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4: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有时候只需要包含静态方法和静态field的类,比如各种utility类,虽然这种类是面向过程了,不是面向对象。

工具类不需要被实例化。书上说,如果不强制不可实例化,可能会『误导用户这种类专门是为了继承而设计的』。听着好像没什么道理呢。。。

不管怎样,如何避免类不被实例化和子类化以及子类实例化。这问题Item 1里就探讨过了,只要把构造函数写成private就行了。因为所有的构造器都必须显式或者隐式地调用超类superclass的构造器,设成private就没法调用了。

public class MyObject{
        private MyObject(){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MyObject cant not have instance");
        }
}

这抛出的断言错误是为了防止在类内部不小心调用类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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