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以为,卑微地爱着是一件永远也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转身才发现,我一直都是卑微地爱着。
我是舟舟,水可载的舟舟。
初识之时,他站在我的面前,一霎那,仿佛惊为天人。我依旧记得那是高一的第一学期,夏天的L城阳光就热辣的总让人睁不开眼睛,他姗姗来迟,站在讲台的前方,黑色的黑板上写满了各式各样的公式,多媒体的台子上是刚刚擦拭过的水渍,在阳光的反射下点点晶莹。他站在那里,一米八五的身高,一身校服穿的整齐,裤腿没有改过,却是格外的贴身。黑色眼镜框下面是一双细长的眼睛,双眼皮不宽,眼神却是干净。抬头的时候,看见他嘴角微扬,带着一点看不透的戏虐,配合着眼神中的干净分外好看。这是第一次,我见到他。他穿过教室,坐在最靠窗的位置,背后是班里放书的柜子,倒是衬托的他书生气更浓。
从那天开始,我们大概就注定要纠葛。
怎么在一起的?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都不记得,我只记得他说,舟舟,我们在一起吧。大概是欣喜若狂,大概是痴念得终。那一天开始,我的课间从书桌移到了操场。他在球场打球时,最喜欢突然绕到三分线以外,靠着腿长的优势做一个全场最漂亮地起跳,一手高,一手低,整个人笔直地升起,双手前推,漂亮的三分球总会准确无误地落进球框。而我的任务就是在看完第一个三分球以后,买来水,在球场边又跳又指,直到看见他水瓶的位置然后点头,就会拉着闺密离开。围着球场一圈一圈的转,到铃声响起,到球场上的蜂涌进教学楼里。我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到最后。
和每一个望女成凤,望子成龙的家长一样,他最后终于还是被家里强行转到了最好的高中。本来应该和所有最狗血的青春故事一样,要么分手,从此安好。要么相守,从此努力。然而,我们却做了彼此的炮友,没错,是炮友。那是一段现在让我们想起来都觉得彼此最作,最浑的时候。他喝多的那一天,堵着我在酒吧的洗手间门口,那是他吻的最冷的一次,也是最凌乱的一次。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吻后跟的第一句话应该是“我爱你”这样热情的句子,可生活的悲剧远远比我想的可笑。他左手堵着门,低头靠在我的耳边,呼出的热气在耳边呵成一个温暖的圆圈,他说:“我们不谈爱情,只做。好不好?”那样五雷轰顶的话和那样暧昧的样子成了最后一根让我说出再见的稻草。再也不想骗自己他是因为爱情才会做,他是因为爱才会留在身边,那一刻突然懂了,他是因为那股燥热难忍的,来自青春的身体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