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犹如“蚁穴”,虽看似微小,却能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更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在于找准“病根”。这些问题往往发生在基层,涉及领域广泛,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群众深恶痛绝。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维权能力。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需要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有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