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这是一起引起极大社会关注的案件,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违法犯罪,就没有侥幸逃脱的空间,更不要妄图以“保护伞”来逍遥法外。此事件不仅关乎几名受害女性的权益,更是对社会道德、法治底线的公然践踏,事关整个社会层面公共安全。因此,必须强化法律震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支撑,从源头上防治理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和事,强化执法和加强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不管是“平安中国”建设,还是依法治国,还是我们常说的司法公正,必须是政法队伍的纯洁性作为保障。这些年来,各地政法系统都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化常态化相结合,与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相结合,以工作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确保教育整顿与各项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体现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上,充分彰显了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和信心。法律本应是抚慰人心的良药,在群情激愤背后,我们亦怀有希冀,恶劣事件或案件的结尾,应是推动法律制度和实施的更加完善,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