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来秋往。
北方这季节算不得有秋,因而我就不得已要改变我最喜欢的季节,不改变也行,那秋天就要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了。但我觉得只活在心中不太好,显得它永久消失了一样。那我该换成什么季节呢 ?春日太有生命力了,我成长的速度赶不上那些只顾奋发向上的植物,喜欢它们大概我会自卑吧,太有差距了。夏天酷暑难耐,我可真是一丝把夏天作为我最喜欢的季节的念头都没有,如果要排个最讨厌的顺序,它就当仁不让的排第一了。花了30秒“思前想后”,我决定,冬天暂时成为我在北方生活时最喜欢的季节,语言准确严谨,没什么问题。
好在这北方的冬天不像南方一样,阴潮湿冷。北方的冬天如果不刮风,竟然觉得还有一丝丝暖和的气息(我大概是疯了吧竟然这样说)。好吧,别在意。但这种不下雨干燥还有暖气的冬天实在是好过。虽说这个干燥能把人的皮一层层的掀起来(是不是有一点残忍?没关系,这是事实哈哈哈哈哈)。但这些也不能轻易改变我对南方冬天的喜爱呀!直到,它出现了。
我终日工作,早出晚归。你说人吧,总归是要在无聊枯燥的生活中找到一点让自己安心开心的事物的。每日朝阳追我着我去,夕阳迎着我回,这足够让我欢喜。那夕阳像猛兽,疯狂的吸吮着目之所及的云彩,把它们变鲜红,变得更鲜红,之后,那贪婪的大圆盘就把自己的边边角角都填满了,活像一盘做工精细的大号披萨。细看,竟从中看出了半边天色的温柔,伸手去触摸(假装摸到了哈),大概就像摸冬日澳大利亚小绵羊的皮毛一样,软糯又细腻;又像是在喝一杯从远古时代就埋在地下的高粱酒,初闻避之不及,入口辛辣,进而醇厚,回味甘甜。我一路追赶着它去,想让它拥我入怀抱,可这夕阳,任我追赶。
女子纤纤,翩若惊鸿。月光下树影婆娑,摇曳生姿。楼下的一棵棵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树闪动着它们婀娜的姿态,像是在炫耀自己拥有万千星辉一样。我在他们面前像一瓣脆生的鲜笋,矮矮的趴在地下,还没来得及汲取日月精华,长成坚韧不拔的翠竹,就被人挖出来炖了(着实好惨)。而这黑夜,像一只巨大的手掌,把我揽在怀中,告诉我,不用怕,向上看,就有万千星辉,每一条路,都灿若星河。
那夕阳走了,我追赶着它走了,好远之后,变成黑夜拥抱着我。
我爱上了这夕阳,也就爱上了这冬日,还有这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