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有同等能量的人才能相互吸引,相互欣赏,只有同等能量的人才能成为知己好友。你想要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首先你就必须活成什么样的人。一切自爱必会带来热爱生活,而一切厌世必会带来自我厌倦。——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陈果
标题:我是怎样靠评论轻松赚到十亿的 | 首发:简书 | 作者:不靠谱的小痴
闲暇时,总喜欢写点什么,虽写不出个名堂来,但满足一下自己码字的欲望还是可以的,至于文章的立意啦主题思想什么的,通通去他妈的。
我不想通过文章来教育任何人,我只是众多不起眼的小白里的小白,没有说教他人的资格;我也不奢望文字能为我赚到钱财,若存了这份心思,整天把码字当做头等大事的话,我早饿死了;我更不渴求通过写这些狗屁不通的破文章来实现我的作家梦,碎碎念式的文章写得再多,也仅仅是才华不够字数凑的量变而已。
写作,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自己写的同时,也喜欢看别人写,毕竟,能通过写作找到几位志趣相投的文友,大家在一起彼此胡侃山吹几句,也是件挺开心的事儿。
我自认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对不喜欢的人或事物总是不假辞色,因为这种二逼性情,这些年在网上也得罪了不少人。
回想行走网络的前几年,对于一些文章的观点评说,总是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涵养好的作者大多不会与我这般傻人计较,我也经常会被TA的微笑所软化,最后达到求同存异。
而脾气火爆,且容不下别人与TA观点相左的作者,面对我的评论就会大发冲冠之怒,于是,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争论不休,但幸运的是,所有的争论焦点都是围绕文章的观点,不会涉及双方的做人态度,也不会让双方的父母因此而名声大噪,这一点还是很令人欣慰的。
通常此类争吵的结果,我都是被别人从TA好友里拉出去“枪~毙”而告终。
常常也检讨过自己,也因此痛恨过自己,但遗憾的是,所有的检讨与痛恨根本改变不了这个与生俱来的臭毛病,因为,我总觉得,做人没必要太虚伪,那样太累。
话虽如此,还是收敛一下的好,被人枪~毙几次之后总要学一个乖吧?对于不入眼不走心的观点,我竭尽全力捂住自己的嘴巴,做到不发声总可以了吧?
然而,有时候不发声也是一种错。
曾遇到一位非常奇葩的文友,TA接连发布的十多篇文字因为负能量太多,所以我就没有去评论,结果TA小暴脾气噌地就上来了,气势汹汹地跑来质问我,为什么不去看TA的文章?是不是看不起TA?
Word天呐,超级搞笑有木有,看文章写评论不是一个人的自由吗?强迫他人去看自己不喜欢的文章,这与友情绑架何异?
在TA咄咄逼人的嚣张气焰下,我也怒了,于是就跟TA挑明,说我不喜欢这种负面情绪满满的文字,结果你猜咋样?我他么的做梦都想象不到,居然因为评论这点逼事,意外地发了一笔“横财”。
TA对于我的回复恼羞成怒,大骂了我一通,然后让我去死,还说TA心地善良,看在交往了几个月的份上,给我这个穷鬼烧点纸钱,而且一出手就豪掷十亿。
斯时,我还真的有点担心TA那些早已仙逝的长辈会怪TA如此败家,一怒之下将TA带走。
遗憾的是,TA的长辈们并没有带走TA,而我却真的在TA好友的名单里“死去”了……
我想问问网络里行走的各位童鞋,通过文章评论就能轻松赚到十亿的,舍我其谁?我是不是应该骄傲地仰天狂笑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