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分手之后还撩前任的行为都是犯规的

薛之谦/安河桥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人群之中她依然很美,当初我们有个约定,十年之后我们来此相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当年的感情已收不回……”

这几天当我点开朋友圈时,满屏都是薛之谦的演唱会和前妻的故事。

他在台上唱,她在台下听。

他说她没联系过我,但我知道她会来。

他说用力爱过的人不必计较,爱情会有结束的一天,时间却可以使之意义深刻。

他还说,曾想跟你共度余生是真的,但我们回不去也是真的。

可是,既然明知回不去了,你为什么还要当着十万人的面撩我?

兑现承诺?但什么样的承诺非得在十年之后以这种方式兑现?

真情流露?但这种将人推向风口浪尖的真情会不会过于沉重?

告别仪式?但如此大张旗鼓的告别会不会让仪式感失去本真的味道?

薛之谦在台上深情告别,台下的粉丝潸然泪下,甚至有粉丝拍到,她来了。

大家记住了薛之谦以我一己深情赴你十年之约的深情,可是高磊鑫呢?

人家或许只想低调的听一场演唱会,对方却一再重提过去的美好,在这种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是应该感动,还是尴尬,亦或愤怒?

既然经历几多风雨,往事又何必重提?

既然一别两宽,为何不能相忘于江湖?

既然决意告别,又何必藕断丝连剪不断呢?


感动了自己

张晓晗说,你们年轻人就是这样,爱的时候不真心,忘的时候不真诚。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明明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实现的事情,为什么非要等到分手的时候才去做呢?

夏天的棉被,冬天的蒲扇,还有分手之后的殷勤,多余且不合时宜。

在爱情里,人们最容易被自己所感动,我想那天在台上弹着吉他唱《安和桥》的薛之谦肯定被自己打动了。

薛之谦的一举一动,在当今这个“速食爱情”的时代,煽情又浪漫,迅速为他建立起痴情不二的人设。

可是这样铺天盖地排山倒海式的深情,会不会给高磊鑫带来困扰呢?

她要生活,要重新开始,要像一个少女一样去爱,而不是将自己再次置身于对方的阴影之下。

在演唱会的最后,薛之谦说:“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了,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终于在演唱会上为她弹吉他,没有刻意的浪漫,没有玫瑰花,因为我们终究会放下,一无所有的时候谢谢你,聚光灯下我不再寻找你,我知道你不愿意抛头露脸的把内心展示在人群里,但是我知道,你会在这里。”

这段话感动了无数人,但却令人困惑。

既然明知道对方不喜欢抛头露面,又何必如此大张旗鼓地将对方置于镁光灯下呢?

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这样却非得这么做,不是往对方伤口上撒盐吗?

有人说,难道分手之后就不能提前任吗?

分手之后当然可以提前任,但绝对不是以这种方式,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既然对方是圈外人,那么就应该给她圈外人应有的安静。

曾有一位失恋的友人对我说:“我们这些作为前任的就应该有做前任的觉悟。”

那么什么才是一个合格前任应有的觉悟呢?

不纠缠,不打扰,一别两宽,各自心安,难道这不才是一个前任应该去做的吗?

毕竟,任何分手之后还撩前任的行为都是犯规的。


认真的活着

我是宸先生讲故事,那个对世界上瘾的二逼青年,如果我写的任何一句话拍过的每一张照片,做过的任何举动,曾在你的心里荡起涟漪,那至少说明在逝去的岁月里,我们在某一刻,共同经历着一样的情愫。


我在路上等风也等你,我有故事,也不介意你没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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