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初三开始,我开始了住校生活。
那是1987年,为了让我上个更好的学校,父亲给我办了转学。学校离家十多里路,需住校。宿舍就是一间教室,除了放置了十多张床之外,什么都没有。记得刚开始去的时候,没有我的床位,但是到了吃饭的点儿,我可以去宿舍吃。之前母亲还是父亲给我买了一个搪瓷缸子,不大不小,白底红花,特别好看。第一天我带了煎饼和几条咸菜,就着开水吃煎饼和咸菜,没有一点油腥,真是难以下咽。后来有了我自己的床铺,我们以二十几个女生睡大通铺。吃饭就在自己的床铺上吃。那时农村家庭条件都不好,学校肯定是没有食堂的。我们带的吃食一律是煎饼和咸菜,不同的是各家煎饼的厚薄,或干湿,还有咸菜的不同炒法。我家炒咸菜都是母亲在咸菜条上裹上面,这样炒出来的咸菜,是一个一个的小咸菜蛋蛋。有个同学李爱华和我住邻铺,记忆中她家的咸菜炒的最好吃,最馋人。她家是用葱花炝锅,直接用油炒,炒出来油光光的,特别诱人。现在想来也许她家是用花生油给她炒的,而我们很多人家那时是吃大油的,也就是猪油。
有一次母亲去学校找我骑自行车,因为父亲要用车子。因为要搭别人的拖拉机去学校,母亲匆匆忙忙炒了一份豆腐,就是直接用葱花炝锅,放上豆腐炒。母亲用装麦乳精的玻璃瓶给我装着。我觉得那个炒豆腐真香。直到现在有时炒豆腐,我还会想起当年母亲给我送的那瓶豆腐。
到了冬天,学校能给住校生提供玉米粥,但是玉米面儿是每个住校生自己从家带几斤交给食堂。到了吃饭的时候,有值日生去食堂抬盛粥的水桶,喝完了还可以再盛。
那年冬天我得了感冒,宿舍的同学们都去上课了。我在床上躺着,宿舍什么取暖设施都没有。躺在那里,因为喝了开水还是怎么着,出了汗,不久之后,额前的头发上就已经有了薄薄的冰碴子。这是至今让我忘不了的一幕。
女同学住在一起难免打打闹闹。有一天晚上睡前,我和一个赵姓同学闹着玩,她的长指甲竟然把我右手手背上划了一道一寸多长的口子。血接着就涌出来了,幸好当时李凤兰有从家带的土霉素片,大家七手八脚用宿舍的锁把药片砸成粉末给我涂上,还好当时就止血了。不过至今我的右手背上的疤痕也没有消失。
高中考入了二中,仍是住校。条件比初中好点了,十个人一间宿舍,上下床,还有一张课桌能吃饭。饭仍然是带煎饼和咸菜,偶尔可以用粮票加钱去食堂买馒头。那时是粗粮细粮搭配卖,记得买馒头票时也给我们窝头票。窝头是圆台状的,上窄下宽的圆台状,中间有一个窟窿。家里条件好的同学像徐春华会隔三差五去食堂买份菜,而吴燕则是回家时家里给炸花生米或小鱼,其他同学吃煎饼咸菜的居多。有时可以把大米淘好后,加点水放在铝制饭盒里,食堂可以在蒸馒头的时候用笼屉下面的热水免费给住校生蒸米饭,显然那也是奢侈的饭。
冬天洗衣服水冰凉冰凉的,我那时好像有一段时间,一洗衣服,双手就起成片的疹,那应该是凉水的刺激所致。大概是高三那年的冬天,我刚刚把母亲先给我做的黑色健美裤洗好了晒上,等下课回来再看,已经被别人拿走了。哭的我好伤心。要知道,那时能穿上一件新衣服是多久的期盼。现在想想不都是因为穷吗?现在谁还能偷别人的衣服呢?
大学的住宿条件和高中差不多,八个人,上下铺。那时我们八个人分成四伙,两两搭配,女生总爱结伙搭伴的,我们总体行动,小团伙而行。从宿舍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天天在一起神侃。应该说从小学一直到高中,老师给我的期末评语都是“学习刻苦,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但是到了大学宿舍里,我遇到了汶上的一个同学张红梅,应该说她对我的性格改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那时她和高春华一伙儿,我有时也和她们同行。听张红梅聊天我才知道,原来和别人聊天儿是可以鸡毛蒜皮胡侃的,这在我原来的意识中是不可想象的事儿,那时我才真正知道了怎样和别人沟通。现在想想,我真得感谢她,感谢她让我在如何与人交往中茅塞顿开,对我的性格改变起了转折作用,堪与遵义会议的历史作用媲美。
毕业后又进了学校当老师,工作单位离家20多里地,回家显然太远,学校给新考入的青年教师统一租了房子做宿舍,这也算是住校吧。虽然有七八张床,但常住的只有两个人,一年后那位老师也调离了,所以就剩了我一个。幸好当时学校给租的是一位小学老师刘泰民老师家,他家的院子很大,一堵墙隔开了新院与旧院,但又相通。我们租住的当然是旧院。虽然条件一般,但毕竟已经工作了,有了收入,而且条件也允许,我可以自己做饭了。和刘老师一家相处得很融洽。两三年后我结婚,至此,结束了住校生活。
屈指算来,从上初三开始到结婚,我在外住校整整十年。十年里遭了不少罪,当然也有收获,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友情,更重要的是,对我的性格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