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冬天,我喝水的地方躺着个人。别问我为啥知道那是个人,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很大的血腥味,我有点不适应。但是他把我喝水的池塘弄脏了,我有点不高兴。叼着他一条腿,一路上的血腥味更大了,松鼠都逃走了。放到树下的时候哗啦啦~他肚子都破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自己离开,我舔了舔他的脸,没反应。只看见一颗心脏挣扎了两下,不动了。血腥味刺激着我,我知道自己应该是会吃肉的。
好吧,那颗心很好吃。一口咬下去温暖的血液充斥在口腔里,滋润着咽喉,比发酵的苹果还甘甜。肌肉很有弹性,舌头都会于之缠绵。这是水果不曾带给我的食感,唯独余味不好,不甘,愤恨,杀戮,充斥在我大脑里。我甩了甩头,觉得这个不好吃,或许可以换一个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