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笑果”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381.6元、罚款13353816元。
2、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无限期暂停涉事公司在京所有演出活动。
我本人,对以上处罚既满意也不满意。满意的是“笑果”公司受到了顶格行政处罚;不满意的是“笑果”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还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中国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必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应当依法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我本人拭目以待。
建议今后,对类似公司和人员,一是罚到他们倾家荡产;二是取消其演出营业许可;三是追究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四是及时将其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示警示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