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

这是一本很小的册子,总共才157页。大部分内容都看过,所以花费时间比较短,比较受启发的是关于真相的部分。

逻辑学是为了清晰高效的思考

准备:集中注意力关注情景,相似的不一定就是以前的重复再现,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独特性;确认事实,首选第一手资料,没有的话就要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观念本身就是现实世界的反映,所以对观念所代表的对象接触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

表达的建议:

1.说完整的句子,不要一个词汇一个词汇的往外崩

2.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听众知道你口头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3.避免使用双重否定,不好理解

4.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5.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逻辑学的基本定理

基本定理是不证自明的,是学科的基石,而且它也是不能被证明的。

1.因果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不能自己是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显示荒唐)

2.矛盾律,一个事物的同一方面,在同一时刻,不能即是那样或不是这样 (不在场证明)

3.排中律,任何事物只有是或者否,不存在即是又否的状态。(至于变化过程中的事物,没有纯粹的变化,变化都是事物的变化,eg 一盏制作中的灯不能算是灯,所以忒修斯之船在逻辑学上没有必要讨论?)

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属于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eg。 亚里士多德的人的定义:人是理性的动物。

特殊的不同点叫特性,可用来和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别出来。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如果对一个事物没有深入的了解,不能抓住其本质,只能通过描述来宽泛的说明事物。(和数学上的定义一样:揭示外延法 和 属加种差)

没有任何两个事物是完全不相似的,至少它们同时存在。判断两个事物的相似程度要看本质属性是否一致,不然再多的其他特性相似也没用。

不要迷信权威,要看是否是在他的专业领域发声,同时有无充分的依据。

世界上绝对真理有两种:事物和事件。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二为逻辑真相。本体真相即是关乎存在的真相,如果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则必然存在于某处。

一个命题如果真实的反映了客观事物,那么它就为真。eg 一艘船停在码头上。

事物可以通过亲身肉眼观察到,所以鉴别真假比较容易,可以获取第一手资料。

事件即一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发生的关系,比如历史上某个重大事件,由于事件已经过去而且大多并非我们亲身经历,所以只能通过间接求证的方式,比如通过权威、多种渠道交叉验证,但也不能保证完全正确。

而真相就是反应事物和事件的,越贴近则越可信。

由于真相都是用语言来表述,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如模糊、多种含义。

逻辑三段论:大前提 小前提 结论

最经典: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

符号表示: M->P  S->M  得  S->P

图示:回

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论证,1. 注意前提的正确性 2.论证的形式正确

两者缺一不可。

逻辑在日常中的运用并不是百分百正确,由于变量太多,比如:公牛这场赢了就出线,也有可能公牛赢了,但是球员集体罢工,导致下面比赛参加不了。

经常易犯得逻辑错误: 

A->B, 不能得到 B->A 或 非A->非B

由于A并不是导致B的唯一原因,A只是其中一个充分条件

有些A是B,有些C是A,那么并不能推出 有些C是B,也有可能C是在有些之外的部分。

误用传统:以前就这么做,不能推出现在应该照旧。同时不能推出现在就不应该这么做,重点还是要看依据。

以暴制暴:因为——已经完成,所以现在应该——,他打我,所以我打他,双方都错的,不因为对方错,我们就对。

不讲逻辑,只提高说服的概率:诉之情感,攻击论述者本身,混淆视听说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奇葩说压根不是辩论,后期变成段子手大会)

无力反驳不算证明:我没法证明你错,不意味着你对。

前后关系不一定就成立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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