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惨购房者“伍亭颖买房的事冲上热搜。该案标的为黄浦区的一套商业用房,总价1550万,双方约定的首付为750万,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此外还有一些补充条款,约定了惩罚条款。首付745万之后,由于银行贷款审批延误,伍女士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尾款,被卖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伍女士败诉,不仅房子拿不到了,还要支付违约金、房屋整修费用等总计497.32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可能与我们日常的经验是有冲突的。
在我们平常朴素的认知中,消费者花钱买东西,要么拿到东西,要么商家把东西拿回去,但是钱要退还;但在这个案子中,相当于伍女士损失500万,却什么都没拿到。除非土豪家庭,否则这么大的一笔金额,那绝对是个重大打击。
我们可以从这件事中,学到关于风险管理的一些教训。
首先,重大决策一定要引入专业人士把关。
在本案中,从案件的两次审判过程来看,卖方律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都是全程参与,这也是卖方能胜诉的关键。而伍女士既没有保留有效证据,也没有像卖方一样全程请律师,导致最终败诉。
标的额如此之大的一项重大投资决策,在自己并不专业的情况下,也不引入专业人士把关,对合同条款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警觉,发生问题时也没有强有力的补救措施,这是非常要命的。
其次,凡事量力而行,不要过于激进。
伍女士签订买房协议约定的时间方案,对她非常不利,基本上没有给自己留下足够的缓冲余地,并且她自身的资金实力也不足以应对意外情况。这就是从签协议开始,就把自己放进了极大的风险之中。当银行这个足够重要的变数出了问题,伍女士一下子就失去了应对能力,最后房没了,还得赔钱,关键自己还不占理。
资金不足强行上车,自己不懂的重大决策没有引入专业人士,缺少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这是伍女士悲剧的关键。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怎么防?要么引入专业人士,要么自己平时多学习,否则,总有一个坑等着你跳。
查理·芒格说,如果知道我会死在哪里,那我将永远不去那个地方。不懂不碰,能防止很多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