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民事证据规则一书时,读到婚姻关系的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可能不同的社会领域和学科对婚姻会有不同的定义,但是我却觉得以上的定义最为深刻。
婚姻是男女双方(暂且不谈同性婚姻的问题)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承诺,至少在结婚当时,双方是怀着如此憧憬的。
记得几年前看非常完美这档相亲节目,有位女嘉宾一上场即表示她不会想要和爱人结婚,觉得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好,只要有爱情,并不需要用婚姻束缚对方。当时有些诧异,也一丝敬佩,感叹女嘉宾是一个勇敢的斗士,敢于打破普通人对于恋爱终点的看法,只为爱情,不要婚姻,有点“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味道。但是,随着时间的累积,这个想法却渐渐松动。婚姻是一种束缚,不也是对爱情的一个承诺吗。承诺我愿意与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愿意与你共患难、同富贵,承诺我愿意用我一生来描绘我们的爱情。从这个角度来说,婚姻变成爱情的一种崇高的浪漫与理想了。如果抛弃这种承诺与束缚,不期望这种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承诺,那么爱情不就突然就变得短暂而伤感了……我认为爱情最理想的形式是相濡以沫,爱情归宿是两个人相守。毕竟,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冲动荷尔蒙不会分泌一生,不能说荷尔蒙消失了,爱情散了,两个人就散了。
近来《前任攻略》频频成为周围的朋友谈论的话题,所里有个女同事谈到这部电影时说哭完了整包面纸巾,她说完,我们都开玩笑对她说,你一定很想念你的前男友吧。转个头,另外一个同事私下对我说,她一定很后悔。我一愣才得知,原来哭的女同事曾有一个准备结婚的男朋友,可惜因为女方家里反对,加上瓶颈期两个人整天为一些琐事争吵,当时的男友也就变成了现在的前男友。《前任攻略》里说东西坏了可以修。我想如果当初两人能够修补彼此的关系,顶住来自父母的压力,跨域这一切的困境,两个人的感情肯定会进一步升华。也许不能否认,结婚以后两个人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分开,但是至少,两个人不留遗憾地勇敢地在一起过,两个人曾经对周围的朋友、家人宣称这个人就是我的妻子(丈夫)我愿意与她(他)度过余生。我想两个人是不是不会像孟云和罗茜一样,少一份对爱情的遗憾,多一份对逝去的淡然。
婚姻是以夫妻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爱情走到了婚姻,婚姻走向了生活,距离相濡以沫或许只是一个“权利与义务”的意识。
一方享有权利一方就存在对应的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亦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婚姻关系中两个人的天秤需要平衡才能够长久。李小璐出轨,贾乃亮被带绿帽的消息最近正是炙手可热。有的人看热闹,有的人站出来伸张“正义”,大多数路人出来站贾乃亮。除了李小璐是出轨一方以外,贾乃亮平时对李小璐的宠爱和迁就更一步激发了大众的同情与不平。贾乃亮经常在直播或者是采访中调侃自己在家里是最没地位的一个,说当初追李小璐时费了多少心思,付出多大努力,即使结了婚,只要采访问他对李小璐的看法,他也总能毫不犹豫脱口而出说老婆善良、不物质等等的赞赏,对比之下,李小璐却从未说过爱贾乃亮,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曾经想过和贾离婚。两个人在如此不对等的情况下,她接受了一切的好,却未想过对贾回报的义务,也许她认为贾对她的好是理所应当,并不需要回馈,因为她嫁给了他,她便有这样的权利。这样的想法,必然危险,日久天长,一个人越来越任性,一个人越来越卑微。陈奕迅《红玫瑰》里有一句歌词,大概可以精准的概括: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样的最后,便成了新闻上的结果。相互信任、相互索取、相互付出,爱是不求回报的,两个人的关系却是需要“权利与义务”的意识维持的。
因为爱情所以我不结婚是相亲节目那位女生的发言,因为爱情所以必须结婚是我的想法,因为我要为我的爱情求一份承诺,我要为我的爱情举行仪式,因为我梦想着穿着纯白的婚纱和我最爱的人宣誓,幻想着与他经营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