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三开的头。拖到现在因为好累实在写不动。
奕杰兄叫我早点睡。我觉得这个借口蛮好,因为我困得文思枯竭。
但是CC催我了。
最近在听《unravel》。S以前摘了我一个耳机,然后惊讶地问,没想到你会听这种风格的歌。我:呵呵我一直都喜欢吵吵闹闹的。安静的嘈杂。摇滚是一种态度。Rock u with every single word. 同理可得,如果真的要寻求内心的平静,去置身一个与你无关的嘈杂环境。我喜欢。副作用是《unravel》循环几十遍我心里有点阴郁。这是一个关于挣扎,绝望,哭泣,嘶喊的故事。阴郁的歌词和暖色调的节奏。
每天洗完澡喝两包奶。一星期就是一箱。一包一分钟。我跟CC说,我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因为喝奶败家的。我说你应该没见过我这样的,喝奶如喝水,挑剔,只喝纯的,只喝XXX,at best是爱好,at worst是嗜奶如命。我跟CC说,要是有人拿钱贿赂我,我应该是出淤泥而不染,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那种清廉居士型人物,但了解我喜好的拿牛奶来当敲门砖我可能就从了吧。CC严肃地批评了我。我跟CC说,有奶的就是妈。我说,诶,贪官就是这样的吧。奶跟酒啊表啊,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哦。看来我有病,得治。其实这一段用了部分夸张。
我认识了小伙伴TT。TT讲第一次男孩子跟她表白的故事,她说,呵呵傻逼。后来她喜欢上这个男孩子。她说要在清明节的时候跟他表白。我说,呵呵傻逼。事情永远不会按照你想的发展的对吧。故事的后来是TT清明节前说漏了嘴,幸运的是那个爱打篮球听上去长得帅气成绩优秀的男孩子再次表白,顺利成章。可我怎么可能讲粉红的青春偶像童话故事啊。也就是,关于这个傻逼的故事,我和TT讨论的是《红玫瑰》的歌词。到底我们还是都太年轻太傻逼。所以,你们可以自行续写我和TT在各自故事里的结局。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
我在TT这个年纪的时候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男孩子。三年的力气和笑声,你不得不承认那些事情尽管傻逼,却美好得不忍心回忆。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谈到,回忆总是会夸大好的,粉饰坏的。旧电脑坏了,老U盘丢了。那些我愚蠢的文字的载体啊也就跟愚蠢的岁月一起gone with the wind了。毕竟生活不是《少年时代》,没有摄像机记录你的十八年。后来有天晚上,洗衣服听到大家聊到“大别山”,姐姐我就笑了。
在爱奇艺看《东京食尸鬼》。tiffany&co 2015春夏出了长达1分13的新广告《呢喃》,没有字幕,听写了下来,翻成中文:“你愿意...吗?哇,这听着有点奇怪。你愿意,让我成为那个,能在早上取笑你,只是因为我们花了3分钟亲吻却导致迟到的人;那个与你一起同饮白兰地的人。我想让你知道,这枚钻戒已经完美至此,但唯有在你指间才能闪耀。当你玩扑克击败我时,当你把发丝轻拨耳后时,当你帮我把纽扣重新扣好时。每一个幸福的旅程,都始于一个问句。我想说的是,你愿意吗?你愿意嫁给我吗。” 拍得浪漫动人。也只是钻戒广告而已,不要当真。这些话看看就好。
因为对于现实中的我,从小到大,我最爱问为什么。希望有一个人从来不说不知道。光想想就很安全。
我跟CC约定早起去思源湖小坐。我去农生学院的试验田,油菜花金灿灿的开。龙坡路的河堤上有人正在打坐。我说我们要在每一个清雾初起的早晨,在每一个慵懒困倦的下午。打起精神,全心全意。
有天我梦见错过了一个人。他们说那个人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于是我在梦里哭得心都碎了,我攥着一块布边哭边跑。觉得世界崩塌了。醒的时候真累啊,可是解梦说是吉兆。我觉得有点搞笑。“我从来都不风雨无阻,只是每一次天地都会变色”。我没说的是:我不喜欢。
夏夏,你有属于自己的江湖。无用而自由的生活,最好的生活。
我拒绝讨论政治拒绝传播负能量。因为我的性格是暖色调。
我认同并喜欢王尔德的享乐主义。因为只有享乐才配有主义。和他的那套关于青春的言论。亨利勋爵:我觉得必须让你认清你自己,我觉得如果你浪费了自己就太可悲了,因为你的青春只能持续一小段时间——转瞬即逝。我们二十岁时欢快的脉搏会变得迟缓,四肢老弱,感觉迟钝。我们会退化成丑陋的木偶,不时回想起我们曾经过于恐惧的激情和缺乏勇气接受的美妙诱惑。世间其实一无所有,唯有青春!——《道林格雷的画像》
“你知道吗,我年轻的时候想做许多事,我想恋爱,吸毒,周游世界,就是人们年轻的时候都想做的那些事。你知道最令人烦恼的部分是什么吗?就是我现在正是年轻的时候,可实际上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是觉得要对年轻有个交代,才说了那些蠢话。我在等着年轻过去。”——李诞
我喜欢,早上,灿烂的阳光扑进来。打开窗帘,看窗外那一片平凡而现实的风景。
我想,在平凡和现实里,也必有巨大的美的可能吧。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好好享受每一个当时,
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因为最美的二十岁,怎么都好。
也只是因为我,一直活得任性而自由。
这才是我真正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