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中表现的劳动的二重性,是指商品表现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种性质。
劳动的一个性质是具体劳动。劳动依赖于一个个的生产活动。每个生产活动有它的目的、方法、对象、手段、结果,这些是具体的,是随生产活动的改变而变化的。比如,生产衣服的劳动和纺织布匹的劳动是不同性质的,它们有不同的具体的表现。
具体劳动产生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准确的说,使用价值是自然物质与具体劳动的结合。制衣劳动和纺织劳动是不同的具体劳动,所以它们产生的商品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一种制衣劳动和另外一种有所区别的制衣劳动会生产出不同的衣服,从而生产出稍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抽象劳动产生了商品的价值。在商品交换中量的衣服可以与
量的布匹或者
量的棉纱相等。在这里,它们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但是却可以互相交换这说明它们之间存在一种通用的、无差别的性质,这种性质可度量,度量的结果是使用价值可以以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这种性质就是价值。由于不同的具体劳动产生了不同的使用价值,所以对应的不同的具体 劳动之间也存在一种通用的、无差别的、可度量的性质,这种性质就是抽象劳动。制衣劳动和纺织劳动虽然是性质不同的生产活动,但是都是人类脑力、筋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的支出,在这种意义上,它们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体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不同的支出 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