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巫哲的《格格不入》。
喜欢项西,从小被人遗弃,跟着平叔在赵家窑那样的地方生活了十几年,还能不忘初心,始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直到结尾项西也没有找到父母,但被遗弃时裹在襁褓里的玉坠证明他的身份并不寻常,有些气质和悟性可能就是骨子里带来的。虽然生活在黑暗中,内心却无比渴望光明,他渴望不一样的生活,他想见到赵家窑外面的人的正常生活是什么样的,他是不停的追逐光的少年,哪里有光,哪里就有希望。出淤泥而不染,是项西最美好的一面。
项西说,程博衍是一盏路灯,项西就站在路灯下,路灯下是光,走远了就是黑暗。
喜欢程博衍,在外面是高冷沉稳的医生,对着项西流氓本质暴露的程博衍。
项西是个小混混,但是他一直在为自己的新生活努力,用程博衍的话来说,项西是“前混混”。项西爱说粗话,没那么讲卫生,没文化;程博衍家庭好,工作好,长相好,身材好,几乎完美的一个人,爱讲卫生,有点洁癖,多么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最终能走到一起,多不容易。
项西自从住到程博衍家,就一直在适应程博衍的洁癖;程博衍生活讲究,不吃垃圾食品,吃惯了清淡口味,过惯了少盐少油少味精的日子,到最后却为了项西去从来都没进过的菜市场给项西买蚂蚱,给项西炸蚂蚱。相爱的人应该是这样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人,能在一起是缘分,在一起走下去靠的是相互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