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流量清零如何解决?
写给谁看
所有手机用户;关心用户权益的核心话语权人士
写作的目的是什么
罗列流量清零的难题,寻求解决方式
聚焦人,聚焦困境,聚焦画面感
诉求:倒推流量清零的彻底执行
提纲
两名律师提起诉讼
中国移动发表鸡腿论
律师败诉
三大运营商作出妥协
公众仍不满意,舆论开始激变
国外怎么做
总结
(欠缺专家观点,该怎么对待流量清零?)
两名律师不约而同的起诉
因为流量当月清零问题,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在同一天被两名律师告了。
2013年8月初的一天,律师刘明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中国移动长沙公司提起诉讼。
2013年6月,刘明办理了移动20元/月包150mb流量的上网流量包服务。2013年8月初,刘明发现,7月份,自己有92mb未使用,月底被无情地清零。
刘明的主张有三点: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赔偿其调查取证产生的300元费用。
就在同一天,另一名律师刘丹阳也向天心区法院提交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起诉。
经审查,法院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
流量这只“大鸡腿”卖出就不能退?
一纸诉讼,把“流量当月清零”这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病急乱投医”!电信运营商的非理性回复,更使其陷入被动局面。
2014年“两会”期间,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董事长钟天华阐述了颇有意思的“流量鸡腿论”,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钟天华如此分析道:“用户在选择套餐时,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比较大的流量,比单买要便宜很多,好比在肯德基,你买个全家桶套餐,也比单买汉堡、鸡腿要便宜,吃不完,不能说把鸡腿退回去吧。”
此言一出,不仅引起公众的不满,还导致肯德基“无故躺枪”。肯德基的调皮回应,无形中有力反击“流量当月清零”的不合理性。在新浪微博上,@肯德基 向公众保证说:“肯德基的鸡腿肯定不会清零。吃不完可以打包、外带、与他人分享,还可以回家炖汤、烧菜,总之是你的,想咋用咋用。”
败了诉讼,赢了民心
就在“流量鸡腿论”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刘明等到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审,他败诉了。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刘明未足额使用150mb流量不是被告造成的损害,而是原告自行放弃的结果,该损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刘明不服。他继续整理材料,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法律上,刘明没有获得支持;在民心上,他向“流量当月清零”这种服务强权提出反抗,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舆论场上,与刘明统一战线的网友不在少数。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5973人参与),97.1%的受访者认为,运营商将用户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的做法不合理。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也开展了“广州市民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1.1%的手机上网用户认为,运营商手机流量按月清零的做法“不合理”。“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超出部分另收费”,恰恰成为用户对运营商最为不满意的方面之一。
电信运营商渐渐妥协
受到轮番攻击后,电信运营商似乎招架不住了。当初,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坚称“流量清零是国际惯例”,后来也慢慢作出经营策略调整。在这方面,广东地区无疑走在前列。
中国电信广州公司颇有先知先觉。早在2013年7月26日就推出流量不清零优惠活动,但仅面向广州地区的天翼安卓手机用户。虽然此举为流量不清零这一诉求开了先河,但由于限制条件颇多,依然引来不少非议。
中国广东联通也不乏新动作,推出“流量半年包”优惠活动,即在6个自然月内,只花100元就可使用1GB流量。
中国移动的管理层则向外界放出风声,透露正在筹划“4G套餐余量置换”方案。所谓的“4G套餐余量置换”方案,就是用户可将每月数据流量存余,置换为语音、短信、彩信、甚至移动应用等。
电信运营商的妥协之举,让公众看到了“流量当月不清零”的曙光。但是,公众的诉求仍未真正得到满足,争议仍在继续。
各方争议流量当月清零的合理性
流量当月清零,是否合理合规,舆论场上争议不断。
力挺流量当月清零的声音不在少数。
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提出,流量当月清零“合法,但不够合理”。马继华还阐述了三点主张,分别是:1.流量套餐需权责对等,消费者享受优惠套餐就要要承担承诺的义务;2.运营商也曾经推出过不限量的手机流量套餐,却给投机者开放了方便之门;3.流量定价是工信部主导的,不能什么事情都扯到垄断惹的祸。
钛媒体登载文章《专业法律意见:移动套餐未用流量被清零不属垄断》,从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角度解释流量清零的和合理性。“从短期来看,对每一个用户制订专门的收费标准能够使每个用户的满意。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增加了运营商的运营成本,会造成了资费的高居不下,反而损害了每个用户的利益。”
反对流量当月清零的观点也铿锵有力。
《山西晚报》刊登《评论:“手机流量用不完清零”是霸王条款》一文,强势抨击电信运营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写道:“手机上网剩余流量清零,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用不完的流量被作废,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不管流量用超标还是有盈余,吃亏的为何总是消费者?说穿了,这是运营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千方百计地将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西部商报》直言“靠‘流量清零’挣钱没出息。”在其刊发的《评论:靠“流量清零”赚钱没出息》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流量清零更多保证了运营商的利益,却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损害。诚然,运营商进行了事先提醒,‘流量清零’似乎是双方协议的结果。但要看到,这只是一种‘伪协议’,消费者根本没有话语权。”
应寻求第三方力量介入解决
媒体和意见领袖纷纷论剑流量当月清零的合理性。争议之余,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更是重要的议题。无疑,寻求第三方的力量,介入电信运营商和用户之间,不失为一条解决之道。
2013年8月22日,《中国科学报》刊登文章《评论:反“流量清零”不能单靠消费者》。“中国电信行业在短期内无法通过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直接的办法是,将我国电信条例修改成为体现各方面利益的电信法。电信法中明确电信的经营成本计算方法以及基本的合同条款。”
人民网评论员钱兆成则认为,面对流量清零潜规则,消协不能只说不做。“手机‘流量清零’这类事件,是一种群体性消费者权益受侵害事件,如果消协代表普通消费者出面,既可以让手机网络经营者得到教训,又可以让普通消费者零成本维权,更可以提升自身的形象。面对这一举多得的好事,消协不能光呼吁而没有实际作为。”
流量当月清零与否,将是持久博弈
律师刘明没有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他仍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
但是,在网络舆论场上,流量这只“大鸡腿”的打包问题,已经有了答案。“流量不该被当月清零”,早已成为普遍共识。
综合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的立场来看,包月流量是否应该清零,是一个“公说公理由、婆说婆有理”的问题,是一个矛和盾的问题。但是,这一问题也并非不可调和,关键在于用户和运营商是否能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一方面,用户需要理解“流量”是商品和服务的结合体,而服务则存在使用期限;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要顺应民意,让利与民。
“这或许是一场持久的博弈,希望二审能否一个满意结果。”刘明依然满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