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之所以写这样一篇文章,是因为最近刚刚自己经历了一起不负责任的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一定伤害和不良影响,因此希望以此文带给大家警醒:在路上,一定保护好自己。
事故经过
11月15日,周五晚上6点下班之后,苏州下着不大不小的雨,能见度降低,且由于下雨,多少影响视线。
由于下雨已经持续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所以回家的路上,我骑着电动车特别的小心翼翼,平时开40码左右,下雨天只开35码左右。
在即将快要到家的一个十字路口,路灯的左转向灯变为了绿色,我的电动车开着大灯,打着左转向灯,回首看了看后面是否有车辆过来,然后慢慢的左转过路口。就在我即将转过去的时候,对面突然有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过来,并且一片漆黑没有开任何灯,也没有喇叭提示。当我发现对方过来时,马上就要撞上了,于是我采取了紧急刹车,结果不言而喻。由于下雨天,湿地特别滑,于是我便倾斜着,“蹦……”,左额和左脸着地,与大地来了一个亲密接触。当我摔倒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里只蹦出来两个字,“完了……”
更气人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责任人看我摔倒了,拐了个弯儿,二话不说,就跑了。
当时,我心里就特别火,心里一直只有三个字:“艹尼玛!”
我是为了避免撞上他才摔倒在地的,而且从本能反应上来讲,我算得上是良善之人。但是没想到却碰到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让我一度产生很大的戾气,甚至想我真不应该刹车,就应该一下子撞上去,因为是他违反了交通规则,而不是我(我骑的是大电动车,对方骑的是小电动车,我的电动车特别结实,摔的这么厉害,我的电动车没啥事儿,如果撞上了,肯定我不会像现在这么惨。)。
在摔的七荤八素之后,我的意识还是比较清醒的,赶紧去扶起来电动车,推到路的一边,左额和左脸上方刺啦啦的疼,左腿膝盖也是,责任人已经逃之夭夭了,无奈,只能抓紧时间查看伤口并处理下。所幸,摔的不是特别严重,额头和脸左上方有擦伤,左眼周围及额头有肿块。
事后反思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在庆幸的同时我不由反思:在整个事件当中我错在了什么地方?之后应该怎么做去规避此类问题的发生?
第一点:自己还是不够小心和谨慎。在通过路口左拐的时候,开的车速还是有点快,以至于紧急刹车时没有防止摔倒。
第二点:把别人想的过于好。我觉得这个是我在这次事故中犯的最大的错误,我自己开电动车有注意交通规则,就想当然的以为其他人也会遵守交通规则,结果产生了悲剧。有句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想当下很多送外卖的,年纪大点的开电动车的,闯红灯、逆行,比比皆是。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还不够,还必须时时注意其他人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带给自己的伤害。
第三点:造成类似事故的根源是社会风气,是安全宣导不够所致。大家对这样的场景应该很熟悉:当是红灯的时候或者红灯还有几秒钟的时候,有一个人闯红灯走,一大批人就开始闯红灯走。当在单行道且没有摄像头时,有一辆车逆行,就会有第二辆追随。这是为什么呢?闯红灯争取来的那几秒钟真的就那么重要吗?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获取?其实不然,只不过是养成了那样的习惯,或者说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底线。
这就让我不由想到了在台湾乘坐朋友机车的经历。台湾台北,街上的机车不比上海或北京路上的电动车上,但是在路上却都行驶的井然有序。那次十几分钟的乘行,那么多的十字路口,我没有发现一次闯红灯的现象,不管是行人,机车或者汽车。
总结
总结来说,在路上,就目前的现状,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首先,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行驶的基本尊则;其次,一定要防备任何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带给我们的伤害和影响;最后,有机会一定倡导和宣传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的好处和安全性。因为只有在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的路面上,你才是真正安全的。否则,只有少数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路面上,则永远都存在不稳定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