的余华应该会用一种冰冷的态度描写这个,但是蝴蝶又柔化了这一场景,恋人和飘散的头发又美化了这一场景。
余华给我的错觉是,他形容父亲的词就像是在形容一个美人,但后半句又回到了邋遢到略微恶心的父亲,我时常想我真是爱死了这种文字无形存在的美,如果要我用一种语气说出这句话,一定不是温柔的,是恶狠狠的。这才是余华的特色,用他的特色去喜欢他是我在奉上我最高的崇拜和敬意。
《在细雨中呼喊》,我花了很长很细的时间看完这本书,以至于我根本就忘记了细雨中呼喊这样的情景是否真的在书中出现过。这本书的惊喜就是那种每个人物身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的麻木感,也可能是迟钝。不是行为而是他们的思考,心灵,还有一举一动。但这种麻木很多是由无知但自以为有知引起的,所以多带了一分天真的残忍。
我都无法形容书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但他的想法和年少时的举动都让我觉得我是在看我自己。我喜欢他说“恐惧与颤抖是人的至善。”时的语气,尽管他并没有真正将这句话说出来,我深深为之着迷。
在“我”的弟弟淹死的时候,“我”听到母亲的哭声,觉得母亲的哭声让弟弟即使活着也将重新死去。读到这句话的感觉就像是《三傻大闹宝莱坞》中的男主想象到女主在玫瑰花中披着纱丽眉眼带笑走来那样。是一种电闪雷鸣所以红袖添香,撕心裂肺所以音乐欢快雀跃的美感。
我想象一次,就觉得一张满口整齐白牙的嘴在我面前脆生生地合拢一次,发出清亮又有力地碰撞声。书中我有好多喜欢的人物,但到最后因为出现的人物太多,看的时间太驳杂反而忘了一大部分。
我忘记了那个给了少年的“我”温柔友谊最后一个人安静地死去的男孩名字,我忘记了那个让童年的“我”春心波动的那个在门前用略显丰满的手臂梳头发的少女的名字,就像是我忘记了书中带给我温暖体验的角色,只剩下那些硬邦邦冷冰冰的。
我还记得国庆,国庆被父亲抛弃以后,父亲却依然像过去那样控制着他,“向父亲告发”这样的威胁之语还是能让国庆心惊胆战。他从没有想到自己早已是自由自在,而是毫无意义地忐忑不安着。对他来说,父亲似乎依然时刻注视着自己。我想起国庆十三岁就不读书搬煤,想起他和那个青梅竹马的女孩过家家一样的恋爱最后在女孩哭泣的双眼和警察的围堵下烟消云散。
国庆始终是一个孩子,没有一次认清过现实。他保留着父亲的药瓶,因为他觉得父亲要是生病了就不得不回来找他了。他用刀抵住心爱女孩的脖子,却一直说着自己不会伤害她。国庆有孩子的自私,也有故作大人的成熟,他相信了自己认为的一切,所以他不被别人相信。
我还想起那个只出现过短短千字的音乐老师,他告诉村里的孩子“音乐是从语言消失的地方开始的。”,他和自己的女学生恋爱,最后女孩嫁与他人,他还是在村子里单身,教了一辈子书,每天去买早餐时面对不愿意排队的村民们还是斯文地说“大家不要乱挤。”。
伦理道德告诉我这个老师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又很喜欢他,因为在整本书大家都粗俗愚钝而且暴力直接的行为烘托下,突然这样虚伪斯文衣冠楚楚的他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当年在红楼梦中第一次看到尤三姐。
因为李秀英的故事出现在书的最后,所以我记得那么牢。和书中的“我”一样,她对阳光的热爱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那么无法磨灭。余华再一次用到了反差,他形容李秀英的身体就像是一场绵绵细雨,和阳光恰恰相反。第二次回忆这句话的时候我看李秀英时,是一种哭笑不得的绝望在翻腾。
我好像能看到李秀英坐在房间里,房间里挂着众多内衣内裤,她让通过窗玻璃的阳光照耀它们,伸出的手似乎在拉一根很细的线一样,摸索着阳光。随着阳光的移动,她也移动凳子,好让那些色彩纷呈的内衣是种沐浴着阳光,她神态安详地沉浸在那单调和贫乏中。
李秀英在一天下午阳光被山坡挡住时对“我”说:“阳光是很想到这里来的,是山把它半路上劫走了。”她仿佛被遗弃似的满脸忧郁,同时又不愿接受这被遗弃的事实。连失去阳光都不能容忍的女人,我在将心比心地想象毫不光彩地失去她的丈夫时她会有多歇斯底里。反差又出现了,她并没有,她冷静地就像是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连丈夫的尸体也不要领。
这本书和余华以前的书又很相似,死的人太多了,多到我根本记不住,但又好像每个都刻骨铭心。余华能像是支配自己的手指一样支配他文字中的死亡和生存。
我想起那个想要比街头的大黄狗先死一步的老太太,想起父亲愤愤地抱怨祖父怎样都死不了,有那么多人苟延残喘地站在生与死的界限上,同时被两者抛弃。
今天下午的天空很蓝,和书中一样,走在天空下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天空在看着我。我抬起头,却没有觉得自己被巨大的虚无笼罩着,也没有因为虔诚而战栗,但那么辽阔的天空好像是在逼得我根本无法隐藏。
我们做什么,老天都看得一清二楚,谁也骗不了它。
国庆的话突然出现在我脑袋里。
我心慌了一下,才又笑出声和旁边的人说话。
……
难道是魔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