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很爱独行 2. 我喜欢群居
在漫长的二十年间,我在和小学班主任谈话时便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我想不通我为什么不喜欢和班里跑得最快的男孩子们一起踢球,但是喜欢和他们一起放学买辣条。
想不通就一个人走回家。
在放学的乡间小道上,人声喧闹时,一边看着隔壁班的孩子们买辣条,一边自己哼着调走。
大学有位前女友厌恶一个年轻愤青,这个人说了句很有名的垃圾话: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我和她解释说,它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很多人聊以自慰。
她不解的问我:“你觉得孤独比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我有点倦了,于是也漫不经心的叨叨,“一个人的时候更能无所顾忌。”
“就是说你不喜欢束缚,那只能分手了。”她看着我,不似在赌气。
“你既想当孩子,又想当家人,仅此而已。”我说的也是实话。
她喜欢橘猫,每天都会给我发视频说一楼的流浪猫又爬上了窗台,她认真地给小猫咪擦拭身体,然后对着镜头那边的我温柔的笑。
删掉微信后,看到猫咪我都会厌恶的扭过头。大概猫咪都是看似乖巧而来去自由的,我曾经很喜欢她也很喜欢猫咪,而现在对这些都会投以冷漠的目光。
我爱上了柴犬,大概以后还会喜欢京巴。
几天前兄弟和我说起这个他觉得很可爱的姑娘,开着玩笑说,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我微信里的上百个橘猫表情包。
后来,他喝多了,拿着吃烧烤剩下的羊腰子用啤酒冲干净,调戏路边一只脏兮兮的小黑猫,右手伤口被抓发炎。
“以后我爱狗,要养萨摩。”他一边囔囔着瞪着眼,一边和我讲。
最近总喜欢和朋友吃完饭去找地方一个人散步,越热闹越好。出租车司机在吆喝,情侣们在你侬我侬,分不清区别的网红脸玩着手机抽着烟,我不知为何联想起灾难片时她们没化妆跑出门的样子。我看着他们,像是一个人在看电影。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我经常思考爱情。
爱是,去除掉所有的选项,你还想和那个人在一起。
每个人都很孤独。在我们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理解。
我牵着她的手走在大街上帮她拿包,在宿舍帮她打扫凌乱的地面,开车去机场接她只为了能够多一些时间去独处。
每当身体疲惫的时候,仍想多看她一眼,和她说说话。
我想这就是爱,我曾经热烈的爱她。
他们说,时间能抚平伤痛,距离会淡化感情。在这个交通便利的时代,这句话有点尴尬。
学校门口的出租,我坐上去,一个小时就能到她宿舍楼下。
所有的问题,花招玩尽,核心只是爱不爱。对了,还要有时间和钱。我都没有。
廖一梅在写道,“你如果是个一辈子都快乐无忧的人,那你肯定是个肤浅的人。”
我笑点很低,独处时候又经常不快乐,而偶尔很享受那种感觉,每每一个人仰望星空或是蹲在街边喝酒,或是简简单单弹给自己一曲民谣,那种微妙的存在感,像是为自己而活。
我们一边拒绝随便的推心置腹,又一边希望有人来看穿自己故作潇洒的那一部分。我们慢慢的接受自己的普通,发现自己的很多感慨,也是成千上万人的感慨。它切实微小,但存在着。
还记得在上海第一次挤地铁,望着陌生的路线和路人搭话问路,提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手机和钱包都放在最内侧的兜里。车厢里面的陌生人风尘仆仆,感觉自由像风一般充斥了自己的躯壳。
还记得曾经独行在北上广川渝的街头,伪装成一个对身边漠不关心的路人,和便利店的大叔多聊两句天气,给地铁演出的艺人投个硬币,看着地图上的光标越来越近,最终直到厌倦了此类旅行。
后来,我开始做梦。梦里我还去过很多地方,一个人。
而你在我的身体里。
我从那场噩梦中醒来,梦里我的影子在奔跑,我却无法移动,你在一切的尽头向我微笑。
霓虹灯慢慢点燃了我的身体。
我笑着向你招了招手,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