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余华笔下少有的温情

这种带有温情,又包含着些许残酷的笔法,大概就是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的原因。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与它初遇,是在高中练习本的选文中,恰好是福贵在讲完自己的故事后,拍拍屁股赶着牛回家的片段,黄昏中,一牛一人的悠闲,让人很是喜欢。

之后语文老师讲解练习时,他把福贵的故事讲给了我们,那种历尽沧桑后的满足和悠闲,让人感到心酸,也让人感到欣慰。

道听途说总不能完全了解一个人,哪怕他只是虚构的角色,原本的文字描写,构造出了他的灵魂,情绪波动,全在其中。

书不算厚,讲述着福贵的一生。

一个阔少爷,年轻时有个美娇妻,一小女儿,父母健在,家有良田,却是迷于赌博,最后输光了家产,至此,命运的曲折变幻开始缠住他。

从少爷变成佃农,福贵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撑起一家人的顶梁柱,妻子家珍的坚守和儿子有庆的到来,坚定了他要好好过日子的决心。

而命运总喜欢在你认为一切回归正轨之时,给你接连的打击。进城为母请大夫时又被拉去充壮丁,九死一生回来后,老母去世,女儿变哑巴,再赶上了社会大变革,这一家人在艰难地好好活着。

苦难和残酷面对福贵这家人,似乎是日夜操劳,尽职尽责的,从不肯放过他们一分毫。儿子不幸离世,悲痛的打击差点要了家珍的命,福贵心身俱疲地操劳。女儿的出嫁为家里带来一丝欢喜,之后却又死于难产。

最后啊,福贵把亲人一个一个地送走,从屠刀下救回一头老黄牛,取了和他一样的名字,然后有了开头的故事。

福贵的一生,就像罗曼罗兰所说的,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


这种带着随性的豁达,究竟要经历多少悲痛之后才学会,残酷的生活总是带来无尽的绝望,而福贵,在面对每日的朝阳时,总能从里边找到一丝希望,将往昔的痛苦裹住,幻化出新生活的美好。


或者说,他不止从未来找希望,也从过去的痛苦和美好中找希望,当他谈论起死去的妻子时,那个听他讲述的人,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看到宁静在远处波动。他谈论过往时,不是痛哭,不是怨恨,不是感叹万千。他带着那种珍视生活的心态,把这种人生经历当做是再活一次般讲出来。

他对过去保留着自己的温柔,哪怕是那些痛苦的回忆,不消极回避,不努力忘记,而是慢慢地吐露,如此精彩地讲述着自己。

而大多数人,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

这样的人,哪怕是在面对仇恨时,也保持着善意和坚忍。

得知儿子是因县长妻子而死,他急着找县长拼命,而县长却是他当壮丁时的战友春生,兄弟情谊和丧子之痛,他选择了放下,珍惜眼前人。

后来在春生遭到批斗,无处可去时,他和家珍选择了帮助这个间接害死他们儿子的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仁善,是怎样的一种坚忍,和那无情冷酷的命运相比,我想,作者想表达的一点就在此处了吧。

他不仅是想表达,活着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因为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本身,从出生到死亡,非常自然的轮回,人似乎只能在这看似漫长又短暂的一生,苦命挣扎。

活着的可贵之处,在于和残酷生活的对比中,一个如天堂,一个似深渊,碰撞出生命的小火花。

这种小火花,就是活着的根本意义吧。

余华的书我没有全部读过,从第一本《黄昏里的男孩》开始,隐隐觉得,这个作者的着笔点怎么只是世界的黑暗面,人世的大美不是更值得去赞扬和记载吗?

一直到后来看《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才能发现他笔下藏有的温情,这种温情,还不是大手笔地去描写生命的美好,而是掺杂在残酷中的温情。

慢慢经历一些事情后,觉得这样的笔法更真实,人间不是天堂,少不了挫折苦痛,也就少不了残酷黑暗。

单纯地去说这个世界多美好,只会被怀疑太单纯或是没长大吧。

即便是这样,我们仍旧要有着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的态度。

就像,福贵回忆人生时,眼角还会带着微笑,他还是会温柔地对待老黄牛,对待其他人。当日落的余晖吻过来时,他还是能呦着那首歌,从田间小路牵着他的“福贵”,慢慢地向家走去。

就像,很久之后我们再回味这本书时,也会淡忘福贵所遇到的悲惨,而怀念他的温柔,怀念作者的温情。

这样才像一个真正的人面对生活,面对生命该有的样子吧,不论是在书里,还是在书外。

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忘记了美好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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