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

信芳在本子上一笔一笔地写自己的名字,像个拾了宝的孩子,把俩字写得工工整整,一横,一撇,一竖,一捺,小心翼翼地,握在手里怕散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信芳有自己的心事。他仔仔细细地往前想往后推,试图找出个所以然来,他怎么就会对她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了,时时关注她,刻刻都想看到她,她写字的身影在他眼前飘来飘去,像是在他眼里生了根,在他心里发了芽。

是爱么?他才十五岁,能知道什么是爱什么不是爱么?难道是喜欢?喜欢该是什么样,有什么样的形式,这一切的一切,信芳都不知道。但就是这些不知道,让他心怀着满满的心事,胀得他的心满是疼疼的。为什么没有说明这些不知道的书!信芳心里吼着,如果有这样的一本书,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看完的。他一直是个爱看书的人。

这个房间正背着阴,阳光偷着懒藏起来了,但房内光线还是十分亮,因为信芳打开了久闭的蓝色玻璃窗。南方的夏天向来是伴着高温和知了的叫声来向人们宣告它的到来,好像缺了高温或知了的叫声,夏天就变得不痛快。不痛快就会报复人,来场磅礴的大雨,刮场黑滚滚的风,就舒服了,就痛快了。但人们希望夏天痛快,一开始就痛快,对于农民来说,夏天的高温对于自家水稻的收成至关重要,关系着这一年的水稻颗粒饱满不饱满、成熟不成熟,继而就影响到来年的日子过得好与坏。像今年,太阳直晃晃地挂在天上,挂进了人们的心里,悬着一轮火红的影子,每个人眼里都升起了一片熊熊大火,把眼珠子都晒干了,留给天地一片普遍的红。而现在,看天气,信芳知道该要下雨了,眼睛和心,都该浇浇水了。

信芳看了一会儿窗外的天,只见蔓延的黑云低压压地罩在了天上,像是给明朗朗的天罩上了一块黑幕,很像京剧院里一场一场间的开始与结束,幕起幕落,只是电视里的幕是红色的,但对于信芳来说,红色已经是一种可恼的颜色了。

他把眼光收回身前的桌上,“信芳”两个字写了满满的一页纸,但他还是不满意,他总觉得,他写的字同她写的字,完全不一样。他正想从枕头下拿出书来去看她写的字,却听见桌前的窗唰地关上了,信芳吃了一惊,忙转头,原来是他的小叔。小叔笑着说:“看书都看得入神了么!要下雨了,窗都不知道关。”说着他低下头来看桌上信芳写的那些字,带着怀疑的口吻:“你原来是在练字呢,怎么把自己的名字写了满满的一张纸?奶奶还说你在看书呢!”信芳红着脸不像话,刚还想把那张纸握成纸团丢了,但来不及了,真相已经暴露在他小叔的面前。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支支吾吾地说不上来,便把头低了下去抓自己的手。他小叔已经把纸拿了起来,看了一会儿,放了下去。信芳只听见他说:“这字怎么写得像女孩子写的?男孩子的字应该不是这样子的!”信芳一听,忙抬起头,却看见他已经走出房门外,他上楼去了。

信芳的心像是被刀子刮了一下,火辣辣的,应该流血了吧,他想。他悄悄移开椅子,步子轻轻地滑到房门前,手也带着小心,反锁关上了房门,再从枕头下拿出底下放着的书,重新坐在了椅子上。书的封面用旧报纸仔仔细细地包了一圈,翻开封面,是一张白得泛黄的纸,正中间写着“宋词鉴赏”,右下方还写着两字“微洁”。微洁是她的名字。

这本书放在他这已经有好一会儿了,甚至已经算是他的了。但一想到这本书可以属于他一个人了,信芳的心里倒不好受,看到这本书,仿佛有把绳索在捆住自己,有人在拷问他。这让他难受。但难受总会过去的,现在信芳拿出这本书,难受已经可以说是荡然无存了,他心里充满了对这本书的热爱,爱到每天晚上都要翻一番看一看摸一摸。他知道这本书是她最喜欢的,从书的封面就可以看得出来。现在书就在他的手上,已经是属于他的了,一种凄凉的满足涌在了信芳的心头上。

书是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不正当的手段,信芳很惊讶自己竟然用“不正当”和“手段”来形容自己的行为,说得好像他是一个惯偷,手段高明。这一想,信芳不自觉得笑了。一笑,眼光落在了“微洁”上。微洁,她的名字,写得像块砖头似的,方是方,圆是圆,工整中透出些滑腻,看得信芳心里很熨帖。他喜欢她的字,每次看她在黑板上写下一长串的字,写得工整滑腻不说,还写得笔直的,像是用直尺量出来的一般,看得他心痒痒。于是在听课之余,他开始模仿她的字。

一个晚自习上,是语文考试,微洁抱着一沓试卷夹着一本书走了进来,信芳立马就注意到了微洁怀下的那本封面包着旧报纸的书,他想知道她在看什么书。微洁上课上得很好,信芳是这么觉得的,他喜欢她讲课文时自己先朗诵一遍,声音是一阵酥滑,带着南方女性特有的绵,听着让人觉得暖暖的。信芳很喜欢她的声音,每一次听她先读课文,开头信芳就会觉得浑身一阵鸡皮疙瘩,他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只要信芳听到自己喜欢的声音,他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顺带着抖动一下,给他一阵阵快意。有时候是微洁带着大家读,她读一句,大家跟着读一句,可信芳一碰到这样的时候就想笑,起初只是她的声音静静在教室里飘着,等他们的声音起来了,却是一波接一波的吱吱喳喳,她是只能歌的百灵鸟,他们是闹心的麻雀。信芳读着读着,抬起眼看讲台上的微洁,她的脸色看不出什么,但信芳是敏感的,他捕捉到了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恐慌,信芳就不笑了,突然为她可怜了起来,然后坐直了身子,提高了嗓音,用自己的声音盖过飘在他头顶的吱喳声。

信芳交卷交得早,微洁便改他的卷子。信芳站在讲桌旁看她改,眼睛却不住地往放在他跟前的书看着,他并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但他知道,他喜欢读这本书。他喜欢她的声音,喜欢她的字,喜欢她这个人,因而没理由不喜欢她的书。他就这样直瞪瞪地看着,有时也撇过去看看自己的试卷。试卷很快就改好了,信芳得了八十七分,应该说这个成绩是不错的,但信芳跟着微洁的批注看去,有些地方是没理由错的,他有能力也应该能答对。他刚想舒口气的心情瞬间低了好大一点,便把卷子轻轻朝微洁的手边推去。在推过去的同时,一只握着红色水笔的手移了过来,在信芳卷子的空白处写下“认真”两个字,信芳急促促地朝微洁看去,微洁正面带笑意地看着他,信芳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刚想回到座位上,没想到微洁叫住了他,把那本书推到他的手边,示意他拿去看,然后开始改其他人的卷子,她身边已经围了好一些人。

是本宋词选,信芳一看书名就喜欢上了。信芳喜欢宋词,尤其喜欢婉约派的词作,在婉约派里,他独独喜欢李清照。他觉得微洁很像历史上的李清照,相貌慧中,文思斐然,体贴人意,形容女性的褒义词几乎都能用上。可能微洁没有李清照那样的才情,但信芳觉得,微洁的某些方面是足够弥补才情上的不足的,就比如她对他的关爱。

微洁喜欢信芳,班上的人都知道,只是大家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信芳的语文好,是语文课代表。

信芳的座位在第一排,挨着讲桌。有一个晚自习,是语文课,考试。信芳很喜欢语文考试,因为每次他都是第一个交卷,第一个改卷,第一个知道自己分数的人。但这次他却觉得做这试卷很吃力,因为他的咳嗽响了一遍又一遍,信芳都是捂着自己的嘴咳嗽,但咳嗽的声音依然大,像是有人在敲打一面鼓,咚咚地响着。信芳做着做着,咳嗽一个接一个,有时候是一连串的咳嗽,像来了场疾风骤雨,淋得他额头沁满了汗珠,眼泪都咳出来了。同桌见他咳得厉害,顺便之余用手在他后背轻轻地拍着,但丝毫没有缓解他的咳嗽。信芳低头咳着,好一会儿偷偷瞄了一眼讲桌上的微洁,微洁也在看着他。微洁站了起来走了出去。

信芳心里敲起了五面鼓,轰隆隆地响着,是因为他的咳嗽声么?他吵到了她!他让她走出了教室!这一想,信芳的咳嗽停了,但心里乱了。微洁会因此嫌弃他么?他这样的咳嗽,还一连串地咳,简直像个痨病鬼!乱极了!乱极了!信芳真想拿手指去扣自己的喉咙,偏偏她的课咳嗽,还咳得这么大声!吵到了她!信芳吓出了一身的汗。

微洁并不是因为信芳的咳嗽去了办公室,学生的咳嗽对于她来说算是见怪不怪了,但微洁看见信芳抬头看她的一刹那,她觉得应该到办公室给他拿瓶水,他咳得太厉害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给他拿瓶水,可能是因为在他抬头的一瞬间,他那因咳嗽而涨红的脸,一连串咳嗽咳出的挂在眼角的泪,让她的心蓦地动了。

她结婚六年了,还没有孩子。刚结婚时,贪图两人世界,迟迟不要孩子,等想要孩子的时候,却怎么也怀不上,她认为是打了胎的缘故。好在她丈夫不是独子,多多少少也减轻了她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但她始终知道,丈夫是喜欢孩子的,她自己也不例外。可事实就是这样,她怀不上了。虽然丈夫安慰她说不要紧,可以从他哥哥那过继一个。说是这么说,但那样的话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何况是自家兄弟的,还是住在一块的,谁也保不住以后过继来的孩子的心里还会不会有她。她对丈夫说还是自己生的好,她年纪也不是很大,还能生个的。丈夫是爱她的,过继的事也就此作罢了。

她教初三已经有了几个年头,看着讲桌下的一张张或稚嫩或老成的脸,她总能找到一些自己以前的影子。但自从教信芳这一届以来,她看着信芳这个学生,却丝毫找不到她应该有的影子,她那个年纪的影子,像是一滴水,消失在信芳这块荒地上。真看不出信芳有十五岁,一个初三生,就要读高中的人了,他瘦瘦的,比同龄人略矮些,只有肤色稍稍透着些白,她觉得他像是一个拔高了的孩子,处处透着与年龄不符合的气息,具体什么样的又说不上来。她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第一节课的点名,当她点到他的名字,看见他犹豫地站了起来,好像下面有人扯着裤子似的,有点不大情愿。但这并不是她注意他的第一因,是他的名字,叫信芳,在乡下很少的一类名字,其他男孩子的名字里不是有个强就是有个刚,多是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钢铁一样刚强坚韧,他名字最后一个字却是芳,还有个信字,信芳,念起来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

信芳接着微洁递过来的水,心里莫名地一番激动。她不是嫌弃他咳嗽了,是给他拿水了!信芳把水紧紧握在手里,左一圈右一圈地握着,然后拧开瓶盖呷了一小口,赶快放进书包里。他舍不得喝了,什么时候有老师给过他一瓶水喝,还是他喜欢的微洁老师!所以那瓶水不再是水,是阳光,是雨露,是世间买不到的珍宝。他随时都有了要哭的冲动。

还是信芳第一个交卷,但他没有看着她改就走出了教室。他每晚都是回家睡,离家有两里路的样子,都是骑自行车来去。以往信芳都得等同村的人一起回去,因为回家要经过一片坟墓,没有路灯的晚上,脑子里的神鬼化成一团一团的烟雾,走一路跟一路。但今晚信芳一个人可以,他不怕,背上源源不断地给了他勇气和力量,足以让他战胜来自有形无形的害怕。信芳不再念“菩萨保佑”“阿弥陀佛”,下坡路也不再用双脚放在后座上,他总是怕有鬼跟着,有鬼坐在他的自行车上。

那本书放在他那已经有了几天,他怕她要看,没看多少就急匆匆地送过去了。他在办公室交给了她,郑重地轻轻的放在了桌上。微洁正在跟其他老师聊天,见他把书拿来了,便问:“怎么这么快就送来了?”信芳站在她的右手边,看着这么多老师,头稍稍低着,听见她问他,便答:“怕你急着看,就赶快送来了。”说完,还没听见她说话,一旁的老师就暗自笑了起来,只是没说话,倒把信芳弄得摸不着头脑,心想着没说错话,可他们笑什么。这时微洁朝他笑着说:“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你没看完要不要还拿回去看?”信芳忙说:“不用了不用了,很多很看得不是很懂。”微洁一听,依然笑着,说:“要是你全都看懂了,连我都要管你叫声老师了。”信芳听着这话,心里已经有些不痛快,但他不想让微洁看到他的不痛快,这时刚好上课铃响了,便朝微洁打声招呼回到了班上。

又是一个考试的晚自习,微洁发完试卷就走了,离开前叫信芳把卷子收好,放到她办公桌下面的柜子里。没有老师的晚自习,就像晚上一间空房间点着一百支光的白炽灯,蚊子飞蛾围着灯泡嗡嗡转着。一场没有老师的考试瞬间成了学生的聊天时间,多数边做边跟同桌说话对着答案,有些人等着别人的答案,干脆和几个人玩起来扑克。笑声、说话声、打扑克声像一把把尖锐的刀子钻进信芳的耳朵里,生疼生疼的。可对于信芳来说,这只是身外事,他只能忍着了,怪自己为什么不能像书里说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何况不是窗外,而是窗内。这一想倒让他没法静下心来做试卷了,窗外偶尔会吹进一扇风,灯泡影影绰绰地晃动,底下人的影子也跟着颤抖了起来。等风一停,人影子一静,信芳的心却不安分地颤抖了,微洁走了,应该是有要紧事吧,他想。在他心目中,微洁一直是个稳稳当当的人,一直就是,可今晚上他似乎察觉到了她眼里一闪而过的焦虑,那焦虑虫子般地在他心头直痒痒。好不容易挨到放学,信芳收好了卷子,拿着微洁的办公室钥匙坐在了她的办公椅子上。他没立刻把试卷整齐地放进下面柜子里,而是在看桌子上玻璃压着的照片,不规则地放着,好像有某种的隐喻,信芳说不上来,只是想她这样的摆放自然有她的道理,有她的意思。虽然他自己说不出来,内心里头已经认为自己懂得了她,呵,“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呐。信芳不经意地笑了笑,这才打开下面的柜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柜子底下一打的矿泉水,已经喝了几瓶,信芳心一动,这是她喝的水,他也喝过,虽然只喝了一点,剩下的被他干放在房间里渐渐蒸干了。水的上面是两本书,都包了书皮子,信芳轻轻地把书拿了出来,原来是本唐诗选,扉页的右下角依然写着“微洁”二字。不用说,剩下的那本自然是宋词选了。这给信芳一个很大的震动,他心目中的她除了喜欢词,还喜欢诗歌。信芳静静地一页一页地翻着那本唐诗选,显然微洁正在看,而且还没看多少,一枚书签别在那里,签头系着根红带子,合起书,那根红带像蛇吐出的蛇信子,咝咝地探寻着外界的空气,充满了不安分的紧张的气息。信芳不住地看着红带子,仿佛这已不是条简简单单的纺织品,而是微洁的舌头,朝他活泼地吐着。信芳心一紧,当下朝四周望着,抱着愉悦的心情把那本宋词选仔细地放进了书包里。

为什么拿宋词选,信芳有他自己的道理,一是他对于唐诗并不是很喜欢;二是微洁正在看唐诗选,他不能“耽误”她。第二天上午,信芳把钥匙还给了微洁,微洁正坐在办公椅子上喝茶,一见信芳把钥匙递了过来,笑吟吟地接住,顺口问了下昨晚考试纪律如何。信芳一看她笑着接了钥匙,心里悬了一夜的心终于可以稍稍放下来,可昨夜书的那件事却让他不好意思抬起头,便低低地答了句“还行”,就退了出去。还没走出门口,信芳听见旁边的一女老师说:“还有这么怕羞的孩子,你看看,脸都红了!又没说他什么事。”惊得信芳紧一阵摸脸,左一下右一下地摸着,好像心事被人瞧见了不大妥当,最后还是去了洗手池捧些水降降自己的心的温。

书在他手里又待了个把月,转眼就到了学期末,信芳却不知道该把这书怎么办,是还给微洁还是自己索性留下,他拿不定主意。早先的时候微洁发觉那本宋词选不见了,曾问过信芳,被信芳遮掩过去了。现在再去还给她,没有个好借口恐怕不行,借口又不是想找就可以找得到,如果一旦露馅了,被骂一顿也就算了,怕就怕自己在她眼里的形象变了个模样,可能她会一手指着他说:“你怎么是这个样子的人!亏我待你不错。你就是一个小偷!”或者在心里头把他恨上个几百几千遍,骂他不争气,做出这个下三滥的事情……不还吧,可每每看到扉页上的她的名字,仿佛就看见她一路找寻这书,那张着急忙慌的样子……呵,信芳看着舍不得。信芳自己也确实不想还了,他一直在模仿她的字,这本书不就是个活生生的字帖么,那“微洁”二字写得如此工整,还带着滑,看着它仿佛就看到她很用心地在扉页上郑重地写下她自己的名字,信芳就想着能有那么一天,他的名字能光荣地和她的名字并列在同一张纸上。

正在纠结不定时,房门被咚咚敲得直响。他小叔下了楼在敲门:“吃饭了,吃饭了。”信芳应了一声,谨慎地将书藏在了被子下面,随后打开门跟了出来。一看天,黑压压地一片,低得好像块沉重黑石要落下来,一切都是要下大雨的节奏。信芳默默地盛了碗饭,夹了些菜蹲在门口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门前栽种的五棵台湾松簌簌地摆动着针尖也似的叶片,不时扬起几片枯黄了的叶子,在空中跳着最后的悲壮的舞。再远处,一小群的蜻蜓时高时低地飞着,看样子也是要来场暴风雨前的演奏,透明的翅嘶嘶地扇着,细小而伟大的凄怆。信芳突然吃不下去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了出来,挂在眼角,也在等待着风的吹干,因为一场狂风暴雨,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的命运都在暴风雨中等候改变,谁也不知道门前的台湾松在雨后还会不会是郁郁葱葱的模样,可能枝头的叶片早已被风吹雨打了去;还有那些舞者的蜻蜓,谁也不能担保风不会刮了它雨不会打了它。也有那么幸运的一群,侥幸地躲过了一场劫难,可面对物是人非的景象,心也难免会暗自一惊,仿佛周遭都是陌生的,连自己本身都是陌生,完全找不到以前的影子。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黑夜里时隐时现的闪电,突然地给夜刻上了光的疤痕,又突然地被黑夜吞噬。信芳缩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眼前的墙消失了般,一切的一切的发生,他都熟视着。骤降的温度使被子告别了衣柜,重新躺回了人的身边,好像坐了多年的牢,散发着暗处多余的阴气。倒称了被子的意了,信芳想着,继而又伤感了起来,谁能来让他的心也称一称意呢?想着,手不自觉地伸到被子底下,拿出那本书来。因为害怕它突然地逃走,他把它放在被子的侧中的位置,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却硌着他的背,好几夜从睡梦中醒来,可心是欣喜的。但今晚却是心慌得不行,好像下面烧了块煤块,时刻受着煎熬。信芳房里的窗子正对着一盏路灯,时间久了,灯里面积了一层厚厚的蚊子蛾子的尸灰,灯也逐渐暗淡了下来,就着这样的灯光看窗外,树叶上隐隐发着惨白色的光,信芳这才知道已经下雨了,接着雨大了,雨珠滴滴答答地打在玻璃上,叮叮地,像是落在了水里。信芳不由得按紧了被角,似乎房内的温度又降了几分。远处有几道闪电划过夜色里,飘过来的光映在了玻璃上,照亮了房内,倏尔又隐没在暗里。信芳是看多了恐怖电影的,尤其以僵尸片居多,电影里头也有这样的场景:一个大雨磅礴的夜里,也有着几道道的闪电,除了雷声雨声,万籁俱寂,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的人在这样的夜里成了怨鬼或僵尸,或飘或跳地行走在恐怖的夜里。应该也有这么的冷吧,阴凉发冷的气氛一股脑地笼着信芳,让他紧紧缩在被子里,怀里抱着那本书。信芳这才知道,他一直是个孤立无援的人。

知道自己是如此的孤立无援,信芳的眼里又蓄起了满满的泪,想起微洁在一个夜里递给他的一瓶水,给了他莫名的感动。往往是这样的不相干的人,一个动作,哪怕很简单,但于他自己而言,却是人世间最大的最无私的给予。信芳何尝不知道一瓶水对于微洁来说是如何的微不足道,可能她早已忘了有天夜里曾给了瓶水给一个咳嗽得满脸通红的孩子,却不知道就是那样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对那个孩子来说足以说得上是惊天动地,得到别人的关爱,是他遥不可及的梦,有时候看着同龄人接受着关爱,是这样的理所应当,而他得不到关爱,也是这样的理所应当。他父母不喜欢他,连带着在家里成了个无关紧要的人。唯有他的爷爷奶奶,给了他基本上的有着缺陷的爱,稍稍让他觉得自己在这个世上不孤单。那都是他童年的想法了,现在,他已经十五岁了,一个快初中毕业的学生,开始有了成人思考的能力。他的爷爷奶奶却看不到他的任何成长,尽管他个子比以前高了,上了初中了,开始有了大人的模样了,可没长大就是没长大,因为不懂事,任性妄为,还容易发脾气,好像别人欠他的。信芳才意识到父爱母爱的伟大,如果他从小生活在父母身边,他应该会是和现在两个样子吧,身高可能还是一样,体重也许会加上一点,不至于那么的瘦弱,不像他这个年纪,还有他的性格,也可能会懂事实诚,能管住自己的脾气。但一想到父母不喜欢自己,刚想靠近的心蓦然地弹开了几尺地,可望不可即的距离。

他对她的爱,让他头疼,现在终于有了点眉目。她的一招一式,无不散发了一个女性的母性光辉。能成为她的孩子,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而她却没有孩子,老天开玩笑似的。如果她有孩子,在这样的风雨夜,她定会敲开孩子的房门,怕他惊了吓了,然后是一阵的安慰,甚至,会当下躺进孩子的被窝,抚慰他紧张而又天真的灵魂。

呵!他是想成为她的孩子想疯了!这可笑可悲的感情,当然是爱,是他深藏于心的母爱的渴望,生根发芽开花了,被这晚上的风雨一打,注定不会结下任何果实。他还以为是爱情!他以为自己爱上了她!而他又何况知道什么是爱,电视里的情爱,哪有这么容易发生在他和她的身上,惊世骇俗。信芳放松地舒心一笑,把头探出被窝,再细看窗外,似乎窗外的动静变小了,玻璃上残留着大小不一的水珠,树影还在灯光里徐徐摆动,楼顶的下水管里唰唰地往下排着水,水柱打在水泥地上,一片的啪啪声,像是没有火光的爆竹在噼啪噼啪地响着。都在信芳的眼里可爱了起来。

第二天天一早信芳就来到了学校,就快中考了,学校正放着假,教学楼里空荡荡的。信芳摸到了教室办公室外,透过窗,可以看见微洁的桌上,放着那盏泡过茶的玻璃杯,杯口边上依稀留着浅黄色的茶渍,像个吃了巧克力冰激凌忘了擦嘴的孩子嘟着嘴等待人擦。再下面是柜子,锁已经换了新,光洁的锁柄上开始爬了些锈渍。信芳的心悄悄地震了一下,只是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微微笑了,将玻璃窗一拉,把装着书的纸袋倏地扔在了微洁的桌上。

这一年,信芳考上了县城里的一所重点高中,他没见微洁最后一面,只是听说,微洁在这一年怀孕了,她没有教书了。

信芳也有了小小的变化,高了点,胖了点,认识了许多新的人,他和他们打成一片。他小叔也不说他的字有女生气了,相反,他说信芳的字有了一股沧桑的味道,好像遍识人间滋味了般的沉重,是个男子汉应有的风貌。信芳听着,只是笑笑,等他转过身去,看着窗外那依旧郁郁葱葱的五棵台湾松,心里是说不出的悲壮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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