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新东方快车谋杀案》,想起这一年来公众对于案件审判的关注度不断增高,从于欢到江哥,社会上参与的人更多,大家的讨论也更加激烈,对此自己内心的想法也是越来越多,不考虑案件的性质,进程,结果等等,我想就整体的,公众舆论与法院判决这这个角度,或者说就是,道德与法律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我们被放在了那样一个拥有最终决定权的位置上,我们该如何选择?
这是一个为小女孩复仇的故事,车厢上的12名乘客与小女孩有些或远或近的关系,凶手在5年前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于是车厢内十二个乘客谋划了这场谋杀,宣判并执行了凶手死刑。而侦探波洛最终发现了这个真相,面对道德上的正义与法律的冲突,他最终默许了复仇者的行为,在面对警方的那一刻,波洛选择交出了那少了一粒纽扣的列车员服。
最后电影给的镜头给我相当的震撼,当波洛背对众人独自向前行走时,波洛紧紧的攥着口袋里的十字架,泪水,发红的眼眶能看出他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他原谅了众人但是却没法原谅自己,认可道德上的正义便是背叛了法律,这种纠结,挣扎,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十字架在影片中出现了两次,上一次是信仰的寄托,而这次却是背叛的忏悔。
我一直困惑纠结的是法律,道德与社会现实问题缠到一起去怎么办,我们需要维护道德底线,那是因为社会是有规则的,如果简单的认为法律就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那么这显然太学院派,因此该怎么定义这道德底线?
后来我在柴静的书中看到这样一段文字,“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尔姆斯说:“法律不是一个道德或是一个伦理问题。它的作用是制定规则,规则的意义不在于告诉社会成员如何生活,而是告诉他们,在规则遭到破坏时,他们可以预期到会得到什么结果””——这给我的感觉便是讲选择权交给了自己,当行为合乎道义而违反法律,你要不要做,你能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个人认为)这也许是影响案件判决的关键因素,行为的主体态度。那么我又因此想到另一个疑惑:人,究竟能在怎样的意义和程度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即使想明白了,我又能做什么呢?
看过徐晓的文字,这是我看过的对于第二句话(即使我想明白了,我又能做什么呢?)最贴切的回答:事实上谁也无力偿付别人付出的代价,无法分担别人所承受的不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放弃内疚和自责……
对给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任是一回事,对给别人造成的后果负责任是另一回事;对错的判断是一回事,好与坏的判断是另一 回事;在社会政治的层面上对别人有所交代是一回事,在情感和心理上对自己有所交代是另一回事。那么,我们选择的依据应该是前者还是后者呢?常常是,既不能放弃前者,又无法回避后者,为此我们只能处于两难。既然这不是是非问题,不是道德问题,不是尊卑问题,甚至不是素质和水平问题,那么如果谁肯于背负,能够背负的话,一定不会是荣辱与得失,剩下的仅仅是一份心愿而已……
对于你所为之内疚为之自责为之追悔的人们,一份心愿固然没有特别的意义,但是对于当事者来说,其意义就重要许多。
说到这我们也就理解了那些合乎情理而触犯法律的行为,然而这个前提建立在我们不是最初的当事人,我们是为了当事人所采取的一些行为而成为了当事人。那么第一句话(人,究竟能在怎样的意义和程度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谁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呢?难道仅仅是依靠个人的自觉么?从影片里的开头德本汉小姐表现出对伊斯坦布尔妇女通奸遭受私刑的同情,到影片的末尾她用这位妇女的经历为自己辩护“她深知离经叛道的下场,卡塞梯也是如此”,这种态度的转变,为自我辩护,我们该抱有怎样的一种态度?该怎么评判?
对照于电影里这一段对话:
波洛:“你们这样处置,岂不成了街头的野蛮人,你们既当陪审团,又当刽子手,这岂不回到了中世纪!法制的精神必须高于一切!即使有时他有失公允,你们也应该重拾信心!因为如果法制一旦被破坏,整个社会,整个文明世界,将无处栖身!”
德本汉小姐:“有一种公正,它高于法治,是上帝。可如果上帝不处置,可如果他把那些受害者送进人间地狱呢?!如果神父以上帝之名,原谅了那些永远不能被原谅的恶行呢?耶稣说过,让那些没有罪的,扔第一块石头吧。我们正是那些无罪之人!”
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该怎么评判?在我看来,对于一名法官最适合的角度应该是价值中立,遵循法律,把法律作为自己的信仰,不过这显然不实际,人不可能绝对理智的来处理问题,那么法官的职业道德该怎么来体现?
电影里这样一个片段,即使卡塞蒂是应受惩罚的凶手,但直到波洛明白是车上的乘客谋杀了他,波洛都依然选择法律上的正义,选择交由法律来惩罚这12名乘客。为此上校选择杀害波洛灭口,但听到德本汉小姐阻止上校时所说的话,以及送茶时她内心关于复仇前后的挣扎,波洛最终动摇了,最后选择了成全他们。但这种成全,却很沉重。人,究竟能在怎样的意义和程度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于这样的情形,如果我们是波洛,该怎么选择,,,
曾经的我是一直坚持法律是一定要服从人性的,但逐渐的我也慢慢改变,选择道德与服从法律,这样的话题也许不适合争论,它是没有定论的,对与错,善与恶的界限不是那么清晰,能做的就是内心的自觉,法律的尊严不能亵渎,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下面这是和我同学的对话,真的很佩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