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逻辑思维法则:依靠归纳法和演绎法
归纳法,是把相同的影响因素完全罗列,找共同点。即:从特殊到一般;
比如说:在欧洲看到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全世界的天鹅都是白色的。
就是种典型地归纳。几千年来,我们一直用这种简单的归纳推理,而人类的大多数知识也是建立在基于经验的归纳法之上。
而演绎法,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再将互相影响的因素,按照因果顺序、时间顺序、重要程度排列出来,从中寻找突破口。
比如苏格拉底的三段论:
所以的人都会死(大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所以苏格拉底也会死(结论)。
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有各自的优势,但也都存在一些明显不足。
先是归纳法,它有个天然的缺陷:即使过去的所有经验都与结论吻合,结论依然有可能错。
就像前面说的黑天鹅,毕竟我们不可能考察世界上所有天鹅,但随着第一只黑天鹅的出现,这个不可动摇的观念崩溃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黑天鹅”事件,人很容易过度相信经验,忘了归纳法本身的天然缺陷:一只黑天鹅的出现就足以颠覆一切。
而在演绎法的天然缺陷在于:演绎法的大前提,往往须从归纳法产出。
就像前面说的苏格拉底的三段论“所以的人都会死”这一大前提,虽然可以用“凡生物是要死的”这个更大的前提来演绎推理得出,但“凡生物是要死的”这个的前提本身,如果硬是要用演绎法求证,就相当困难。结果只好从各种生物里做观察,归纳出“生物是要死的”这个大前提出来。
也是因此,实际生活或工作中,我们融合这归纳法与演绎法各自的特点,将归纳推理运用于演绎推理中大前提的确定,用演绎法保证推论本身的合理性,遵循“大归纳、小演绎”的方法来解构任何需要研究的事情。
而在具体的复杂问题上,我们可以拆分为四大步骤:
第一,找出问题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和起始问题;
第二,通过MECE法则与归纳法,确定导致核心问题和起始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后果;
第三,根据所归纳出的因果关系进行演绎推理;
第四,再三审查整个流程,查缺补漏。
举个例子,比如:现在公司的利润相比往年下降了20%。
我们可以基于利润要素,将利润细分为收入与成本。另外,先用MECE法则将可能的原因完全穷尽,再将重叠的因素提炼合并,最终将问题锁定在:收入与成本这两大板块,再结合过往经验进行归纳判断,将成本结构作为利润下降这一问题的核心。即:假设是因为成本问题,导致了公司利润下降。
紧接着,为了验证假设,需要对成本结构进行更深入和细致的研究。最后,对其进行演绎推理,看因果关系是否合理,并且再次审查整个流程,进行最后的补充和修改。
这样,通过归纳演绎法结合MECE法则,将复杂问题分解成多种单一的因素,达到了高效、有逻辑地解决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