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无奈。——张爱玲
1.
三月的早晨,料峭春寒卷着阵阵响雷自打开的窗口闯入。
“啪——”未关严的窗户猛地撞上坚实的墙壁,发出突兀的响声。几乎是同时,滂沱的大雨倾洒而下,淡淡的腥气随着斜飞入室的雨丝飘进。
雨越下越大。
佣人们忙碌着关窗户,又一阵狂风吹进屋来,用着势不可挡的气势,把那挂在墙上的水晶相框猛地掀动一下,又掀动一下,最后竟是直接扯脱了下来,在猛然响起的破碎声中摔落在地。
她吓得一惊,半撑起身子转头望去。
相框中的男人一身戎装,此时的他蒙上了一层细碎的裂纹,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饶是她面上再镇定,这会儿的心里却是莫名的一坠,无以名状的凉气雾霭一样自周身升起,笼了一身。
“出事了!胡小姐!”
“是老板!老板出事了!”
“啪——”白瓷的杯子脱了手,砸在了米色的地毯上,泅开大团大团的赭色污渍,像是褪色的血迹,刺目得很。
那是一九四六年的三月十六日,她被“囚禁”三年有余。现如今,她自由了。
尚还寒凉的春风将她从回忆中唤醒,回首望向身后的华美别馆,随风而起的裙摆上,栩栩如生的印花蝴蝶时隐时现,像是要乘风而去。
她轻轻道:“再见了。”
却是无人回应。
2.
其实他和她从最初的见面便是有错的。
彼时,为躲避战乱她逃到了内地,大半财物分装了三十个箱子托人转运,自己和丈夫带着孩子先行。不想,三十箱的东西被强盗洗劫而空,积蓄多年的财产,全没了。
在那个身处异乡无措的冬天,他就那样出现。
身着藏青色中山装的男人欠身而道:“胡蝶小姐受惊了,鄙人戴笠愿为小姐效劳,有请胡蝶小姐。”
是,她是胡蝶,当时红极一方的电影明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那个分明不久前才在飞机上见过,自称姓马的先生却是换了姓名,成了人们口中心狠手辣的戴笠戴老板,笑盈盈地站在了她的面前。
次日便是新年夜,她全家受邀去了曾家岩公馆吃年夜饭。饭桌上,那人满脸喜色谈笑风生,兴奋得像个大孩子。
饭后,有声因事先行,他抱着她与潘有声的孩子放烟花,壮实有力的男人笑得温和,指着璀璨的夜空,臂弯中的孩子笑得眉眼弯弯,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温馨,那样的适合,仿佛本该如此。
临别时,她握了他的手,双手相触的瞬间,她的脸莫名飞起了片红。望着对面眉目疏朗的人,她不由疑惑了,这人没得三头六臂,如何有坊间传闻那般恐怖。
这是个愉快的年夜。
可是,自此,那人却是以破竹之势劈开了她平静许久的生活,在她心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痕,哪怕同时也是一道污痕。
3.
后来的事情却是始料未及。
像是一脚踏空了回卧室的台阶,印象中平和的一切就此打破。
潘有声被调去昆明,她被接入公馆。新建的公馆富丽堂皇,像是故时的铜雀台,庭院深深,金屋藏娇。
他的爱令人窒息,充满侵略性,一如他行事作风。
他不像林雪怀,帅气迷人,柔情蜜语,海誓山盟的浪漫俘获了情窦初开的她,十七岁便没头没脑冲进了婚姻的城。
他也不像潘有声,明明热烈却淡淡的表达,明明焦急却静静的等待,潜移默化的爱情暖流一样让她再次交付了自己。
他轻浮,风流,有数不过来的情妇,彼时的她两次婚姻,有孩子,有丈夫。
再不是当初憧憬着爱情的懵懂少女,对着这么一个外界风评声名狼藉的男人,一如后来她对潘有声说的那样,她不停地对自己催眠着。
“他得不到我的心。”
尽管后来在回忆中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回应过去,只说:“讹传。”神色冷漠的。
结果访欧的飞机上,几千米的高空处,已近不惑之年平日里雍美端丽的她,嚎啕大哭,姿态全无。
之后,便是改名为潘瑞华,不知是对过去的斩断,还是对不可说之事的否定。
“潘有声是我先生。”她这样坚持着。
4.
她本不叫胡蝶,父亲胡少贡给予她的名字叫瑞华。
“瑞华”那人喜欢如此叫她。
他说胡蝶这个名字,美则美矣,可是蝴蝶太容易飞走了,不好不好。
瑞雪之风华。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彼时的她已经搬入了神仙洞公馆,名字是他取的,他说因为她是他的神仙,而她住在这里,如此而已。
神仙洞是他选的地址,每一条路都是一脚一脚丈量出来的。
门口必须无坡方便车辆进出,道路经过处的居民都被强迫迁走。名贵的花朵从各地空运着过来,室内总是萦绕着一抹花香。地处市内,却是听不见闹市的嘈杂,因为高墙一道道,岗亭一座座。
倚着窗户,她笑出了泪,自己论姿色比不过阮玲玉,论唱曲胜不过孟小冬。如今竟然被这么个人传家宝一样捧着心窝窝处,高墙重重,容不得他人觊觎。
推开窗户,那人正在斜坡站着,怀里抱着一堆石块。
想起几日前他在她面前眉飞色舞着手舞足蹈,“瑞华,我要在这儿,这儿,用石头镶成喜寿两个字,你欢不欢喜?”
抬头,正巧对上他仰首望来,浓黑的眉毛笑得弯出了弧,眼中的欢喜多的要溢出。
竟是心跳漏了一拍。
有人说,女人的心,不同于男人的心,只是一道门,推开便可进出。女人的心,是堵墙,要进去,必须推翻,自此之后的墙,要么固若金汤,要么不堪一击。
他怀里的石头大抵是偷的她的罢,不然怎会遛进了些奇怪的感觉,她掩着胸口这样想着。
5.
外界的报纸越写越可怕,什么“一代枭雄横刀夺爱”,什么“凶残霸人妻”。
秋后的雨夜,她躲在被窝里哭得快要断气,再出现时,眼神愈渐冷漠。
她不断对自己说,她是有夫之妇,她有着万千粉丝和支持者,她不能就此溺在这抹了蜜的温热陷阱中。
可还是失足摔进去了。
是什么时候呢?是在他效仿古人一骑红尘荔枝来,捧来南国的鲜果。还是在他按着自己的失物清单利用职权从国外买来全新的,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可是这些?”
还是在他遣尽情妇,一如李隆基,从此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
在那么个乱世,这个叫做戴笠的男人甚至比自己的丈夫还要体贴入微,做一切事情只为博红颜一笑。
女人的心是会变的,得知他噩耗的时候,没有即将自由的快乐。睁开眼闭上眼,都能看见他给她捂热双手以及亲吻她额头的样子。
他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你是我的惟一,其他什么事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我是真心爱你的,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与你正式结婚。”
却在奔向她的路上,一切成空。
金陵的晚春透着些许躁意,漫天的杨柳絮转蓬一样游荡。去往车站的路上,她绕路去了紫金山,郁郁葱葱的山腰处,灵谷寺,他的灵柩暂时放在那儿。
“胡小姐,再不走赶不上车了。”
轿车慢慢行进中,她探出头向后望去,山路盘盘,花木扶疏,不知为何想起了别的。
“听说你贵体欠安,我特来看望。”
那时天青日朗,身着中山装的男人递来鲜花,笑得一脸腼腆。
合情理与否,到底,是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