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九岁了,但还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对爱情仍旧抱有憧憬,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加笃定了自己会寂寞地走完这一生。
年幼时的错觉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一对小情侣在上课的时候牵了手。当时觉得这件事影响重大,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唾弃他们。心里暗暗嘲笑他们的不知廉耻,好似有了将他们“沉塘”的权利。但到现在,好像小学谈恋爱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当时,我是班里的班长,以大姐大的姿态率领一干姐妹借管理之名横行霸道。其中,我最为“憎恨”的就是副班长,总是觉得他作为教师子女得了很多便利。记得一次跳绳比赛,他作为负责人组织大家一起练习,但我不知为什么带头脱离他的统治。最后只剩他和一个男生孤零零地站在操场上。后来想想,揪喜欢女生鞭子借此博得她的关注的事不仅仅发生在男生身上。那种隐秘的小心思,无法袒露,就只能借此表达。
有这样的说法,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可能因为我这个“情人”当得并不称职,所以才在“情路”上如此坎坷吧。
此后一件事彻底绝了我恋爱的可能性。青春期中,我开始发胖,从一开始的憨厚可爱到后来的臃肿肥胖,喜欢二字自然被隔绝于门外。而与之俱来的是一次次沉重的打击。
还记得,那时候一点点变成一个带着假笑容的真胖子。有一次在宿舍聊天时,偶然透漏出很喜欢班里一个男生的嘴唇。其实这句话并不带有什么色情的意味,当时毕竟只有十几岁。只是那个男生的嘴唇是极浅极浅的粉红色,尤为差异罢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番言论传到了那个男生的耳中。一切爆发于一节化学课。在课上,化学老师需要两个人一起做实验。我很想感受一下,就很快举手了。其实不难猜到,另一个人恰好是他。全班开始起哄,他也显得十分尴尬。为了缓解一下,我凑过去假装问道,你知道该怎么做吗?他转过来说,既然不知道,为什么要上来。
我不想形容他的表情或语气,希望让一切平淡一点。但当时我立刻就下了讲台,眼泪在眼眶打转,假装平静的说,请老师再找一个人吧。
从那时起,我好想明白点什么。有时候自己的喜欢,对对方是一种羞辱。
原来有些人的喜欢永远不能说出口。
我也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我喜欢你,和你无关”。只是没想到,喜欢是一件这么沉重的事。
幸得天性较为乐观,历经多年也会了些伪装。我可以坦然的打趣自己的身材,告诉别人,我怎么会有喜欢的人呢。这样一点一点学会假装。
此处本应有转折。但并没有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活的像鸡汤里的故事。看着周围的朋友渐渐成双成对,也嫉妒过,觉得自己学习可以,还有独立的思考,凭什么不如她呀。好像也一点点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透过这副臃肿的身材去探视内里的灵魂。人人都是美貌协会的,可惜,我直接出了标准区。
一胖毁所有,大家这样说道。
这样就会有人骂道,死胖子,自己不减肥,还怪别人看不上。恩,我确实无力反驳,我没办法一点点告诉你,胖人和瘦人的身体构造已经不同了,饥饿荷尔蒙和饱腹荷尔蒙作用失调,大脑对高热量的食物反应也不同,这不仅仅是意志力的问题了。我只能承认自己太懒了,将爱情拒之门外。
我只是慢慢说服自己,人生路漫漫,不必急于一时。人总要学会适应孤独。没有人能真真了解另一个人,我们只能自己成长。怎么说,这不是一种怯懦,而是我与自己的妥协。我得接受自己的一切,并学会爱它。否则,孤独而黑暗的人生路上,凭何坚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