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灵格的《在爱中升华》是一本令我越看越明白的书,很多亲密关系、亲子关系等人与人互动关系中感到疑惑、不解的谜团终于在这本书中找到答案。我也愈加相信“因果循环”的宇宙规律,很多事情不是解不开,是我们没有足够的智慧看明白眼前的果由何因所致,又如何演变成下一个果的因。《在爱中升华》告诉我们,因果转化的力量就蕴藏在我们自己身上。
娱乐圈中某某人劈腿、出轨是经久不衰炒不完的话题,娱乐记者最喜欢围绕“道德”、“伦理”做文章,因为这类话题往往容易引起百姓的热议,容易攫取持久的关注力,还可以再就出轨主角的另一半“原谅”或“不原谅”继续维持余热。
最近比较受关注的两个男主,前有林丹,后有陈思诚。在我看来,这类事情纯属家事,多少观众多少粉丝讨论地再热闹也不能替谢杏芳和佟丽娅做主。
婚内劈腿这类话题之所以引起热议,是因为戳中了很多人的心,很多人有过相似的经历。
目前来看,谢杏芳和佟丽娅暂时都没有离婚。前者确定“原谅”,后者表示“重新开始”。
离婚与否,是一种形式。引发人深思的是“能否做到真正的宽恕”。
除了面对质疑,“宽恕”是另一种尝试遮掩并拖延冲突的发生、而非直接面对并寻找解决之道的方式(《在爱中升华》)。
除非在心中做到真正的宽恕,化解伤痛,否则只会痛上加痛。就像手指里的一根刺挑不出来,平时当作没有,但是一直在那儿,一碰就疼。
不知何以故,我们有一个默认的程序,那就是以为“事情过去就算了,没必要再追究再提起”。奇怪的是,事情就是过不去!好像卡在那里,变成一个心结,你对它越是置之不理将它尘封起来,它越僵硬越冷漠,而且你再也做不到像事情没发生之前那样对待那个带给你伤害的人。
被动地接受他人的罪恶无法保全我们的清白,而这也将造成伤害。
若受害者将“宽恕”当成是他们免除加害人罪恶的某种权力,“宽恕”将有负面效果。
当一个人因为另一个人的行为受苦时,他会觉得自己好像优于对方。他有权力可以拒绝对方,就像是他不再需要对方一般。如此一来,对方就无法做任何补偿了。(同上)
我曾经有过这种“优越感”。但是,在这样的境况里,“优越感”的滋味并不好受。我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高高在上,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个伤害我的人欠了我很大一笔“心债”,终其一生也还不完。我堂而皇之地居高临下,肆意地、放纵地、颐指气使地挥霍着我的特权。
开始时对方百般谄媚忍让,的确是一副连大气都不敢出的理亏的模样。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久而久之他不再委曲求全,我也渐渐没了气焰。
角色其实是会转变的。起初的“受害者”会变成后来的“施害者”;起初的“施害者”会变成“受害者”。当本来的“施害者”越来越不买你的账时,你的情绪会更加五味杂陈:受伤、愤怒、委屈。
有一种较正向的原谅形式,它同时保存了罪恶和清白两方的尊严。这种原谅要求受害的一方不提出过分的要求并接受合理的补偿。
的确是这样。吞噬我的是一种巨大的亏欠感,它像一个黑洞,我想退避三舍,却不由自主地被它越卷越深。真相是,我很受伤!我需要被补偿!
更多的时候,我们渴望的是心理补偿,而不是经济补偿。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经济补偿,不仅不解决问题,而且稍不留神会变得功利,从而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如果在我感到很受伤的时候,我读到了这本书,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的话,我一定会直接了当地告诉对方:“你伤害了我,我需要你道歉,并且做出补偿。”但是,显然已经错过了这许多年。
然而,如果受害者仍固着于自己的受伤经验,并拒绝向前,加害者就很难开始新的生活。如此一来双方即使分离却仍会继续纠葛着。
如果受害者能有新的开始,就将为另一方带来自由与轻松,这是宽恕最美的形式,因为即使双方分隔两地,两人都能够达到和解。(《在爱中升华》p.23)
虽然受伤经验时常提醒着我它的存在,但是我并没有固着于它而停止向前,也许这是因为我不想再花更多的时间在不值得的地方。所以我想,对方应该也生活得不错吧。
真正的宽恕,是在去年参加心理工作坊、彻底转变了心境之后,在意念中完成的。与其说,我与对方和解了,不如说我决定与自己和解。
若我们仔细检视就会发现,改变世界的力量根植于我们所谓的“困难”及“伤害”之中,而挑战通常来自于受我们排斥或是摒除的部分。
在我看来,宽恕的力量来自于“伤害”其内。如果不能在勇气的鼓动下向内看,不能面对并剖析自己排斥的部分,宽恕不会发生。
背负他人的命运或是罪恶不仅无法给予我们力量,而且还会变本加厉地消耗我们的力量。只有我们自己的命运才能够使我们更有生命力。
一直以来,我们都有一个误区,以为命运就是在“好坏、生死、救赎”等这些二元对立的浪潮里起起伏伏。其实,命运是超越好坏、生死、救赎以及不幸的。
生命依据一种超乎我们所能理解的法则在拣择我们,涵养我们。我们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无力。我们往往轻视了自己的力量,因为有伤痛不愿碰触,只想带着它们过活,却不知如此下去只会更加虚弱。
做到真正的宽恕不容易,需要有肯给自己动大手术的勇气。读了《在爱中升华》之后我至少愈发清晰:宽恕,不可以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