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当中的that从句,很多童鞋不屑一顾:这还不简单么?无非就是定语从句、宾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呗。
可是真正在CR题中,不少童鞋恰恰就栽在这个that上面。今天难得东哥没课,就从CR题中挑出5个含that从句的句子给大家感受下。句子不长,但是结构上有一定难度,看你到底能否理解准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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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otifs appear in the Sepphoris mosaics that do not also appear in the mosaics of some other Roman city.
2
Customers were so pleased that the insurance agency had responded to their complaints that they recommended the agency to their friends.
3
There are works that can conclusively be attributed to Pescard that are not evenmentioned in the treatise from the early 1500's.
4
The methane that is used to generate electricity would generally be used as a substitute for a fuel that does not produce any greenhouse gases when burned.
5
Legislation has been proposed that would allow herbal treatment manufacturers to use in their advertisements customers’ claims that this treatment effectively combat certain diseases.
下面是解析:
1
1. 句子结构:如上图所示。
2. 句子大意:没在罗马其他城市马赛克中出现的图案,也没在S的马赛克当中出现。(注意这里和双重否定是有区别的:罗马没有的S也没有,但是罗马有的不能肯定S有没有。)
3. 修饰对象的判断:一个句子的最核心内容是动词,that从句中的动词appear,发出者显然不可能是that前的mosaics(mosaics appear in mosaics不合逻辑意思。)实际上按照正常读者阅读顺序上,前面的主句出现了appear,很自然能理解从句中的appear是同一发出者。
4. 语法现象解析:有同学觉得这是所谓的“跳跃修饰”,实际上跳跃修饰是不可以跳过谓语动词修饰的。这里真正出现的语法现象是定语后置。我们来看一下如果不后置这个句子会是怎样:
No motifs (that do not also appear in the mosaics of some other Roman city) appear(in the Sepphoris mosaics).
这个语序的句子并不是错的,但是由于主语太长,又没有宾语,就显得“头重脚轻”。这个原则不是绝对的语法错误,但是从英语文化的思维习惯和审美方式考虑,约定俗成的产生了这么一个规则。因此这里将定语从句后置,便于读者(native speakers)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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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句子结构:如上图所示。
2. 句子大意:客户对保险中介回应他们的投诉感到非常高兴,所以把这个中介推荐给了他们的朋友。
3. 修饰对象的判断:这里有两个连在一起的that从句。注意到这两个that在从句中都不充当成分,所以排除定语从句;同时这两个that在主句中不充当名词性成分,排除名词性从句。那么剩下的一种情况就是状语从句。注意到pleased前面有个so,so that我们是知道的,肯定有一个that是和so联系起来的,表结果。第一个that从句是过去完成时,意味着发生时间更早,不可能做结果,肯定是第二个that做结果。
4. 语法现象解析:这句句意其实不难理解,但不仔细分析不容易帮助我们理解GMAT考试的语法规则。
第一个that从句其实在各类所谓的官方语法教材上是有争议的,但这个结构我相信每个童鞋都知道:
I'm glad that you are here.
I'm afaid that you cannot reach there on time.
为了让大家感受一下学术上的分歧,我稍微引用一下专家观点供大家参考(此图不看也无所谓)
当然了,纠结这个争议没有意义,其实只要有一个统一的合理理解就可以了。这里我倾向于该从句表状语修饰pleased,不过不是表原因,而是表对象:对于某件事高兴。(这就解决了上述不能概括全体的问题。)
就看上面两句:对于你在这儿这件事,我很高兴。/对于你不能按时到达(这个可能性),我很担心。其实从中文来看,都是形容词的动词化,在描述动词化(glad/afaid)的对象。
那么第二个that从句,so that相信大家都懂的,我就不多说了。
5.通过这个句子结构,我们再引入一个概念:封装。在传统语法书中,对修饰对象我们通常都是找核心词,比如这里that从句从传统语法角度应该修饰pleased这个形容词。但我希望引入一个编程上的的概念叫做封装。
简单来说,我们把第一个that从句和pleased连在一起:pleased that the insurance agency had responded to their complaints封装成一个形容词记为X,那么第二个that从句实际上修饰的是整个X(这其实在数学中经常用到)。那么从句意上理解起来就更顺畅了:其实是因为解决了我们的投诉带来的愉悦,使得客户去做了一个推广。
有同学就要说了:东哥你搞这么复杂,本来我学gmat就够痛苦了,还给我制造麻烦!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你今天花1个小时明白了这个概念,会给你的SC学习带来巨大的帮助,给你节约的时间远远超过10个小时。因为它可以帮你规避掉让你非常头疼的,结果导向的所谓“跳跃修饰”这个规则。当你真正理解了封装之后,根本就再也不需要跳跃修饰这个概念了,也就不用因跳跃修饰复杂规则中啥时候能跳啥时候不能跳、啥时候合逻辑啥时候不合逻辑而纠结了。
实际上,很多RC的老师讲阅读时提到的“意群”概念,看上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本质上就是基于封装的思维模式。(如果是有工科背景,尤其是学过编程的童鞋,可以回忆一下,不管是结构化设计的C语言,还是面向对象的C++,里面一定包含着封装的基本概念。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计算机语言都起源于英文文化。)
关于封装的方法,下一题的时候我还会举例说明(以后我会找时间在视频中更详细的阐述这个思路)。
3
1. 句子结构:如上图所示。
2. 句子大意:可以确定归属于P的作品当中,还存在一些作品甚至在16世纪早期的那本论著里都未提及。
3. 修饰对象的判断:第一个that从句很容易判断,这里不赘述了。关键是第二个that从句,与第一个从句之间没有连词,显然不是并列关系。第一眼看上去好像在修饰P,但谓语动词的复数形式are出卖了P,实际上从句意上看按传统语法分析方法应该是所谓跳跃修饰works。
那么问题来了,两个that从句都修饰works,中间怎么能不加连词and呢?难道官方题目犯了语法错误?!但这样的句子在CR里其实不少见。仔细思考一下,这里works that can conclusively be attributed to Pescard相当于一个名词性成分,把它记做X,那么第二个从句的that指代的是整个X。我们用中文来类比一下这个限定关系:
买了劳斯莱斯的人当中,买了别墅的人=买了别墅的(买了劳斯莱斯的人)
这么看是不是好理解一些呢?
4. 语法现象解析:实际上,这种解释可以说明跳跃修饰这个语法现象的本质。我们看下面这个结构:
A in B for C that do D.
这个结构当中 B for C是一个以B为核心词的名词性成分,我们可以把它封装为小模块X;而A in X又构成了一个以A为核心词的名词性成分,记做Y。that从句的句意有时候想限定C,有时候想限定X,有时候想限定Y,因此从结果上看,我们按传统分析方法就发现了跳跃修饰这么一个现象。
但是结果导向的时候会发现,在SC题当中,有些定语从句从语法上说修饰C也没错,修饰B也说得通,所以造成了很多童鞋在跳跃修饰这个点上产生很大的困惑。
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果你能看明白上面的分析,那么就好理解所谓跳跃修饰的意义在哪里,从而更好明白逻辑意思解题的重要性了:只要理解了作者的intended meaning,一定能准确的判断that从句到底在修饰谁。
那有同学要问了,说的这么抽象,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判断呀?我们之前提到了,句子的核心是谓语,所以判断方法的核心就是主谓逻辑一致!这里不是指的单复数问题,因为SC干扰项本身就可能是单复数错了。这里我所谓的主谓一致,指的是关注that从句当中的谓语动词逻辑上由谁发出。所谓intended meaning,按照美国人的语言思维习惯,当他读到that从句的内容尤其是谓语部分时,就会自动在前面遇到的名词性成分(C/X/Y)当中筛选。咱们的童鞋一开始如果没有建立这样的思维模式,那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由近及远,也就是先看C,C不行再看B,B不行再看A。这个原则带来的结果就是:大多数情况我们会发现,that从句往往就近修饰;只有少数情况跳过了一个介词修饰;跳过两个介词的题目在我当年备考过程中,印象里只有一题。
简单小结一下,判断定语从句修饰对象的时候,两个基本原则:
主谓逻辑一致
由近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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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句子结构:如上图所示。
2. 句子大意:用来发电的甲烷通常来说是作为一种替代品使用,用于替代一种燃烧后不会产生温室气体的燃料。
3. 修饰对象的判断:按照上述由近及远的基本原则,这里第二个that从句修饰fuel。有少部分童鞋理解成了修饰substitute,这样的理解语法上确实说的过去,但和文章中明确给出的“甲烷燃烧释放二氧化碳”是矛盾的。这就是所谓的不合逻辑。
5
1. 句子结构:如上图所示。
2. 句子大意:有人建议颁布一项法规,该法规将允许中药制造商在广告中使用客户声称的该治疗有效抵抗某种疾病的评价。
3. 修饰对象的判断:第一个that从句很明显是修饰legislation。这里为什么放到proposed后面相信大家应该清楚了吧:避免头重脚轻。第二个that从句是第一个从句当中的成分,修饰claims。
4. 语法现象解析:首先,定语后置这个现象我们前面已经探讨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其次,这里还出现了一个现象:in the advertisement这个状语插到了谓语和宾语之间。这个点其实干扰了一部分童鞋的理解,甚至以为是一个use in的固定搭配,没有发现后面还有宾语。一般来说状语往往在句首或者句尾,那么为什么这里要紧跟used来修饰呢?首先这里要修饰use放句首肯定不可能,会修饰到would allow。那么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放句尾修饰会是什么情况:
第一种:如果放在claims后面:
to use customers’ claims in their advertisements that this treatment effectively combat certain diseases.
你会发现,这个表达的意思发生了改变。这个结构,按照封装思想分析,同位语从句的修饰对象,是做整个claims in their advertisements的同位语,从而in their advertisement修饰对象变成了claims。表意从“在广告中使用claims”变成了“使用广告里的claims”,好像广告里本来就有这个claims,法律允许制造商在别的场合使用。
实际上按照传统语法分析,这里in their advertisements变成了夹心修饰,从而造成了歧义。这顺带解释了夹心修饰这个现象的根源。这个方式肯定不对。
第二种:如果再往后放到that从句后面:
to use customers’ claims that this treatment effectively combat certain diseases in their advertisements.
这样从结构上看,明显in their advertisements变成修饰从句中的combat了,更不符合作者表达的意图了。
所以,这里为了准确表达句意,只有将状语前置到use后面,才能在不产生任何歧义的情况下描述清楚。
很多时候我们学习语法,是根据语法中看到的现象总结出来的经验,这是一种结果导向的思路。但是有不少童鞋会发现,语法规则好像非常繁琐,各种情况各种特例难以记忆和掌握。
实际上,了解现象的本质,会有助于理清楚为什么语法上会有这样的规则,从而更好的协助我们记忆。希望今天的文章能给大家一些启示,从一些小的细节去感受英语这种语言的内涵,不光提高备考的效率,更能提高英文的硬实力。
最后,还是祝童鞋们早日和GMAT说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