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2018年进入某投资公司工作,2019年成为部门负责人。2019年,该投资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相关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辩护:
上海达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所团队依法接受赵某某家属委托后,指派资深刑辩律师担任被告人赵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第二天,承办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赵某某,了解了基本案情,关心了赵某某身心情况,并就案件具体情况向办案机关申请对赵某某取保候审。
处理结果:
本案中,赵某某所在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多万元,作为公司部门负责人,赵某某可能将被作为主犯处罚。因此周律师团队高度重视与侦查机关及公诉机关的沟通,希望能在一审前得到较好结果。根据赵某某的情况,周律师团队在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检察机关完全采纳周律师团队的法律意见,决定不逮捕赵某某。随即,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采取取保候审。目前本案已结案,赵某某无罪。