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你此生最想留住的日子是哪一天?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和他初识的日子。
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树叶,在马路上洒下斑驳的光影,各个社团在人行道上摆着摊位,正努力吆喝着为自己社团打广告,来吸引新生加入社团。
作为一名刚刚升入大三的学生,对这场面早已司空见惯,因此我目不斜视地穿过各个摊位,往寝室方向走去。
“姐——”一个熟悉的声音飘入耳中,我循着声音转过头去,发现是一个带着灿烂笑容的男生,原来是湘华。
“小弟,你怎么在这里?”我疑惑不解。
“给书法协会招生啊,我现在是社长,很多事我都亲力亲为。”湘华有点自豪地说道。
“小弟,你真厉害!天天蹲守摊位也蛮累的,要不今天下午,姐给你看摊位,你回宿舍休息?”我知道招新生入会的工作挺累的。
“不需要,这里又不止我一个人。”他指了指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生说道。我微笑着朝那个男生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那行,小弟,如果真需要我帮忙,一定要和我说……”
当我正要和小弟道别时,忽然听到人行道上有人喊我,我听这声音就知道是高中同学兼好友伟林在喊我。
只见她手里拿着书,看样子是刚从图书馆过来。“老大,好巧啊!我正准备去你寝室,把上次借的书还给你呢,没想到在这碰到了你。”她一边高兴地说着,一边把书从袋子里拿出来还给我。
我接过书,问她从哪里过来,她说刚在综合楼上完选修课,上的是我以前也选修过的《红楼梦》鉴赏课。
“请问一下,这是什么书?”坐在湘华旁边的那个男生站起来,指着我手中的书,好奇地问道。
“《追风筝的少年》。”我说完,把书举起来,封面朝向他。
他看了看,又问道:“这本书我没读过,是新出的吗?”
“应该不是,这部小说已被拍成了同名电影,我知道这本书是因为看了电影。我跟你说,这本书的内容可比电影要精彩。”一说到书,尤其是我看过的书,我就忍不住向别人安利。
“我也挺喜欢读书的,你能把这本书借给我读几天吗?”他说完后,脸上似乎露出了些许紧张的神色。
面对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怎么忍心拒绝呢?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并且把书递给了他,并郑重嘱咐:“这本书是我好朋友送的,你绝对不能把它弄坏了!”
“一定不会的。要不,咱们留个联系方式?等我看完了,好方便联系把书还给你。”
我觉得他说得对,就大方地和他交换了手机号码和名字,就当认识了一个书友。
后来,我和伟林,还有那个初识的书友,三人站在树荫里,热烈地讨论着《红楼梦》中的人物……
那位男生的独特见解,令我吃惊,以至于改变了我对体育生根深蒂固的偏见——以为学体育的,是一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
当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高大阳光的男孩后来会成为我的男朋友,几年后变成我的丈夫,现在是我孩子的爸爸。
十一年前,我和他的缘分因为书,在那个充满阳光的午后,就这样开始了。我此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天,会把它永远留在记忆深处。
后记: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昨天在课堂上给学生布置了这篇命题作文——《我想留住这一天》,当时很多同学都愁眉苦脸,抱怨说自己的生活只有学习,十分单调乏味,没有什么日子想要留住。
于是,我就问自己,人生中有哪些日子是我想留住的呢?想了很多,大多是我人生中留下深刻印象的经历:
小学时,和老师同学去我常去的山头玩;
初中时,第一次代表班级登台,面对全校师生演讲,虽然搞砸了;
高考后第一次去厦门,在小舅的工厂用自己的劳动挣到了人生中第一笔钱,后来小舅带我和弟弟坐船去看海岛;
去上大学时,独自一人坐火车去学校报到;在大学里通过勤奋努力学习,获得了奖学金时;
在老校区,和室友凑钱,步行去小餐馆吃火锅,去狮子山爬山,烧烤。
大学毕业,从校长手中接过毕业证书的那一天;
第一次走上讲台,成为老师的那一天;
和胡先生认识的那天,结婚的那天;
去医院生孩子的那天。
……
细思下来,发现我不短的人生中有许多值得我留存的日子。
我想,待我的学生到了我的这个年龄,如果再来写这篇作文,一定和我一样,有许多日子值得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